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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4年9月初,荷兰人迁往台湾。荷兰人在身的旧砦址建筑起新城楼荷兰地(Orange) ,之后于1627年改名为热兰遮(Zeelandia) ,就是今之台南安平古堡遗址。这里成为荷兰人的行政中心,也是荷兰在东北亚海域上唯一控制的贸易港,荷兰人的势力范围亦自安平向外扩张,对台湾的开发有重要意义。
1、该与谁谈判?
事实上,自荷兰人迁到安平后,中国人来者骤增,但长官孙克最大的责任和目的是如何发展与中国的贸易,他建议巴达维亚”遣派数家族前来,当有利于公司,但须限制其具有贸易之能力。如此则可增加公司资本,招徕其他地方之中国人前来台窝湾(安平),亦可从敌人(澳门之葡萄牙人及马尼拉之西班牙人)手中,完全夺取中国贸易。”
由此可见,垄断中国的海外贸易仍然是荷兰人的最终目标。然而在1625年9月,长官孙克在台湾一次沉船意外中不幸丧生,同一年的8月,李旦亦病逝于日本平户。
记得当荷兰人撤离澎湖的时候,李旦会以荷兰谈判代表身份前往中国交涉,争取福建当局发出的正式贸易许可证。1624年11月14日,李旦回到台湾,只带回厦门都督(总兵)发给的书简,荷兰人大失所望,指责李旦是个有害的人物。从李旦带回的书简中,可以知道这是总兵官写给台湾长官孙克的私人信函而非协议文件,他在信函中表示:明白荷兰人希望在巴达维亚及台湾与中国贸易的愿望,他会将这事转报在福州的巡抚会议处理,都督表示中国人可自由前往巴达维亚,满足贸易的需要,可是他完全没有提及可以在台湾贸易的事。”
由此可见,当荷兰人从澎湖撤出时,俞咨皋似乎没有承诺可以在台湾贸易。也许他含糊其辞的表示可以在澎湖以外的地方进行贸易,他最终目的是利用李旦把荷兰人骗离澎湖而不必动用武力。
荷兰人对中国人这种办事态度越来越明白,也越来越不满。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官员尽可能不直接与荷兰人接触与谈判,因自荷兰人强行闯入澎湖筑城后,中国人已把荷兰人视同倭寇一类人物。因而不可能出现正式的官方交往,所以,华裔海商便扮演着重要的中介角色,来协调双方的误会或作为沟通的管道。问题是海商在中国官员的传统威权压力下,只能扮演唯唯诺诺的传话人角色,根本不能解决问题。李旦死后,他的得力助手许心素便成中荷之间的传话人。
2、突如其来的变数
自荷兰人迁往台湾后,中国对于荷兰人的动静十分关注。福建巡抚南居益在天启五年(1625)四月的一份奏疏中指出荷兰人:
“尚泊数船于东番,将有事于吕宋。夫吕宋我之属国,今商民乘春水赴之者甚众,遭于洋必无幸矣。可虞者一;东番,倭寇之薮,今虽暂异于夷,久之啖夷利,势将复合,小则劫洋,大则要市,兹蔓难图,可虞者二。”
南居益对海峡形势是有所了解的,他并未提出渡海把荷兰人赶出台湾的想法,他只考虑“用间”的传统手段,希望收到“夷寇相残,我收渔人之利”的效果。然而,南居益对于用间政,仍要中央正式授权。以免“党奸之人,出蜚语惑乱视听。”
由此可知,当时官僚间的政治斗争,互不信任,相互攻讦,不但使好的政策无从落实,而且影响到实际的统治效果。
南居益虽自诩:
“为国家复得澎湖一块疆土,为闽人除却百年隐祸”,但是他在天启五年,确因魏忠贤“希图封拜,凡遇边功,无不攘己有,恨臣(南居益)疏中无一字称美,而勘功按臣”,被指责耗费大量饷银,遭受迫害,以致“偷生苟全”。
在这样的政治气氛下,要做好海防措施似是不可能的,澎湖设治最是句空话。
天启五年(1625)五月,朱钦相出任福建巡抚,这一年,澎湖建置仍在进行中,如在六月“命铸协守副总兵辖管泉南、彭湖二游击及彭湖新设游击关防”。又在九月增添红夷兵饷等。
随着南居益的被批判,以及魏忠贤的弄权及搜括,福建及外海澎湖的防卫新政策受到严重的摧毁。
这可从下述事件得知:
天启六年(1626)五月福建巡抚朱钦相的奏疏中透露:“遵旨将前新设钦衣、中军、千把总等官,尽行裁革,改用名色,总计每年减丁廪银二千二百一两有奇,解助大功。”
所谓“前新设”就是增强澎湖防守一事,如此削弱海防经费对福建沿海士气伤害极大,进而影响澎湖的地位。
也就是说,澎湖设治防卫不到一年,其防卫经费便被削减,再晚一些,变相被裁撤了。而力主在澎湖筑城设治的南居益,则被指责耗饷受到阉党弹劾,最不幸的是福建的防海储备金亦被迫解运上京。原本福建布政司西库贮银三十七万两,留作海上防卫之用。
南居益驱逐红夷时开销了十七万两,尚有实银十九万三千余两。魏忠贤竟命工部催解积银以助大工。换之,一切沿海防卫基金都因魏忠贤的弄权而被挪用,澎湖及福建沿海防守因而瓦解。
3、海盗与荷兰人的勾结
事实上,天启六年(1626)东南沿海并不安宁:4月9日两艘荷兰士希布船(大船) 因追讨中国商人许心素)欠他们订购的绢丝而出现在厦门。当时,荷兰人为了达成贸易,总是向海商预付资金。他们在1625年向许心素订购生丝时预付了40, 000勒阿尔(荷盾/里耳) ,结果生丝迟迟仍未运到。因而有这次厦门之行。
他们在厦门时,许心素的船运来200担的生丝,荷兰人又写信向总兵投诉台湾的贸易未依约进行,总兵推说因有海盗之险及无利可图,商人都不愿前往。荷兰人表示要扫荡海盗,提高利润,并上书皇帝取得台湾的合法贸易许可,但总兵要求荷兰人立即离开,不要再来。
"总兵显然是敷衍了事。天启六年,在浙江海面也出现“海寇林七老等,纠合红夷,伪称王号,扬帆海面,御货杀敌。”
早在上一年就有所谓海寇“伪用宽和年号,元帅、将军等旗帜,自称红夷第一哨,连䑸入犯。”
本年十一月,闽广沿海一带海寇招徒结党,称王称国。其中以杨六、蔡三、钟六等最雄强。福建与广东海军南北夹攻,于是蔡三走日本,钟六赴东番,而杨六率三千多人,大小战船七十二艘向福建总兵俞咨皋乞降,愿讨贼自效。
由此可见,自荷兰人从澎湖遥移至台湾后,海商船帮又伺机集结,企图控制海上贸易。由于海商与荷兰人及日本人的关系密切,使福建当局极度警惕,中国承诺开往巴达维亚的中国戎克船如期在1626年1月31日抵达,据说这一年开往马尼拉的小型戎克船约计一百艘。
换言之·当时海澄月港的对外贸易仍然维持正常的状态,即中国帆船可前往马尼拉和东南亚贸易,而前往日本及台湾则仍被限制。当然走私是存在的,也就是说,中、荷有关在台湾贸易的谈判一直没有共识,荷兰人以为放弃澎湖便可以在台湾与中国进行贸易的愿望,显然没有实现。因此,有关中、荷之间的贸易问题仍未解决,冲突必将再度出现。
在贸易不正常的情况下,走私海商与红夷相继出没在海面上,澎湖守军备受压力,不过,天启六年九月时巡抚朱钦相与朝廷讨论“停止榷税”时,提及“今筑城(指澎湖)增兵,远海长戍,然一重镇。兵不可撤,则舍洋税,饷无所出。”当时,澎湖似仍需明军戍守,这一年的十月,巡抚朱钦相被撤换,朱一冯为福建新巡抚。
当年杨六向总兵俞咨皋投降时,兵部尚书冯嘉会论及总兵俞咨皋用降贼杀贼的政策时说:
“藩库中无复有锱铢之遗矣!公私告匮。行伍从何充实?器械从何置办?船只从何增添?所谓御今日海贼与昔日海贼异者,此也。”可见冯嘉会已感到无可奈何,向海寇招安成一时之策。更麻烦的是,兵部尚书冯嘉会对沿海形势完全陌生。竟然把天启年间辛苦经营起来的澎湖防线裁撤。"
这对福建沿海官军的士气影响极大,特别是总兵俞咨皋,这位会被南居益誉为“世仰标铜”的将军,就是已故抗倭名将俞大猷之子,现在他却是包庇走私贸易的共犯,也因为澎湖弃守,士气低落,防守缺饷,以及指挥官无心恋战等因素,使走私海商更猖獗。
4、郑氏集团的登场
天启七年(1627)二月,一个庞大的海商船帮由郑芝龙(一官)统领,“聚众数万,舟数百,犯中左所,饷掠三月去之。”
事实上,郑芝龙已成福建沿海新出现的海上霸主,新上任的福建巡抚朱一冯在这一年的八月就提及,一年来海上的船帮如萨子马、钟六老﹑牛屎老及蔡三老等不是被擒斩就是归顺,只有郑芝龙最令人忧虑。因为郑芝龙比较特别,他们将所掠的金钱“遇贫民则给以钱,重偿以招接济,厚精以饵间谍,使鬼通神,人人乐之用”。致闽中竟出现“德贼、附贼之众志。”
中左所(厦门)辖属于同安县,当时的知县曹履泰便指郑芝龙“直抵内地,约有二百余船横行无忌。其最毒者遍搜各港民兵船,而一并焚之,以绝我追蹑之具耳!”更麻烦的是郑芝龙”假仁假义,所到地方但令报水而未尝杀人。有彻贫者且以钱米与之。”
由此可见,郑芝龙集团实已操控沿海形势,这一年的八月明熹宗逝世,明思宗继位。明思宗虽然颇有主见且力图振作,但是他也是一位刚愎自用的年轻皇帝,这样的性格并不能更好理解错综复杂的海寇问题。
5、明末海盗盛行的国际因素
海寇问题自明立国以来一直存在,明嘉靖年间最为激烈,但自澳门开埠及月港开放对外贸易后,沿海的贸易活动基本上是有秩序进行。日本通过澳门的葡萄牙人得到中国丝货等物的满足,而月港开放出外贸易亦满足了福建人出海谋生的意愿,当然中国也从澳门及月港得以进口大量外国白银,也由于贸易得以合法进行而减少了倭寇的非法活动。
这种贸易架构是要依靠各方面的平衡才可以维持下去,若有一方变动便牵一发而动全身,正常的贸易秩序便会遭受冲击。晚明天启年间首先挑战这贸易架构的正是荷兰人,他们占据澎湖要垄断对中国的贸易,几经交涉,荷兰人终于迁移台湾安平作对华质易基地。
可是贸易不但未能如愿进行,原因是荷兰人一直设法阻止马尼拉与月港之间,以及澳门与日本之间的贸易,使这个行之有效的贸易框架备受极大的压力。
值得关注的是,此一时期日本政府对外政策的转变。最初幕府对基督教探取放任态度,但在1612年发出禁止基督教令,对基督徒进行迫害,日本开始走向锁国的方向。
1616年幕府禁止欧洲船只在平户和长崎以外的地方入港。1623年英国人被禁止来航,1624年西班牙船只亦被禁止到日本。
据荷兰人的记载,幕府在1626年已发出禁止西班牙人及葡萄牙人在日本居住的命命,以上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澳门的贸易地位,也间接冲击上述的贸易框架。由于日本与澳门的贸易开始受到挫折,而荷兰人因没有涉及基督教问题仍受日本人的信任,所以海商们为了谋求出路,又重新回到福建沿岸,且与荷兰人构成新一波的贸易关系。在1625年浙江与福建海面出现的海商船帮,都与红夷或东番或日本有关,也就是这一时期的具体反映。
6、明末海盗盛行的国内因素
记得天启年间在澎湖跟荷兰人交涉时,表现出强烈自信心的俞咨皋,现在竟然变得畏缩不前,这位总兵官着实令人大失所望,也许他对生活已完全失去方向。天启六年(1626)出任同安知县的曹履泰,对俞咨皋的作为极不满的说:“俞总兵腹中止有一许心素,而心素腹中止有一杨贼。”
这里的“许心素,就是荷兰人所要追讨的中国商人许心素,他是李旦的亲信,在第二次澎湖交涉过程中曾有所作为。李旦死后许心素成为俞咨皋与荷兰人的联络人,他们之间是否有利益输送,荷兰人与许心素则订有贸易合约,但是到了1626年底,许心素仍未把绢丝交付,原因是沿海的安定已受到严重的干扰,正常的贸易活动已无法进行。
这一年的四月,走私海商杨六(禄)、杨七拥有大小战船七十二艘,横行海上,攻杀劫掠。当时,江西道御史周昌晋刚好入闽查察,目睹杨六作乱情况,并提及正当福建官员讨论将以军事镇压时,总兵俞咨皋竟然“听奸棍许心素计,诱之使降,抚臣朱钦相用权宜,合杀他贼自赎。”
杨六等投降后,俞咨皋便把他们安置在海上,并非“杀他贼自赎”,而是从事贸易活动。周昌晋气愤的指出“若巨奸之许心素,外通贼寇,内浅军情,私货络绎于海上,红夷闯入内洋,使官军不敢问。”由此观之,俞咨皋、杨六、许心素、荷兰人便成一结构性的走私贸易集团。
从同安知县曹履泰称杨六为“杨贼”,及时人批评他“今日受抚,明日为寇”,便可看出他们的性质。
也就是说,原来由官方所管理的对外贸易已彻底瓦解,贸易利益,完全由海商船帮操控。郑芝龙的出现也是为了争夺控制海贸权利。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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