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即将公布。请考生注意以下时间安排:
一、网上成绩查询
6月23日(星期一)14:00至7月3日(星期四)12:00,考生可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成绩查询”栏目、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观新闻app首页“查分专区”、“一网通办”pc端(zwdt.sh.gov.cn)、“随申办市民云”移动端,输入本人9位高考准考证号和密码(考生本人身份证最后不含字母的六位数字)查询统一文化考试成绩。
网上可查询到的科目成绩为语文、数学、外语(6月份)以及附加分。
二、成绩通知单投送
6月24日(星期二)起,考生成绩通知单将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ems)按照考生高考报名表上填写的本市通讯地址投递到考生家中。
考生成绩通知单提供以下内容:语文、数学、外语(1月份、6月份)科目成绩;考生选考的3门等级考等级及对应分值成绩;总分和附加分。
考生可于6月24日(星期二)8:00后,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官网(www.ems.com.cn)查询成绩通知单投送情况(具体操作办法如下:登录网站后,点击进入高考成绩通知单界面查询,输入本人准考证号及相关验证码,即可搜索到考生本人成绩通知单的邮件号及邮件投送情况)。6月24日(星期二)至25日(星期三)成绩通知单投递两天期间,考生可拨打成绩单投递情况查询电话:021-52609738〔查询时间:8:30-17:00〕。6月27日(星期五)12:00后,仍未妥投的高考成绩单全部退回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地址:杨浦区民星路465号)。
三、成绩复核
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6月24日(星期二)9:00至16:00,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6月份),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考生使用本人9位高考准考证号作为用户名登录成绩复核系统,初始密码由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最后不含字母的六位数字组成。登录后可以修改密码。
2.登录后需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所提示的部分科目成绩以验证身份。
3.身份验证通过后,在申请页面勾选申请复核的科目后点击“提交申请”,看到提示“提交成功”的红色字体即表示申请完毕,退出请点击“退出系统”按钮。
4.考生如需修改勾选信息,可在开通网上申请的时间段内再次登录系统修改科目。复核科目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的最终申请科目为准。
5.考生网上填写完毕后,应退出系统重新登录,查看确认本人申请的复核科目。
6.6月25日(星期三)12:00起,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查询成绩复核结果,成绩复核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7月3日(星期四)12:00。
7.成绩复核只核查答题纸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考生本人对应,试卷有无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的成绩总分。考生不得查阅答卷。
各位考生、家长,2025年高考志愿填报在即,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报考,中国教育在线携手全国高校举办上海市本科场高校招生政策解读网络咨询会。
本次直播将邀请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深圳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健康医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立达学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北师香港浸会大学、澳门旅游大学等高校招办老师齐聚云端,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为大家详细解读学校招生与录取政策、特色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等内容,并在线与考生、家长进行互动答疑。
直播时间:6月21日(周六) 14:00--15:00
观看方式:
识别下方图片二维码,或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链接,进入直播专题页面: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6月25日(星期三)上午6:45报到。
2.地点:海军第905医院(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急诊楼。
二、考生条件
通过各区征兵办组织的政治考核,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面试、体检准备
1.体检前一日,不要吃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保证睡眠,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22:00以后禁食食物以及含糖、含色素的饮料,确保次日空腹参加体检(早餐及饮用水自行准备,体检结束离开医院后再进食)。
2.进入院区后须注意以下事项:
(1)主动出示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如没有身份证,须到公安部门开具相关证明),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面试、体检资格。
(2)填写并携带《病史调查表》(详见下方),现场进行确认,《病史调查表》一经确认不得修改,请务必如实认真填写。
(3)携带本人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凡做过视力激光手术(病史调查表中表述为屈光手术史)的,须现场提供诊断证明及复印件或手术资料及复印件等。体检当日可以佩戴框架眼镜。
4.凡有其他手术史的,须现场提供相关病情证明材料(如就诊病历、出院小结、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
5.体检当天请勿佩戴金属饰物,胸片检查不能佩戴项链等饰物,以免对体检工作造成影响。
6.测量身高体重时,须脱鞋脱袜,着轻薄衣物,立正姿势站于身高体重测量仪上。
7.近三天有服用感冒药、消炎药、外用鼻炎药等用药史的,须主动告知内科医生。
8.如有药物、食物严重过敏史,须主动告知病史调查处医生,并如实填写《病史调查表》。
9.耳鼻喉项目需检查耳鼓膜,如有耳道耵聍(耳屎)栓塞,须在体检前至专业机构清除。
四、体检标准
按照《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组织程序
1.开始前,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排队等候。
2.考生凭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领取《面试登记表》并填写个人信息,按顺序参加面试。
3.面试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面试登记表》到体检检录点,上交《面试登记表》,持身份证原件拍照登记后领取体检指引单和《病史调查表》,根据指引单前往各检查室进行体检,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将指引单和《病史调查表》交给前台工作人员确认,再领取心理测试编号,进行心理测试。
4.经体检医生判断需要复检的,应按要求做好复检准备。其中,视力复检于体检当天组织,且不超过3次,每次检查后休息半小时,以最好结果为准;其他项目复检计划于6月26日至27日7:40组织,复检要求与初检相同。
5.6月29日至30日,网上公示或电话反馈体检结果,所有考生注意及时查询或接听电话。
6.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本科提前批次相关军队院校志愿(其中,对有特殊要求的军队院校专业须达到对应的体检标准),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服从现场管理,严禁单独行动,严禁大声喧哗。在工作人员确认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方可离开体检场地;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所有纸质表格必须按要求上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过程中,医院不接受任何关于体检结果的问询。考生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复查申请,复检的组织实施程序和要求同初检;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为准;女性体检对象因生理期导致个别体检项目不符合标准的,如时间允许则待生理期结束后组织一次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时间不允许则由医院结合临床进行综合判定。
3.医院停车位紧张,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4.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若有身体不适或其他不清楚事宜可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5.上海市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21-81801315、81801320,工作时间08:00-11:00,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