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大学是现在的苏州大学的前身,1900年成立于苏州,首任校长为孙乐文(美籍)。
东吴大学校门
十九世纪中叶以后,清廷不敌英法俄日等国侵略,被迫签下数纸不平等条约。战事连连溃败使政府及百姓丧失了信心,社会呼吁改革及学习列强之长的声浪日增。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美国基督教会来到中国兴办教育事业。
东吴大学钟楼
以宫巷书院为基础,在苏州天赐庄博习书院旧址,扩建为大学。1900年12月制定校董会章程,推林乐知(Young J. Allen)先生(万国公报创办人)为董事长、孙乐文先生(David L. Anderson)为校长。二十世纪初中国第一所民办大学东吴大学正式诞生。
东吴大学法学院旧影
东吴大学创办初期之二十六年,历经三位美籍校长孙乐文(David L. Anderson)、葛赉恩(John W. Cline)及文乃史(W. B. Nance)。这个时期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于捐款及学费。校园内的教学大楼林堂、孙堂及葛堂及教职学生宿舍等设施陆续兴建完成,校园规模日趋完整。学科发展包括文、理、医学、神学及法科(在上海昆山路),另有四所附中、二十所附小、惠寒小学、吴语学校等组成完整的东吴教育体系。各学科除在学术研究上表现突出,更为社会培养无数专业人才。学校以“Unto a Full-grown Man”为校训强调学生人格的陶冶。
原东吴大学内的安德森大楼(简称孙堂)——图书馆
1915年,以东吴大学为本,于上海创设“东吴大学法学院”。学院教学突出"英美法"内容,专以讲授“比较法”为主,其科学的培养目标和鲜明的教学特色,使东吴大学的法学教育在当时饮誉海内外,时有“南东吴、北朝阳”之称。培养了一大批现当代著名的法学专家,如鄂森、王宠惠、吴经熊、倪征燠、李浩培、潘汉典、杨铁(木梁)等,被人们誉为“华南第一流的而且是最著名的法学院。”
原东吴大学内的艾伦大楼(简称林堂)
五四运动期间,东吴学生筹组学生会,一般的学生社团则以学术研究、辩论及体育活动为主。东吴大学早期在三位校长的努力下,为日后校务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孙乐文(David L. Anderson,1850年2月-1911年)美国监理会派往中国的传教士,东吴大学首任校长(1901年-1911年)
1903年东吴大学堂的踢球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