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信部等七部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8〕43号)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部2018第35号公告),按照省工信厅通知要求,现就我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请各相关企业按要求填报表格(见附件),并于11月11日18点前报送至改革创新发展局,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附件: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生产情况表

          2.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回收动力蓄电池有关情况表

          3.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企业有关情况表

          4.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企业有关情况表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改革创新发展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