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电宝公司竟悄悄将押金转成会员费,这“刺客”必须要治一治了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消费者归还共享充电宝时发现被开通包月服务,99元押金被转换为会员费,3月1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消保委联合发布十件2023年度全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上述案例引发关注。(据3月18日环球网)

如此荒谬的“强行开会员”,还不是个别现象,有30余名消费者中招,他们租用由常州某公司定制开发的共享充电宝,交了押金99元,归还时不但支付了充电费用,还被告知已悄无声息地开通了会员服务,99元押金直接转换为会员费,他们联系该公司客服要求解除包月服务,退还押金,竟然多次协商无果。

记者实地走访多家共享充电宝租借点 (图源:海报新闻)

用户明明只是一次租借,并没有确定要长期使用,交的99元是押金,是为了防止用户恶意损坏、丢失或逾期不归还共享充电宝的保障,怎么能随便挪用成包月会员费呢?

值得警惕的是,如此不合理的条款,明显侵害了消费者多项权益,该公司将其隐藏在条款多、字数小的会员协议中,以此阻挠消费者维权,更是投机取巧,居心不良,让消费者有被“背刺”的痛感。而且,这种“刺客”行为,在当下共享充电宝行业内并不罕见。

近年来,共享充电宝在经历了最初“烧钱圈地”的价格战之后,价格开始水涨船高。2017年,收费标准是1元/小时,如今部分品牌已经达到6元/小时,而且其计费标准十分飘忽,同一品牌在不同地区价格存在差异,不同品牌在同一区域的价格也存在差异,有时候消费者在相隔不远的位置,租借同一品牌的共享充电宝,付的钱却是不一样的。大家普遍认为,共享充电宝的充电速度比一般充电宝慢,存在故意“磨洋工”拉长计费时间的嫌疑。

在某投诉平台上,涉及“共享充电宝”关键词的投诉多达2.3万条,主要集中在无法结束订单、超额收费、归还点不存在等问题上,可见,现在租个充电宝真得避不少坑。

共享充电宝刚出现的时候很受欢迎,解决了很多人的充电难的问题,省掉了出门还得带个充电宝的麻烦,给用户带来了便利和安全感,但随着价格上涨,套路变多,价格欺诈、恶意扣费等问题时有发生,共享充电宝成了“刺客”,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评价降低,不仅会导致众多的消费纠纷,让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也不利于行业平稳有序地发展。

“价格刺客”层出不穷,根本上是因为规矩不明朗,标准不清晰,监管有缺失。共享充电宝租赁服务定价是市场调节价,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经营成本上涨,收入模式又比较单一,涨价也是市场规律使然,但是涨价不能乱涨,更不能只涨价格,不涨服务。如果无视用户的吐槽,甚至挖空心思暗藏陷阱,最终肯定会被消费者抛弃。

3月11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推出全国首个《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对共享充电宝行业计价时间进行了统一与细化,消费者租借充电宝5分钟内归还免费,避免因设备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花冤枉钱,租借的计价时间单位不超过半小时,让短时间充电的消费需求得到满足。这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树立好合理细化的规矩,引导企业合法规范经营,对消费者、对整个行业,都是有益的。

一个行业发展起来不是易事,如果因为一些“刺客”的出现,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其实得不偿失。各地的监管部门和消保委完全可以学学深圳这个“自律公约”,制定相应的规制,明确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优化共享充电宝产品的性能,让消费者的钱花在明处,电充得划算,行业才能行稳致远。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