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的宏胜集团人流如织,而清泰街160号那个见证宗庆后创业传奇的六层小楼已大门紧闭。一边是宗馥莉掌控的宏胜商业帝国,另一边是只剩下娃哈哈招牌的空壳。
当宗庆后离世后大家还担心接班的宗馥莉会不会被欺负,现在看,她其实才是“哪咤”。只用了五步,就“掏空”了娃哈哈。
第一步:带走经销商,包括西藏青海在内的14个省级经销商合同主体从娃哈哈转至宏胜系公司。
第二步:“清洗”老臣,娃哈哈元老全面退出管理层,换成“宗馥莉系”干将。
第三步:接管部门,涉及生产财务供应13个核心部门逐步被宏胜人员接管。
第四步:员工换东家,员工重新与宏胜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步:迁“都”,关闭娃哈哈老办公楼,全员迁往新权力中心萧山宏胜大厦。
至此,娃哈哈集团除了拥有娃哈哈这个商标,几乎就没剩下什么了。
这里需要引出一个词:“娃哈哈系”企业,由两部分组成=娃哈哈集团+娃哈哈体外公司,宏胜集团就属于娃哈哈体外公司,为什么一个集团之外还要存在体外公司,而且实力比集团还要强大?还记得“达娃”之争吗?一切还得从那时说起,从宗庆后说起。
当年创业多艰的娃哈哈,亟需引进强大的资本,以应对乐百氏太阳神的竞争,最后在多方牵线之下娃哈哈与达能成立了合资公司(娃哈哈占股49%,达能占股51%)。合资条款中有一条非常重要——娃哈哈不能投资任何与合资公司有竞争的企业,但是并没有对达能提出约束。
于是当达能收购了娃哈哈最大的竞争对手乐百氏的时候,本就已经失去话语权的宗庆后彻底对合资公司失去了兴致,转而开始以个人和家属以及职工持股公司的名义在合资公司之外逐渐设立了61家企业,这些企业的产品大多与合资公司相同或类似,仍旧使用娃哈哈商标(娃哈哈商标不属于达娃合资公司),其中就包括2003年成立的宏胜。
达能显然不能就范,但是经历了23场官司,花费5.7亿诉讼费之后,达能发现即使自己胜诉,拿到的也只是一个空壳,娃哈哈的实际控制权和渠道已经不属于合资公司。双方最后达成和解,达能撤出。“达娃”之争后,这些在合资公司之外设立的企业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娃哈哈的一部分,作为娃哈哈体外公司与娃哈哈集团并存。
一直到宗馥莉接班,这些体外公司又成了宗馥莉掌握控制权的筹码。只不过宗庆后利用这些体外公司是为了保住娃哈哈这个民族品牌,而宗馥莉却用这些体外公司“掏空”了娃哈哈。
至于这种“掏空”是不是合法合规,我们也只能等官方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