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同学老董是我同宿舍的好哥们,毕业后到广州工作。老董老家在湖南农村,家庭条件一般。工作后终于可以挣钱减轻父母的负担,对于农村孩子来说是格外珍惜的。没过两年,老董就告诉我,自己准备结婚了,让有空过去喝喜酒。
后来同学聚会,老董都会带着妻子一起参加,非常恩爱。有了孩子后,丈母娘帮着带孩子,两口子一心扑在工作上。老董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成为单位的二把手,妻子也晋升了单位高级职称。每次见面时,老董都要夸自己的媳妇和岳父母一家,碰到了这么好的一家人是他的幸运。
我还比较纳闷,这老董是不是当面拍媳妇的马屁呢。后来老董告诉我,在结婚后一年,去参加媳妇堂妹的婚礼时,自己才知道其实当地是流行嫁女儿要彩礼的,只是岳父母告诉亲戚们自己当年给了5万块钱的彩礼。原来在很多地方都一样,嫁闺女也会各种攀比。岳父母这样说既解决了老董的经济困难,也维持了媳妇在亲戚间的面子。从那以后,老董才明白自己碰到了非常明事理的一家,对媳妇只有尊重和更加恩爱。
老董说,自己当时年轻,真的以为就不需要给彩礼。不过就是有心想拿彩礼,按当时自己的条件恐怕也出不起。后来自己的工资卡上交给媳妇保管,经常孝顺岳父母,也算是一种补偿。
彩礼多少又哪里有个固定的标准呢,给多给少在于女方家庭的接受度。如果是图人品,彩礼真不应该成为横亘于一对新人婚姻之间的问题。当然,我不反对有能力出彩礼的家庭给彩礼,这在于双方的约定。我只想说:有了明事理的家长,儿女婚姻的幸福感将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