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有哪些家规
文 | 鲁 文
“十条家规”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周恩来担任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为杜绝亲属打着自己名义搞特殊化,周恩来立下了“十条家规”:
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去看看;二、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三、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他代付伙食费;四、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五、不许请客送礼;六、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七、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八、生活要艰苦朴素;九、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他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十、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周恩来夫妇与周秉德三姐弟摄于中南海
周恩来“十条家规”的核心是“不搞特殊化”,他曾告诫家人和亲属:“不要因为我是总理,你们就自认为有什么特殊,我是国家的总理,不是周家的总理。”周秉德是周恩来弟弟周恩寿的女儿,1949年后与弟弟、妹妹来到北京,在伯父身边读书生活。周秉德在《我的伯父周恩来》中回忆了一件往事:
那是1952年7月初,八一小学开始放暑假……广播里通知谁家大人来了,孩子就兴高采烈地提起行李出门。那年秉均(周秉均)上三年级,秉宜(周秉宜)刚读一年级。第一天在焦急等待中过去了,第二天又过去了,只有同学减少,仍不见有人来接自己,刚上学的秉宜嘟起了小嘴。
到了第三天,还不见有人接自己回家,周秉宜着急地哭了。周秉均见妹妹哭,也非常着急,于是找老师要了一个信封,给七妈邓颖超写了一封信:
七妈:学校放假了,请派个车来接,因为有行李。秉均
周秉宜幼时与总理在一起赏花
邓颖超下午就接到信,连忙叫工作人员骑自行车到学校,雇了两辆三轮车,将孩子和行李接回家。邓颖超看到孩子后连声道歉:“都怪七妈,忘了你们放假的事,让你们多等了两天。不过,我可没有给你们派车的权力,汽车是伯伯工作用的,小孩子不能享受,你们记住了吗?”
除了这“十条家规”外,周恩来对亲属还有许多要求。例如,“不准为别人传话,递材料”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条。20世纪60年代,周尔均的妻子邓在军在哈尔滨拍片时遇到原总政治部文化部部长陈沂将军,当时他被错划为右派,下放到黑龙江劳动。邓在军原来在部队工作,陈沂是她的老领导,陈沂托她带封信给总理,反映这些年遭受的不公正待遇。邓在军当时年轻,又很同情陈沂的遭遇,于是就把信带给了伯父。
周恩来将陈沂的信批转给总政治部,在去黑龙江省调研时,他又专门找陈沂夫妇谈话,并嘱咐黑龙江省委妥善照顾陈沂夫妇的生活。后来陈沂平反昭雪,担任了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部长。
1961年,周恩来参加周尔辉结婚时合影
对于邓在军为陈沂带信这件事,周恩来在当时没说什么,但事后他还是委婉地批评了邓在军:“工作上的事要通过组织渠道转达,你给我递信,又没有相关部门的批件,算公事还是私事?今后不许这样做了。”从此以后,“不准为别人传话,递材料”成为周家的一条重要家规。
修缮西花厅
20世纪60年代初期,周恩来搬进西花厅已经十几年,秘书何谦多次请示对房子进行必要的维修,但都被周恩来拒绝了。1960年3月,周恩来外出调研期间,邓颖超也不在北京,何谦报经上级批准,利用这段时间对西花厅进行了简单修缮。这次维修并不过分,主要从周恩来和邓颖超健康角度考虑,将潮湿的砖地换成木地板,将漏风的门窗做了修补,更换了腐朽的梁柱,把硬板床换成了弹簧床,还增添了两张简易沙发。
1950年8月8日,周恩来和邓颖超在中南海西花厅拍摄的结婚25周年纪念照
周恩来回北京知道此事后,他严厉批评了何谦:“为什么搞这么铺张?谁叫你添这些东西的?到底是谁的主意?我不进,这不是我的家!”说完便掉头就走。
何谦长期跟随周恩来,因为这次维修西花厅,他写了好几份检查。关于此事,《周恩来年谱》中记载:
(1960年)3月6日回到北京。发现身边工作人员趁他离京期间将他的住屋进行了维修,当晚离去暂住钓鱼台,要求把室内原来的家具(含旧窗帘)换回来。后来同何谦谈话,说房子不是不能修,可是不能修得太好。提出把屋内陈设全换回原来旧的,他才回去住。
周恩来在西花厅办公室伏案疾书
此间周恩来召集家人聚会,周尔均夫妇和孙维世、金山等人都来了,饭后周尔均趁伯父高兴,劝他搬回西花厅,孙维世、邓在军等也在旁边帮腔。周恩来点点头说:“我并不是反对正常的维护,问题是装修得过了些。我是总理,如果我带这个头,下边就会跟着来。我们国家现在还很穷,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周恩来又让周尔均背诵了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最后对大家说:“‘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你们重温一下这首诗,就会懂得我为什么这样生气。要记住,什么时候都不能忘记人民群众!”
1960年,周恩来、邓颖超与周尔均夫妇在中南海西花厅合影
因为修缮西花厅一事,周恩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作了两次自我检讨,后来又让何谦将新添的地毯、窗帘、吊灯、弹簧床统统搬走,尽可能恢复原样。即使这样,周总理还不安心,据何谦日记记载:
(总理)最后问我:“在银行还存多少钱?”(何谦回答:“哪有什么钱啦,都用来交党费和补助别人了。”)“赔也赔不起。我不回去住吧,大家不安心,回去住吧,我不安心!”最后还是陈老总帮忙解了围,他对总理说:“油漆要不要刮掉啊?地板要不要撬掉啊?那就不是节俭而是浪费了!”周总理被陈毅逗笑了,这才搬了回去。
对金钱的态度
1960年3月18日,外贸部出口局科员王倬冒充国务院办公厅工作人员,拿着伪造的国务院请示件批文,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提款。当时人民银行主要负责同志都不在单位,工作人员见文件上有“请人民银行立即拨给现款20万元。周恩来”的批示,在没有与相关部门核实情况下,马上筹措20万元现金,当晚在民族饭店交给案犯。
伪造的周恩来总理批示文件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一起特大诈骗案件,在周恩来亲自过问和领导下,这个案件很快便告侦破。在事后召开的国务院全体会议上,周恩来专门强调指出:
我从未批过一个条要直接支款。提醒各机关注意,机关里不留负责人无论如何是不许可的,如果今后再发现哪一个机关不留一个部长、副部长在家主持工作,就要查究。
据周尔均回忆,伯父周恩来在给晚辈讲述家族史时,不止一次提及其生母万冬儿当年中彩票后的种种烦恼。因为母亲的不幸遭遇,周恩来在个人生活中从来都是远离金钱,他将自己和邓颖超的工资交给卫士长管理。长期担任周恩来卫士的高振普回忆:
1952年,周恩来、邓颖超在西花厅
周总理的工资每月人民币400元8角,邓大姐的工资每月347元5角。从1958年到1976年,两人工资共16万多元。其中近5万元补助亲属和工作人员。邓大姐说,这样做既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也给国家减轻了负担。另外决定,多余部分,凡够5000元就交党费。周总理1976年去世时,两人总共积蓄5100元,所余积蓄都交了党费。
周恩来认为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旦滋生发财的念头,就容易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最终必然跌入罪恶的深渊。周恩来曾对家人说:
陈毅同志把他写的一首《七古·手莫伸》送给我,让我提意见。这首诗的前几句给我印象深刻:“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陈老总写得好啊!
来源:(作家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