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使命-2022系列战役开展以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清河分局交警大队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不定期开展打击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近日,专项整治再添战果。
2022年3月18日20时许,清河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按照省局交警支队要求,在清河辖区中央大街设立卡口,进行周末夜查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车辆从公园路驶出欲往卡口方向行驶,该车驶出路口后停车随即突然倒车,驶入原巷道,这一举动被交警发现,民警怀疑其酒驾,随即用对讲机呼叫另一组进行拦截,同时出击跟踪。当发现该车辆时,车刚刚停在路边,一男子欲逃跑,交警上前追问车辆是否是其驾驶时,该男子谎称驾驶员不是自己,称当时自己坐在后排,驾驶员跑了。见此情况,交警立即调取该路段卡口监控视频。在视频监控面前,李某承认了其酒后驾车事实。
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李某呼气酒精检测含量为5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的规定,清河分局交警大队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作者:朱善永 庄建东
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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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