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设立亿元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助民企纾困

  “得益于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居民白永刚对记者感慨地说。

  今年,白永刚急需资金进行饭店设备更新和扩容。内蒙古农商银行鄂尔多斯中心支行(筹)客户经理通过融资平台发现客户需求,通过实地调查经营情况、查看近3年资金流水、每日上座率和消费水平等,精准评估客户信用状况,3个工作日为客户发放信用贷款80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今年3月,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内蒙古财政厅和内蒙古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设立1亿元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缓解民营中小微企业“抵押少、担保难”的问题。

  “当民营中小微企业贷款出现损失时,分担资金承担贷款本金损失的比例为10%,不足部分由合作银行承担。截至目前,风险分担资金提供的预期风险损失保障覆盖了1.88万笔、87亿元民营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内蒙古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2024年12月,内蒙古建立了统一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归集了42项企业信息,银行机构入驻发布专属金融产品4239款,43.3万户企业可线上申请匹配贷款产品,实现了“信用换信贷”。

  截至今年3月末,内蒙古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达1.05万亿元,其中37.93%为信用贷款,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082.28亿元,其中37.06%为信用贷款,同比提高6.58个百分点。在首贷户拓展方面,内蒙古新增首贷小微企业2601户,首贷金额35.88亿元。(记者 李玉波)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