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即将来临,在欢度新春佳节之际,不少市民也选择用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表达喜庆的心情。但是在燃放烟花爆竹的背后,很多安全事项必须注意。
相关具体信息如下↓↓↓
鼓楼区集中燃放地点
△鼓楼区集中燃放地点示意图
云龙区集中燃放地点
云龙区集中燃放地点示意图
大润发超市世茂店广场
法治公园
和平路与郭庄路东延交叉路口
大龙湖旅游风景区
小韩安置小区东金沙路
奥体中心派出所门前广场
泉山区集中燃放地点
泉山区集中燃放地点示意图
▲莲湖路东城段
▲荣盛水街工地
▲时代大道东延长段
▲梨园路公园
▲音乐厅下沉广场
▲市民广场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燃放地点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集中燃放地点示意图
铜山区集中燃放地点
△铜山区集中燃放地点示意图
贾汪区集中燃放地点
△贾汪区集中燃放地点示意图
再次提醒
适度放开不等于完全开放
安全与文明要时刻牢记
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行为处罚规定
违规燃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
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违法邮寄携带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行为追究
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 微递鼓楼、云龙之声、微泉山、金龙湖发布、贾汪发布、铜山发布
美编 | 何佳亮
徐州广电编辑 | 尚亚 李惠
一审| 姚亮
二审| 朱宸昕
三审| 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