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 重要提示请查收

春节假期即将来临,在欢度新春佳节之际,不少市民也选择用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表达喜庆的心情。但是在燃放烟花爆竹的背后,很多安全事项必须注意。

相关具体信息如下↓↓↓

鼓楼区集中燃放地点

△鼓楼区集中燃放地点示意图

云龙区集中燃放地点

云龙区集中燃放地点示意图

大润发超市世茂店广场

法治公园

和平路与郭庄路东延交叉路口

大龙湖旅游风景区

小韩安置小区东金沙路

奥体中心派出所门前广场

泉山区集中燃放地点

泉山区集中燃放地点示意图

▲莲湖路东城段

▲荣盛水街工地

▲时代大道东延长段

▲梨园路公园

▲音乐厅下沉广场

▲市民广场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燃放地点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集中燃放地点示意图

铜山区集中燃放地点

△铜山区集中燃放地点示意图

贾汪区集中燃放地点

△贾汪区集中燃放地点示意图

再次提醒

适度放开不等于完全开放 

安全与文明要时刻牢记

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行为处罚规定

违规燃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

 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违法邮寄携带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行为追究

 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 微递鼓楼、云龙之声、微泉山、金龙湖发布、贾汪发布、铜山发布

美编 | 何佳亮

徐州广电编辑 | 尚亚 李惠

一审| 姚亮

二审| 朱宸昕

三审| 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