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泛黄的债券,一段被刻意篡改的历史,居然成为某些美国政客操弄地缘政治的工具。
当我们将时间拨回114年前,历史的真相远比政治操弄更耐人寻味。
1911年5月,清政府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签署《湖广铁路借款合同》,600万英镑的借款年息高达5%,且需以湖南湖北厘金作保。
这笔看似普通的商业贷款,实则是列强瓜分路权的利器——合同规定总工程师必须由英国人担任,采购权完全由外国银行把控。
不到半年后,这场“保路运动”直接引爆辛亥革命,敲响了清王朝的丧钟。
在湖广借款之前,中国早已深陷债务泥潭:《辛丑条约》本息合计9.8亿两白银的赔款,相当于清政府12年财政收入。
但鲜为人知的是,1908年美国国会通过法案,将超额索取的庚款用于创办清华学堂(今清华大学前身),开创“庚款留学”先河。
1924年更是立法将剩余赔款全数退还,这笔资金后来培育出钱学森、杨振宁等科学巨匠。
然而在1979年11月,几个美国公民以持有湖广铁路债券为由向阿拉巴马州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这场看似普通的民事诉讼,实则暗藏三大漏洞:
1、主权豁免原则:根据国际法,政府行为享有司法豁免
2、时效消灭条款:债券兑付期限早于1949年到期
3、继承合法性:新中国通过《共同纲领》明确废除不平等条约
尽管1982年美法院作出4131万美元缺席判决,并称如果中国政府对判决置之不理,美国法院将扣押中国在美国的财产,强制执行判决。
但在中方严正交涉下,美国司法部罕见发表声明支持中国立场。
1987年最高法院终审裁定“国家行为原则”适用,为这场闹剧画上句号。
耐人寻味的是,当2020年美国议员重提“中国欠债论”时,却选择性遗忘:
- 苏联早在1924年《中俄解决悬案大纲》中宣布放弃赔款
- 英国将部分庚款用于中英文化教育交流
- 1943年《中美新约》在法律上废止《辛丑条约》,实际偿付已于1939年因抗战中止
历史学者指出:“某些政客故意混淆商业债券与战争赔款的性质,实则是将法律问题政治化的典型操作。若真要清算历史债务,美国是否准备为19世纪对华鸦片贸易道歉赔偿?”
结语
当泛黄的债券成为政治筹码,我们更需要清醒认识:这些跨越世纪的债务文书,既是民族苦难的见证,也是文明觉醒的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