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真的是让人气愤难消

大致了解了一下江歌案,真的是气愤难消。比28案还令人生气,怎么还有这么自私的人?

江歌案的大致过程是这样。刘鑫icon和江歌是好朋友,陈世峰是刘鑫的男友,他们都居住在日本。由于刘鑫要和陈世峰分手,陈世峰一直在骚扰刘鑫,所以刘鑫请求江歌帮助自己,并和自己同住。直到刘鑫指认自己的一个男同事告诉陈世峰这是自己的新男友,这应该是导致陈世峰行为的失控的导火索。陈世峰携刀在刘鑫和江歌的住处外等候她们,而她俩回来后刘鑫迅速进屋并且关闭房门,导致陈世峰拦住后边的江歌,并杀死了江歌。事后,刘鑫未及时拨打急救电话,也没有承认个人有什么过错。只是自称由于月经回房换衣服,不知道门外发生的事情。

整个事件过程体现了刘鑫真是个极端利己主义者。暂时不讨论刘鑫的道德问题,只是简单分析一下她在江歌被杀的过程中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1,陈世峰在事发前的情绪已经失控,刘鑫请求江歌来帮助自己,是否已经尽到了风险告知责任?刘鑫不能解决自己的个人问题,而请江歌来帮助自己,对于陈世峰的为人,情绪,状态都应该熟悉,她是否把可能存在的风险完全告知江歌?这是江歌被杀的主要原因。

2,二人同时回住所,而自己进屋把江歌锁在了门外,导致江歌一个人面对陈世峰,这是江歌被杀的直接原因。

3,陈世峰刺伤江歌后,刘鑫选择了联系警方,而没有及时拨打急救电话,这是导致江歌死亡的直接原因。

总之,刘鑫的极端自私导致了江歌死亡,并且在事后没有对江歌的母亲表达过一丝的道歉,安慰甚至同情。刘鑫不仅要承担道德谴责,民事赔偿,相关方面还应该搜集证据让刘鑫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