![“自刃反诬”,看古代官员如何巧断疑案|“典”亮法治 - 天天要闻](https://cdn-dd.lujuba.top/img/load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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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钱惟济任绛州(今山西省西南部)知州时,当地发生了这样一个案子。有个农民在自家田地里采摘桑叶,一个强盗来抢夺他的桑叶,农民按住桑叶筐不肯放手。突然间,强盗的右臂被砍了一刀,强盗说是农民砍的,而农民则说是强盗自己砍伤的。两人各执一词,当地官吏不能分辨谁说的是真话,案件陷入了僵局。
知州钱惟济在深入了解案情后,亲自传讯当事人,询问案发过程,并拿出食物让强盗吃。只见那人用左手拿匙用筷,动作十分熟练。原来是个左撇子!钱惟济先前已经检查过强盗身上的伤口,发现刀口呈下重上轻的特征,就有了伤者自己用刀砍伤了自己的怀疑。只是伤处在右臂,必须由左手发力。之所以给强盗食物吃,目的就是让他当场动手拿匙用筷,以此验证他是不是左撇子。看到此景,钱惟济对强盗说:“如果你的伤口是被别人用刀砍的,刀口就会上面深下面浅。现在刀口却是上面浅下面深,正好说明是你自己用左手砍伤自己的右臂,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强盗顿时哑口无言,只好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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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惟济断案,展现出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断案中仔细考量常识常理常情等情况,既勘验行为人的伤迹情况,又细察行为人的日常行为方式,形成初步的内心判断并在审讯中加以运用证实。这种司法官员对案件原始事实的研判关注,称之为“狱贵初情”,“初情”是指司法中对案件最先掌握的情况。在古代物证技术不发达的情况下,“狱贵初情,事久生变”的司法经验,有利于掌握真实案情,为准确断案起到提供事实支撑的积极效果。这种传统的司法经验或许能为当代司法提供借鉴,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容易产生变化甚至灭失,尽可能获取最原始的证据,有助于掌握真实发生的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来源:广东政法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