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韩江中上游,地处北纬24°01'~24°41'、东经116°18'~116°56'之间,东和北紧靠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和龙岩市永定区,东南连接潮州市饶平县,西依梅县区、梅江区,南邻丰顺县和潮州市潮安区。大埔有“三区六乡”(三区:中央苏区、革命老区、边远山区,六乡:文化之乡、华侨之乡、世界长寿乡、中国青花瓷之乡、中国名茶之乡、中国蜜柚之乡)之称。县城建成区面积7平方公里。
历史沿革
大埔县建置于东晋义熙九年(公元413年)。秦汉时属揭阳县地。东晋义熙九年立义招县,属义安郡。隋大业三年(607年)改义招为万川县,唐武德四年(621年)废万川并人海阳县,属潮州。历宋、元及明前期,仍属海阳县光德乡。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立饶平县,县地域属之。明嘉靖五年(1526年)析饶平县之清远、恋洲二都置县,改名大埔县,属潮州府。1949年解放后,先后属兴梅专区、粤东行政区、汕头专区。1965年隶属梅县地区,1988年属梅州市。1961年春,县治由茶阳迁至湖寮五虎山麓。
行政区划
1949年至1951年,全县划为8个区,31个乡、4个镇。
1952年,侯云区划分为百侯、石云区,高陂区划分为高陂、洲瑞区,大麻区划分为大麻、银江区,全县共设11个区。
1957年1月县人委发布“关于撤区并乡的布告”,并为24个乡2个镇。
1958年10月,全国实行人民公社制,大埔原有乡、镇全部撤销,建立9个人民公社,加上撤销丰顺县后划入的4个公社,共有13个人民公社,即:埔城、三河、大麻、洲瑞、高陂、枫朗、百侯、湖寮、西河、留隍、黄金、大龙华、潭江。
1959年5月,成立附城镇和水上运输两个公社,全县共15个人民公社。
1961年1月,恢复丰顺县后,陶隍等4个公社仍归旧属。同年,撤销附城镇公社,进行公社行政区划调整,将10个公社调整为21个公社,即:埔城、西河、大麻、高陂、枫朗、古村、岩上、银江、桃源、百侯、长治、英雅、古野、洲瑞、光德、大东、青溪、三河、平原、湖寮、水上运输公社。此后建制多有变化,至1978年3月,全县共有28个公社。
1979年,全县共有28个公社。1980年9月,又恢复和设置湖寮、茶阳、高陂3个镇,镇与公社同级。至此,全县共有3个镇及茶阳、安乐、青溪、长治、三河、梓里、英雅、大麻、恭州、银江、坪上、洲瑞、古野、三洲、高陂、平原、光德、桃源、枫朗、大埔角、双溪、百侯、大东、湖寮、西河、东塘、岩上、横溪28个公社,下辖266个生产大队(街道办事处)。
1983年冬,撤销全县28个人民公社,改设20个区,保留3个镇为区级镇。
1985年上半年,湖寮、茶阳、高陂的区和镇,各合并改称为镇,全县为3镇17区。
1986年12月30日,全县撤销区公所而置乡、镇,下设村民委员会。此时,全县共有10个镇、10个乡、1个场和257个村(街道办事处、居委会)。
1993年8月,全县又撤10个乡改设10个镇。
1994年6月,原百侯镇帽山管理区的进管、文丰、横坑水3个自然村析出,新设进光管理区归湖寮镇管辖。
2000年,全县共设20个镇1个丰溪林场,有248个村委会、9个居委会,有4059个村民小组。村委会称谓的变化:1983年以前称“生产大队”;1983年12月改称“乡”;1986年12月又改称“村”;1988年12月改称“管理区”;1998年9月改称“村民委员会”。
2001年全县辖20个镇(湖寮、茶阳、枫朗、西河、三河、大麻、银江、高陂、光德、桃源、洲瑞、古野、平原、青溪、长治、百侯、双溪、大东、英雅、岩上)和丰溪林场,镇、场下设256个村委会(街道办、场)。
2005年全县辖14个镇(湖寮、茶阳、枫朗、西河、三河、大麻、银江、高陂、光德、桃源、洲瑞、青溪、百侯、大东)和丰溪林场,镇、场下设256个村委会(居委会、场)。
2007年全县辖14个镇(湖寮、茶阳、枫朗、西河、三河、大麻、银江、高陂、光德、桃源、洲瑞、青溪、百侯、大东)和丰溪林场,镇、场下设254个村委会(居委会、场)。
2011年全县辖14个镇(湖寮、茶阳、枫朗、西河、三河、大麻、银江、高陂、光德、桃源、洲瑞、青溪、百侯、大东)和丰溪林场,镇、场下设254个村委会(居委会)。
2015年,全县辖14个镇(湖寮、百侯、枫朗、大东、高陂、光德、桃源、大麻、三河、银江、洲瑞、茶阳、西河、青溪)和丰溪林场,镇、场下设256个村委会(居委会),其中村委会245个、居委会11个。
2019年,大埔县辖14个镇(湖寮、百侯、枫朗、大东、高陂、光德、桃源、大麻、三河、银江、洲瑞、茶阳、西河、青溪)和丰溪林场,镇、场下设256个村委会(居委会),其中村委会245个、居委会11个。
2022年大埔县辖14个镇(湖寮、百侯、枫朗、大东、高陂、光德、桃源、大麻、三河、银江、洲瑞、茶阳、西河、青溪)和丰溪林场,镇、场下设256个村委会(居委会),其中村委会245个、居委会11个,4155个村(居)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