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王海荣
1月7日,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峰科技”)发布公告,称在与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达公司”)的专利诉讼中一审胜诉。
公告内容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一审判决中驳回了原告台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了解,在这起诉讼中,光峰科技属于被告,2019年9月20日,光峰科技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关于台达公司起诉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峰米科技”,系光峰科技控股子公司)、光峰科技侵害其发明专利权等相关材料(案号为:(2019)京73民初1275号、1276号),涉案 专利分别为 ZL201410249663.7号、ZL201610387831.8号)。
近日,光峰科技收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19)京73民初1275号、1276号)。法院一审判决结果称,原告台达公司在本案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驳回原告台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等费用由原告台达公司负担。
光峰科技董事会在7日发布的公告中称,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损益产生影响。公司的涉案产品未采用台达公司的涉案专利技术,台达公司在本案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光峰科技、峰米科技不构成侵权,公司的产品由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行保护,光峰科技研发的 ALPD®核心技术、核心专利、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历经了多次挑战,相关知识产权案件的判决结果均印证了公司原创技术的领先性。

公开资料显示,总部及研发中心位于深圳的光峰科技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核心专利、核心器件研发制造能力的激光显示科技企业。同时,作为首批科创板上市公司中唯一一家深圳企业,也是科创板广东省第一股、A股激光显示行业第一股。
光峰科技在激光显示领域中不仅专利数量多,而且布局范围广。据统计,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末,光峰全球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已经超过2300件,其中,PCT国际申请200余件,境内专利及专利申请1650余件,境外专利及专利申请近470件。
审读:喻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