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魏都区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魏都区委办公室、魏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持续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依法治教,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服务教育强国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要求,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要履行教育监管责任,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属地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采取考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个人展示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各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学生按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片区内登记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布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原则。
(三)坚持公民同招原则
认真落实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为魏都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纳入招生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招生。
(四)坚持保障流动儿童入学原则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政策,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政策统筹安排,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实行“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五)坚持支持特殊群体入学原则
会同民政、属地办事处等部门,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群体的入学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会同民政、残联等部门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烈士、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等优抚对象子女,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入学。
(六)坚持公平公开原则
用好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河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保证入学机会公平。
三、招生入学办法
(一)招生入学对象
小学:截至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符合魏都区属地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符合魏都区属地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入学程序
1.信息采集。对接省级“教育入学一件事”业务办理系统,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提供便利。6月下旬起,在魏都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由就读幼儿园指导家长登陆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采集信息,初中招生由就读小学指导家长集中采集信息。在魏都区外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采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的或采集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学校就学的资格。
2.资格审查。8月中旬,小学招生入学由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及附件5和附件6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初中招生入学,在魏都区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毕业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在魏都区外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及附件4和附件6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学校审核结束后,汇总相关材料报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学校就学的资格。
3.录取报到。资格审查完成后,确定录取结果,8月下旬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或利用线上线下发布录取公告等形式公布录取结果,安排学生到校报到。
4.建档录籍。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保证班额、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均衡。9月底前将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学籍系统,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建立学籍档案。
(三)招生信息采集类别
2025年魏都区属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分类信息采集,类别如下:
1.魏都区户籍
(1)住户一致:户籍和房产一致。
(2)三代同居:适龄少年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无迁入迁出,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其监护人在许昌市区无其他自有房产。监护人的不动产查询记录(无房证明)由学校汇总后统一到相关部门开具。
(3)拆迁户:适龄少年儿童与监护人的自有住屋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屋尚未交付;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尚未购房者。
(4)住户不一致:适龄少年儿童及其监护人具有魏都区常住户籍,但与自有住屋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进行信息采集。
(5)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市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屋的。
需提供:第(1)至(4)类提供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购房收据以及实际居住产生的佐证材料,其中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合同)。第(5)类提供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无其他自有房产资料(其监护人的不动产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由学校复审时统计上报,无需家长开具)。
2.随迁子女
(1)外县(市、区)购房: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父母在魏都区购买住屋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制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以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为依据进行信息采集。
需提供: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至少一方的公安部门制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购房收据以及实际居住产生的佐证材料)。
(2)外县(市、区)务工或经商:在魏都区居住的非市区户籍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信息采集时提供父母至少一方的有效期内居住证、务工单位为其父母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材料。
需提供: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至少一方的公安部门制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务工人员的《劳动合同》和近期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经商人员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以人民为中心、办人民满意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以破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从消除大班额、控辍保学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方面,周密谋划,制定方案,按照同一时间节点、同步推进招生各环节的工作,确保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规范招生行为
各校要坚持规范有序、阳光招生入学,认真落实教育部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依计划进行招生。特殊地段因生源较多确需突破招生计划的,须由学校写出书面申请,报经教育部门批准。学校不准提前招生,不准超计划招生,不准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三)强化监督问责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阳光招生和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各项要求,公开区校两级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监督,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魏都区纪检监察委员会将全程监督招生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事件,对违反招生政策的严肃追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取消各种评优评先资格,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四)积极宣传引导
各学校要设立专门的招生咨询处和热线电话,做好招生入学政策和群众关心的问题释疑工作。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宣传栏等多渠道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对不实招生信息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持续宣传“双减”、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政策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
附件:1.2025年魏都区属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2.2025年魏都区属地小学升初中片区一览表及学区划分
3.2025年魏都区属地小学学区
4.2025年魏都区属地小学升初中学生信息登记表
5.2025年河南省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表
6.2025年魏都区属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承诺书
7.2025年魏都区属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方式
2025年6月24日
编辑/郭彩霞
责编/李晓宇
审核/张江岭 李敏
监制/张向朝
来源/魏都发布、魏都区教体局、许昌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