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6月,陈独秀曾在自己创办的报纸《每周评论》上,发表过这样一段话:
“世界文明发源地有二:一是科学研究室,一是监狱。我们青年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这才是人生最高尚又没的生活。从这两处发生的文明,才是真文明,才是有生命价值的文明。”
当时中国正是风雨如晦、灾难深重,陈独秀身在其中,发出这样的呐喊。只是叫人没有料到的是,这些话后来都被陈独秀“不幸命中”了。
他曾在1913年、1919年、1921年、1922年,四度入狱,四次出狱,真的是“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
但到1932年第五次被捕的时候,陈独秀就没有以往那么轻轻松松地重获自由了。
图/陈独秀影视形象
1932年10月,其实陈独秀已经不是共产党党员,他在1927年7月被以“犯右倾投降注意错误”而停职,又在1929年11月被正式开除了党籍。
但即便是已经在党内不担任任何职务,甚至因为组织“托派”而被当作共产党的内部矛盾,却还是被上海市公安局逮捕了。
当时有人认为这是国民党的“苦肉计”,希望以此让陈独秀屈服,为“党国”效劳,但陈独秀不理会这些“闲言碎语”,他只是把这次被捕,当作一次再普通不过的“家常便饭”。
所以,在从上海被押解到南京的列车上,在满是钢盔、铁枪和刺刀的车厢里,陈独秀酣然入梦,直到凌晨列车到站,才在梦中被押解员狠狠叫醒。
他从没有把自己当作囚犯,也没有因为囚犯的身份而自卑,所以在到南京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写信给南京当局,要求添置衣物和棉被,因为他身体多病,被捕时没来得及带任何保暖衣物。
不仅如此,因为陈独秀的名人身份,当时请求入狱采访的新闻记者,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还有不少人,单纯是因为仰慕陈独秀的书法,而请求入狱拜访,希望陈独秀“赐字”。
而陈独秀对这些来访者,也并不是都拒绝。当许多军政部的青年,手持笔墨和几寸长的小纸条,围着陈独秀,向他“索书”纪念的时候,陈独秀就在监狱中,挥毫落纸:“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莫等闲,白了少年头”......
他应接不暇,直到将墨水写完,才算是解了围。不仅是他龙飞凤舞、刚柔并济的书法,令青年军人们得者喜、失者憾,这些东方哲人的忧国胸怀、威武不屈的勇夫气质,更是令人惊叹,丝毫没有低眉顺眼的囚徒形象,有的只是气吞山河的魂魄。
虽然在监狱,但陈独秀非常受到尊敬,不仅是看押的士兵,所有人都对他另眼相看。
图/陈独秀书法
而在监狱外,同样十分“热闹”。
1932年10月陈独秀被国民党羁押的消息传出后,正如之前四次一样,再度引起各方的呼吁和营救。这次营救的舆论,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一次。这是一次社会各界的大营救。
先是国民党内部。翁文灏、胡适及南京政府外交部长罗文干纷纷致电蒋介石,请求将陈独秀一案交给司法审判,不要交给军事法庭。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对陈独秀的一种特殊“保护”。
还有是学术界。上海学术界领袖蔡元培、杨杏佛、柳亚子、林语堂等,在上海《申报》公开发表文章,请求蒋介石“矜怜耆旧,爱惜人才”,放了陈独秀,如此一来,“学术幸甚,文化幸甚”......
此外还有国际界。陈独秀被捕当月,杜威、罗素、爱因斯坦等国际知名人士,纷纷致电蒋介石,营救陈独秀,在国际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图/陈独秀
对此,蒋介石的态度是起起伏伏的。一开始,有不少人要求“清算陈独秀”,因为他曾经是“赤匪的始作俑者”,应该正法,而没有任何活命的可能。
但是,后来蒋介石还是妥协了,迫于国内学术界,尤其是国际界的压力,考虑到之前几次陈独秀被捕后“热闹”的情形,他在11月24日致电南京:
“陈等所犯之罪,系危害民国之生存,国家法律对于此种罪行,早在法律上有明白的规定,为维持司法独立尊严计,应交法院公开审判。”
如此一来,他才终于放弃了组织军事特别法庭的念头,改由法院公开审理。这给了陈独秀本人极大的生存空间,也给了外界营救人士极大的希望。
图/陈独秀在狱中,影视形象
先是陈独秀的北大学生傅斯年,于1932年10月30日在报纸上发文声援,称颂陈独秀是中国革命史上“光焰万丈的大彗星”。
而后是宋庆龄,他在10月31日从上海到南京,又乘飞机到武汉,为陈独秀的案子,想访问蒋介石夫妇。
还有蔡元培、胡适等人,纷纷向陈独秀推荐辩护律师。尤其是陈独秀“五四”以前的好友,民国大律师章士钊,还自告奋勇,请求义务为他辩护。
这么多人要帮助陈独秀,但没想到陈独秀却特立独行。当记者问他聘请律师一事时,他说自己没钱请,而且他始终认为自己的案子,不需要请律师。
“行无愧怍心常坦,身处艰难气若虹”,他坚信自己能为自己开脱,请不起律师,也用不着律师。
但即便是这样,深知陈独秀倔强秉性的章士钊,还是去了南京,主动卷进了这个政治漩涡。
图/章士钊
说起陈独秀和章士钊,他们其实是政治上的老搭档了。1903年《苏报》案发,他们一起迎难而上,创办了《苏报》第二的《国民日报》。期间,他们同进同出,同吃同住,日促膝谈,意气风发。
后来1914年在日本,陈独秀又帮助章士钊创办《甲寅》。只不过,后来由于政见相左,在章士钊当了段祺瑞政府的教育总长和司法总长后,两人分道扬镳,不谈政治。
1926年“三一八”惨案震惊全国,陈独秀气愤之余,致信章士钊,表示要跟他绝交。
从好友到政敌,对于陈独秀的秉性,章士钊是再清楚不过了,他曾感叹:陈独秀是“吾弱冠涉世交友遍天下认为最难交者”,但即便如此,当1932年好友落难的时候,他还是坚持出面。
当时,章士钊已经是闻名全国的大律师,对于普通的诉讼案,即便别人高薪聘请,也难以得到他的承诺。但对于陈独秀,他不仅主动请缨,还分文不取,为的就是将陈独秀营救出狱。
对此,章士钊当时也被人传颂“有古义士之风”。
对于旧友、政敌章士钊的“殷勤”,陈独秀盛情难负,默认了此举。
本以为两大才子联手,必然上演一出好戏,没想到的是,法庭上却出现了滑稽一幕。
图/陈独秀在狱中
1933年4月14日上午9点半,江宁地方法院,“肃静!肃静!”,随着书记官的敲锤声,陈独秀被捕一案正式开庭审理。
先是陈独秀入场,他环顾法庭,神态自若,好像伏笔写作久了之后终于出来透口气一般,胜似闲庭信步。
后是陈独秀回答法官询问,“本人陈独秀,字仲甫,安徽怀宁人,住上海岳州路永兴里,无业......”从容不迫。
三次开庭,陈独秀有问必答,毫不畏惧。虽然有大律师章士钊在场,但陈独秀并不领情,他竟然自己洋洋洒洒写了一篇数千字的《辩诉状》,并当庭大声朗读。
“余行年五十有五矣,弱冠以来,反抗清帝,反抗北洋军阀,反抗北洋思想,反抗帝国主义,奔走呼号以谋改造中国者于今30年......若谓反动政府即为‘危害民国’,此种逻辑难免为世人耻笑。孙中山、黄兴曾反对满清和袁世凯,而后者曾斥孙、黄为国贼,岂笃论乎?故认为反对政府即为叛国,则孙、黄已二次叛国矣,此荒谬绝伦之见也。”
陈独秀慷慨陈词,毫无囚徒的面色,驳得审判长面露难色,只能尴尬宣布:“依照法庭审理程序,由被告律师为其作辩护。”
随后,章士钊从律师席上站起来,端正衣冠,扫视法庭,也开始了自己长达5600字的长篇辩护。
“本案当首本严言论与行为之别。言论者何?近世文明国家,莫不争言论自由......基上论述,本案陈独秀、彭述之部分.....实为公德两便,谨状。”
图/蔡元培与陈独秀
从下午1点到下午1点53分,章士钊连续不断讲了将近1个小时,口干舌燥,头晕眼花,腰酸背疼,本想与陈独秀一起合作,争取减刑甚至无罪,但万没想到好友不仅不领情,还让他遭遇了律师从业生涯以来最难熬的一幕。
因为章士钊的辩词里有诸如“清共而后”、“取犄角之势以清共也”之类的措辞,陈独秀对此感到非常不满。
虽然章士钊的措辞有利于辩护,但在陈独秀眼里,“清共”二字就已经完全亵渎了自己的思想,歪曲了自己的灵魂,哪怕只是权宜之计,也无法忍受。
因此,他先是在狱中对章士钊大声地说:“行严,好意铭记,但以君之美意屈我之本意,实为仲甫所难从命也!”
后在法庭上,陈独秀更是当着章士钊和法官的面,直言:“本人对律师辩护,有补充说明,章律师等之辩护,以其个人之观察与批评,全系其个人之意见,并未征求本人同意,且亦无须征求本人同意。至本人之政治主张,不能以章律师之辩护为根据,应以本人之文件为根据!”
当时,不仅章士钊处于尴尬之境地,狠狠看了陈独秀一眼,带着多日的疲惫、怨愤,无奈叹息,就连法官们也大惑不解:顽固不化!
旁听席上更是一片轰动,响起了“真是不可思议”、“真乃革命家”、“英雄之气”等议论的声音。
无论是骂声,还是掌声,陈独秀似乎都没听到,在章士钊等人抗辩结束后,竟只草草说了一句:“只请法官早些放我回家去。”顿时又引得法庭一阵哄笑。
章士钊、彭望邺、吴之屏等在座的律师,既生气,又无奈,只能任由陈独秀“胡来”。
陈独秀认为自己没有错,因此不愿意采纳章士钊的辩词,坚持按照自己的辩诉状,但结果显然不如他所意料。
4月26日,案件一审宣判。陈独秀被判犯“叛国”罪,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褫夺公权十五年”。
法庭宣布判决书后,陈独秀起立愤然说道:“本人乃叛国民党,并非叛国,以此不公之裁决强加于人,吾等定会上诉,以名是非!”
但法官根本不理会他的强烈抗议,陈独秀被押回了看守所。
当时,心情最复杂的便是章士钊了,他辛辛苦苦,奔走呼号,为好友辩护,最终却落得“猪悟能照镜子”,这种结果对于闻名全国的大律师,实在是无地自容。
而陈独秀对此也不在意,后来还对前来探监的好友汪孟邹吐“苦水”:“行严真糟!你回去,马上告诉他,我再也不要他替我答辩了!”
对于陈独秀这样“忘恩负义”的举动,后来陈独秀的好友伯烈武曾对陈独秀的儿子陈松年说过:“你父亲老了还是那个脾气,想当英雄豪杰,好多朋友想在法庭上帮他的忙也帮不上,给他改了供词,他还要改正过来....”
图/陈独秀影视形象
“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争鸣”,虽然陈独秀从始至终对法院的“叛国”之说完全不接受,多次上诉,引经据典,为自己辩护。
但这个案子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根本由不得陈独秀、章士钊所能左右。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案件,而是多种政治力量之间的斗争。
最终,1934年7月21日,国民党政府最高法院对陈独秀做了终审判决,他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八年。
最高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断,只有执行而没有再上诉的可能。很快,陈独秀就被押解到南京老虎桥模范监狱,开始了自己最后一次,也是漫长的一次牢狱生活。
直到1937年8月,日军轰炸南京后,陈独秀得到减刑,走出监狱。五年后,1942年5月27日,陈独秀病逝在四川江津一个不知名的村落,结束了自己充满斗争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