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旅行险,美亚万国游踪旅游保障计划详细解读,值得拥有


【投保规则】

1、 投保年龄:1周岁-80周岁

2、 保障区域:境外

3、 销售区域:全国(不含港澳台)

4、 单次旅行:最长182天

【产品责任】

保险责任期间

如投保单次旅行,本公司对各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以下列情况中最迟发生的时间为准:

(1)保险单所载的生效日期;

(2)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该次旅行离开其境内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直接前往境外旅行目的地。该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以下列情况 中最先发生的时间为准:

(1)保险单所载保险期间满期日;

(2)该被保险人完成该次旅行后直接返回至其境内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但若该被保险人非因中转原因未直接返回其 境内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而在境内其它地方暂时停留的,则为该被保险人到达该暂时停 留之处;

(3)本合同约定的该次旅行最长承保期间届满日(该次旅行最长承保期间应自前 述该次旅行出发时间起算,含始日与终日)。

如保险期间为一年,本公司对各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以下列情况中最迟发生的时间为准:

(1)保险单所载的生效日期;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被保险人每次离开其境内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直接前往境外旅行目的地。

该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以下列情 况中最先发生的时间为准:

(1)该被保险人完成该次旅行后直接返回至其境内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但若该被保险人非因中转原因未直接返回其境内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而 在境内其它地方暂时停留的,则为该被保险人到达该暂时停留之处;

(2)本合同约定的每 次旅行最长承保期间届满日(每次旅行最长承保期间应自前述该次旅行出发时间起算,含始日与终日);

(3)保险单所载保险期间满期日。


1、意外身故、伤残

2、双倍意外身故、伤残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以乘客身份(不包括该被保险人本人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操作人员或机组成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遭遇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双倍赔付。

未成年人除外

3、急性病身故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有效期内,如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突发急性病并自发病之日起七天内以该急性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其身故的,本公司将按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急性病身故保险金予该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4、医药补偿

境外:0免赔,100%给付;


境外转回境内,需继续治疗的:

1)、有社保或其他渠道已部分报销,则本产品0免赔,100%给付,上限为原医疗补偿保额的15%;

2)、无社保及其他渠道报销的,则本产品0免赔,100%给付,上限为原医疗补偿保额的10%。

注:10%、15%均为原保额范围内,并非额外。

5、紧急医疗运送、送返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

1)、经本公司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从医疗角度认定为有运送必要的,则将该被保险人送至当地或其他就近地区符合治疗条件的医院;

2)、经本公司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从医疗角度认定为有送返必要的,则将被保险人送返至其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

3)、本公司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根据该被保险人身体状况或治疗需要,并参考医生建议,有权决定运送和送返手段和运送目的地。运送和送返手段包括配备专业医生、护士和必要的运输工具,运输工具可能包括空中救护机、救护车、普通民航班机、火车或其他适合的运输工具。

运送和送返费用包括本公司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安排的运输、运输途中医疗 护理及医疗设备和用品之费用。运送和送返所需的费用经本公司核实确认后直接支付给本公司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费用总数最高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 保险金额为限。

6、身故遗体运返

本附加合同项下的遗体送返保险金和丧葬保险金的合计最高给付金额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1)遗体送返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于三十天内身故,则本公司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依当地实际情况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且将该被保险人之遗体或骨灰送返被保险人的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遗体送返服务所需费用包括尸体防腐、保存、火化、运输及骨灰盒等材料和服务费用, 经本公司核实确认后直接支付给本公司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费用总数最高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倘若实际费用超过该保险金额,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负责支付。

(2)丧葬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于三十天内身故,则本公司按已实际支出的被保险人之丧葬费用给付丧葬保险金予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最高给付金额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丧葬保险金额为限。

7、随身财物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任何第三方盗窃、抢劫、企图盗窃行为,或者因承运人或任何其他服务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旅店、酒店、餐馆,下同)的责任而导致被保险人的随身财产(包括行李、行李中的个人物品及随身携带的物品)发生损失或受到意外损坏,且此随身财产为被保险人合法所有,本公司将在扣除免赔额(如有)后,视情形决定按以下任一方式进行赔偿,但赔偿的费用将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1). 当随身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或损坏时,本公司将赔偿受损随身财产的修理费用;

2). 当随身财产损失或被损坏而不能进行修理或不能以较经济的方式修理时,本公司有权根据下列公式计算的受损随身财产的实际现金价值赔偿或用替代产品更换受损的随身财产,但以保险事故发生时受损随身财产的实际现金价值为限。

实际现金价值= 重置费用 × (1 – 每月折旧率 × 随身财产发生损失时的购买月数) 注:不足一个月的,视为一个月。

在本公司已更换受损的随身财产或支付了该随身财产的全部保险金额后,本公司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获得该项受损财产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本附加合同项下整对或整套的物品应视为单一物品,适用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相应的“每件或每套物品的赔偿限额”。

“完美计划”套餐可包含电子产品责任,其他套餐不含。

8、个人财产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下列情形造成其损失现金、旅行支票或汇票(以下简称“钱财”),本公司对其实际损失的钱财,在扣除免赔额(如有)后, 以保险单上载明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被保险人:

(1)被保险人寄存于其登记入住的旅店或酒店处,由旅店或酒店提供的上锁保险箱内的钱财被盗窃,并取得旅店或酒店管理部门的损失书面证明;

(2)被保险人贴身携带的钱财被盗窃或抢劫,且在发现盗窃或抢劫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警方申报,并取得书面警方报告。


9、住院津贴

200元/天,含疾病住院,意外住院

仅限“完美计划”套餐

10、旅行证件丢失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被抢劫或盗窃导致被保险人损失护照、 旅行票据或其它旅行证件,本公司在扣除免赔额(如有)后,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被保险人下列费用:


1). 被保险人为完成该次旅行所必须重置的护照、旅行票据及其它旅行证件的费用;

2). 被保险人为重置其护照、旅行票据及其它旅行证件所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机票变更费用及额外的旅行费用;

3). 若被保险人因上述承保事故须变更预订行程,赔偿该被保险人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预付费用。

11、旅行延误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任何外部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恶劣天 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 恐怖活动、航空管制或航空公司机票超售)而导致该被保险人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延误,且延误连续时间达到保险单所载的时间,本公司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该被保险人。 延误的时间计算以下列两者较长者为准:

1)自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原订开出时间开始计算,直至搭乘最早便利的替代公共交通工具的开出时间为止;

2)自原计划搭乘的 公共交通工具的原订到达时间开始计算,直至被保险人搭乘替代公共交通工具抵达原计划目的地为止。

每5小时300,可加钱变更为每3小时300。

12、行李延误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抵达其境内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之外的预定目的地后,由该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保管及随行托运的行李未在保险单所载时间内送抵,本公司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该被保险人。


13、旅行变更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而需更改预定行程:

(1)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死亡或遭受严重身体伤害需住院治疗;

(2)被保险人遭受劫持;

(3)被保险人因遭受严重身体伤害需医疗运送、送返或住院治疗;

(4)旅行出发前七日内旅行出发地、途经地或目的地突发暴乱或暴动、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雇员罢工、恶劣天气、突发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状况或传染病;

(5)旅行出发后,旅行途经地或目的地突发暴乱或暴动、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雇员罢工、恶劣天气、突发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状况或传染病;

(6)被保险人骨折导致合格医生诊断该被保险人无法开始或继续原定行程;

(7)被保险人死亡;

(8)于原定旅行出发前七日内或旅行出发后因恐怖活动导致被保险人必须更改预定行程, 但该恐怖活动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保险人原计划前往或正在旅行的国家的政府因该恐怖活动的发生发布了不宜旅行警告或外国旅客立刻离开当地的建议;

2)中国政府建议中国公民或居民立刻从该事件发生地撤离。

本公司将在扣除免赔额(如有)后,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该被保险人已支出的但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预付费用以及其在旅行开始后,为前往旅行目的地或返回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而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额外旅行费用。

14、慰问探访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发生以下情况,本公司将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该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因此前往被保险人所在地而实际支出的往返该被保险人所在地与探访者所在地的经济舱位机票、船票或火车票的交通工具票款,以及上述探访亲属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住宿费用,或该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同行旅伴因需要在被保险人所在地照顾被保险人或看护其遗体而实际额外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住宿费用:

(1) 被保险人身故;

(2) 被保险人因遭受严重身体伤害而住院治疗且住院连续十天以上。

在本附加合同项下,本公司仅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或一名成年同行旅伴所发生的上述相关费用支出。在既有成年直系亲属探访又有成年同行旅伴照顾看护的情形下,除非被保险人另有明确相反指示,否则本公司将视被保险人的成年直系亲属为本附加合同项下被保险人的陪伴者并赔偿该成年直系亲属因此而支出的相关费用。

15、个人责任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其存在一般过失导致意外事故造成第三方死亡、身体伤害或财产遗失或损坏,而依法应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则本公司以保险单所载的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补偿被保险人所实际支付的赔偿金额。

16、家居保障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由于下列承保风险造成其在境内经常居住地的室内家居物品发生损失或损坏:

(一) 火灾;

(二) 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洪水;

(三) 经常居住地室内的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破裂;

(四) 盗窃或抢劫,

本公司将在扣除免赔额(如有)后,视情形决定按以下任一方式进行赔偿,但赔偿的费用将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1). 当被保险家居物品发生部分损失或损坏时,本公司将赔偿受损家居物品的修理费用;

2). 当被保险家居物品损失或被损坏而不能进行修理或不能以较经济的方式修理时,本公司有权根据下列公式计算的受损家居物品的实际现金价值赔偿或用替代产品更换受损的家居物品,但以保险事故发生时受损家居物品的实际现金价值为限:

实际现金价值= 重置费用 × (1 – 每月折旧率 × 家居物品发生损失时的购买月数) 注:不足一个月的,视为一个月。

在本公司已更换受损的家居物品或支付了该家居物品的全部保险金额后,本公司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获得该项受损财产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本附加合同项下整对或整套的物品应视为单一物品,适用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相应的“每件或每套物品的赔偿限额”。

每件或每套物品上限1000元或2000元,根据套餐不同。

17、未成年旅行送返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发生以下情况,导致与该被保险人同行的且该被保险人对其负有照管义务的一名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无人照顾,本公司将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一张该未成年人返回其在中国境内日常居住地所在市级行政区域的经济舱位单程机票的票款:

(1)被保险人身故;

(2)被保险人因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而住院治疗。

但是若在上述情况发生前,该同行未成年人已购买返程机票,则本公司将:

(1)仅补偿改签机票所产生的费用或因改签而需额外支付的票价差额,如果该返程机票或电子机票凭证经过改签后仍可以使用;

或者,

(2)支付重新购买返程经济舱位机票的费用,但如果该返程机票或电子机票凭证可以退票,则将扣除退票所得的金额。

18、绑架、非法拘禁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绑架或非法拘禁,本公司将依据保 险单所载的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按照实际被绑架或被非法拘 禁的日数赔偿该被保险人。

每24小时3000元,须在获知的24小时内报警

19、银行卡盗刷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由于银行卡丢失或失窃而造成非授权人于下列情形非法使用该丢失或失窃的银行卡或该银行卡内的资料,则本公司将在扣除免赔额(如有)后,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该被保险人在该卡发行机构开立的账户项下直接因该非法使用所发生的账款损失:

(1)发行机构支付或从自动柜员机(ATM)提取现金或存款;

(2)购买或租用商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上购物。


20、高风险运动

支持部分高风险运动,但前提条件是该旅游活动必须遵循旅游经营者或活动提供方合格向导的督导和指导。

【产品价格】

85元起~


【产品点评】

该产品支持所有申根国家,套餐B1、B2不含美洲、非洲、尼泊尔

医疗责任最高可达100万,责任应有尽有,高端旅行险

美中不足,不支持医疗直付,降低了一定的体验度。不在乎医疗直付责任的,又要求责任齐全的,可以考虑这款。


重点提示:

1、本保险不承保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计划或实际前往或途经古巴、伊朗叙利亚苏丹、朝鲜、克里米亚地区,或在上述国家或地区旅行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2. 本保险不承保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恐怖分子或恐怖组织成员,或非法从事毒品、核武器、生物或化学武器交易人员。

3. 本保险仅承保在境内常住的被保险人,不承保非在境内常住的任何人。本保险所称的境内常住是指一年中在境内的居住时间累计达到或超过183天。

4. 本保险不承保在投保本保障计划时已置身于境外的被保险人。

5、对于非人身伤害类的财产损失,相同原因导致的同一事件,各项责任中如有交集的,只取高赔,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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