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企业月丨助企纾困“双通道” 补贴申领一键连


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2]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近日,汽开区通过线上线下申请通道,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全面启动房租和水电费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应发尽发,不落一户。


申报方式

为方便企业申领,加快补贴发放进度,除申领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属地社区填报申请表、进行线下申领外,汽开区还通过“汽开发布”微信订阅号上线“汽开区房租和水电费补贴申领”小程序,方便广大市场主体足不出户申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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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补贴

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享受房租补贴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2项条件:

1.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5日期间,在长春市范围内有纳税记录;

2.承租非国有企业和非机关事业单位房产,且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15日期间发生承租费用。


申报材料共有6项:

1.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个体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支付租金凭证(复印件);

6.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5日期间完税凭证一份(复印件)。


补贴标准:

中小微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1000元,个体工商户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


水电费补贴

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享受水电费补贴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需满足2项条件:

1.2022年5月1日前,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有营业执照且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2.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15日期间,有水电费支出。


申报材料共有4项:

补贴申请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个体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15日期间水电费缴费凭证(复印件或截图打印)。


补贴标准:

中小微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个体工商户每户一次性补助300元。



上述房租和水电费补贴,均由企业(个体业主)向经营地所在社区(村、村委会)提出申报,由社区(村、村委会)初审,街道审批并支付。

申报受理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