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腐败分子的打击是国际上最为严苛的,可以说对腐败分子起到了真正的震慑作用。公职人员一旦贪腐被查,将使其身败名裂,倾家荡产。所以不敢腐是套在美国公职人员头上的一套“金箍咒”。
美国新墨西哥州务卿杜兰利用职务之便,贪污1.38万美元去赌博,折合人民币也就是大约10万元。
法院在开庭前劝她自首认罪,只要在判决前悔过伏法,法庭会从轻处罚。这名官员就提前认罪,但当看到判决书后,这名官员还是泪流满面,悔不当初。
看美国法律对这名官员是如何判决处罚的:
一是全额退回被贪污的1.38万美元,并被罚款1.4万美元。
美国法律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发生贪腐,要全额退回贪污金额。对贪腐10万美元以下按一倍处罚,10万美元以上按10倍罚款。不论妻儿子女名下的所有财产,一律罚款没收,直至你倾家荡产。
二是杜兰被判7.5年的缓刑,在缓刑期间,还要体验一个月痛苦的监狱生活,以尝试坐牢的滋味,并要严格遵守监狱各项管理规定。
三是为了准确控制他的行动范围,在他身上安装一个卫星定位器,以随时掌握他的个人行踪,要求两年内不得踏入赌场。
四是被要求在美国多家主流媒体上自掏腰包发表声明,向社会和公众道歉,忏悔自己的贪腐行为,并承诺以后永不再犯。
五是他还要完成总共两千小时的志愿者工作,一周五天,每天8小时,持续时间为一年。
六是要求在学校、团体组织、商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做144场忏悔演讲报告,持续时间一年半。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教育公众不要贪腐。
此种忏悔演讲使贪官颜面扫地,身败名裂,生不如死。
这就是美国对贪污10万元人民币官员的处罚规定,是否严苛?美国的贪官被这样的办法可以说折磨的死去活来,痛不欲生。
美国对贪官的以上处罚举措是否独特?会让贪官精神崩溃,以后看到不义之财会望而生畏!(网图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