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地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
自2022年9月21日凌晨1时起,新增或取消对曾到内地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一) 新增
- 曾经到过以下地点的所有入境人士,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当地翌日起计第7天,但最短不少于5天;随后进行自我健康管理直至解除医学观察翌日起计第3天;而所有曾经到过相关风险区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码将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直至离开当地翌日起计第7天,立即接受一次及按离开相关风险区翌日起计第1、2、4、7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直至离开相关风险区翌日起计第7天的防疫措施: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前进区;
-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
-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
-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
(二) 取消
- 曾经到过以下地点的所有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遵守上述防疫措施:
- 辽宁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前进区;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地区)镇、朝阳区崔各庄(地区)乡;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泸州市合江县、泸县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绥化市安达市。
(三) 取消
- 曾经到过以下地点的所有入境及已入境人士,必须遵守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当地翌日起计第7天,但最短不少于5天;随后进行自我健康管理直至解除医学观察翌日起计第3天的防疫措施: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
-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贡嘎县。
免费核酸检测预约连结:
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
*免费核酸检测不可作为出入境用途。如以自费方式接受核酸检测,亦须在上述连结中作出登记才能按时解除黄码锁定。
附表: 澳门特区采取和中国内地特定区域的有关的防疫措施
连结:
应变协调中心呼吁,市民前往外地应留意当地疫情发展,须坚持戴口罩,严格做好和执行各项防疫措施,保持距离,避免人群聚集。
同时,因疫苗可有效预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减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风险,筑起免疫屏障,保护自己及家人,故现阶段应有序地预约接种疫苗,而即使已接种疫苗,亦应避免前往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应在完成初种系列及加强剂疫苗后14天,待身体产生足够的免疫力后才前往,以减少感染的风险。
新闻资料来源:
澳门特区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