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河北邯郸一中学的一个学生被老师罚站,站了一会后,男生突然倒地跟前的人很惊讶,有几个人跑过去,试图扶起这个学生,但是都没有成功。老师看了也没有第一时间跑过去扶起他来。过了几分钟,老师才跑过去,结果孩子已经去世了。
家长得知这个消息后愤怒且伤心不已,跑到学校质疑学校抢救不及时。当堂的老师太冷漠,没有及时去救孩子,导致了孩子的死亡,学校说孩子倒地10分钟后就送到校医院治疗了,但是家长看了监控发现孩子倒地后20分钟才被送到医院,耽误了治疗时间,必须要让学校给个说法且要赔偿。
对于这件事,我认为孩子的死亡最大的责任人必须是学校老师,让他罚站的这个老师,他的责任非常的大,理由有三点:
第一点: 作为老师,体罚学生,严重违反国家的十项规定。
我国教育部明确规定,作为教师,就应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同时必须做到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这位老师,虽然说学生可能犯了一点错误,但是作为初中生,正处于叛逆期,犯错误也是很正常的。但是这个老师就严重违反了十项规定,体罚学生,让学生罚站,这就是变相的体罚,必须严厉惩处。
第二点:作为老师,毫无关爱学生之心,太冷漠。
学生都已经倒地了,他竟然还在那儿不做声继续去讲课,等到其他同学去施救了,还没有意识到孩子的生命已经很危险了,真的从这个行为看出这个老师非常的冷漠和铁石心肠,把人命当作儿戏。试想一下,如果这是他自己的儿子,他肯定会第一时间跑过去救助。所以,这个老师真的是太冷漠了,这种没有师德和关爱学生的人怎么会被聘任为教师呢,建议开除他。
第三点:老师很无情,说明学校对于教师的培训不到位。
根据报道,这所学校孩子死后竟然还推卸责任,本来孩子倒地后20分钟,学校医院才治疗的,但是他们却和家长说是10分钟以后就到了治疗了。这不是典型的很有出入吗?如果是真的,为什么要推卸责任呢?
最后,我们很可怜这个学生,初三,正是大好的年龄,却因为老师罚站害死了他,所以,必须严厉追究老师的责任,并且学校的责任也很大,必须追究。
大家认为,这个老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怎么处理?欢迎大家交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