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管理监督、学校具体负责”的录取体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政策、院校计划及考生成绩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凡参加专升本、高起本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且在正常录取阶段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的考生,均可填报征求志愿。参加高起专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未被平行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受专科省控线的限制,均可填报专科征求志愿。填报时,请及时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查询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专业),按规定在网上填报征求志愿,并在网上予以确认。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分本科录取阶段和专科录取阶段。每个阶段先录取改革项目考生和免试生,再录取统考生。
本科(含专升本、高起本)录取阶段:
1.本科志愿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本科征求志愿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按考生征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确定是否录取考生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按照有关规定可进行政策性降分录取。
专科录取阶段:
1.专科平行志愿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高校招生计划投放省控线上的考生档案,高校在招生计划限额内确定是否录取考生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专科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并按院校设定的各科类录取标准,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进行投档。高校在计划内自行确定各科类录取标准,择优录取考生及所录专业,及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录取中,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上线情况,按招生计划进行调剂录取工作。对少数院校录取分数线上人数较少、确实难以开班的专业,院校要主动征求考生意见,负责处理好不开班专业的线上考生的调剂入学问题。
录取新生名单由成人高校提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成人高校须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