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珍宝岛药业及控股股东等被出具警示函

中国青年网讯 5月9日,黑龙江证监局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及控股股东黑龙江创达集团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黑龙江证监局提出,2023年1月至9月,珍宝岛控股股东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因未按时偿还向哈尔滨湖时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双笙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五味堂医药有限公司的借款累计8000万元,导致2023年上述三家公司在与珍宝岛的业务合作中未按合同约定供货,实质构成上市公司代控股股东向相关方偿还借款,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024年1月,为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问题,珍宝岛与控股股东及三家公司签订了《代为清偿协议》,约定由控股股东代三家公司向珍宝岛清偿往来款,偿还占用资金,迟至2024年2月23日创达集团才将占用资金及利息累计8700万元归还上市公司。

黑龙江证监局认为,创达集团作为珍宝岛的控股股东,未及时向上市公司报告关联交易事项,方同华作为公司董事长、闫久江作为公司总经理、王磊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张钟方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方同华、闫久江、王磊、张钟方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显示,方同华出生于1963年出生,系龙江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他于1996年组建黑龙江省珍宝岛制药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起,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天眼查股权结构显示,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系珍宝岛第一大股东,持股51.27%,持有48300万股,持股市值超58亿。方同华则出资2744万元,持有创达集团45.66%的股票。

珍宝岛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38亿元,同比下滑25.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3亿元,同比增长154.93%。

来源:中国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