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劈腿了,我全部出钱买的房子,她还想霸占!

女友劈腿了,我全部出钱买的房子,她还想霸占!

大家都知道,男女朋友谈恋爱,交往合适的话,就会奔着结婚去的;如果接触一段时间,感觉不合适呢,双方也不会勉强,毕竟相识一场,好聚好散,互相也不纠缠对方!

近日:郑州的王先生就遇见了一件麻烦事,三年前他谈了一个女朋友,相处了一段时间,感觉还不错,也是奔着结婚去的,为了给女朋友一个安全感;他自己掏腰包在郑州首付了一套房子,为了表示自己的真心,买房子的名字,也是用的女朋友的身份证!

但是好景不长,有一天女朋友突然给她提出了分手,王先生听到以后,整个人瞬间崩溃了,女朋友给出的分手理由更滑稽,说王先生他太小,太幼稚,不想等他成长了;王先生痛哭一场后,也只能无奈选择和女朋友分手!

随后呢!王先生就把之前用女朋友名字买的房子卖了,主要原因是,一来到这个房子里,王先生就触景生情,伤心难过;很快三年的时间过去了,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王先生也是一头雾水,以为是搞错了呢!打开信封里面的传票,王先生震惊了,被告人就是自己,万万没想到的是,原告竟然是自己的前女友!

王先生了解到,前女友这几年过的不算如意,交的新男朋友也和她分手了,而且现在还欠了一屁股债;自己实在无力偿还;于是想到了我三年前用她的名字买过房子,就把我起诉了,不但房款必须全部给她,而且三年的利息也得算上;王先生说:买房子的首付和月供都是自己付的,他前女友一分钱也没拿,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去银行打印当年的买房的首付和月供流水单,然后找律师积极应诉!

小伙伴们:王先生用女朋友的名字买房子,做的对吗?他能胜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