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國今報
近日,北海市醫療保障局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引發廣泛關注。在2024年自治區醫保基金監管飛行檢查中,北海市中醫醫院涉嫌重複收費、超標準收費、串換診療項目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47萬餘元。
同時收取「關節清理術」與「膝關節單純遊離體摘除術(同切口)」費用;同時收取「顱內動靜脈畸形切除術」與「顱內血腫清除術」費用;將按「次」收費的眼科項目按「單側」收取,一次檢查(或操作)雙眼時分別按左右眼收費……在北海市醫療保障局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北海市中醫醫院多項行為屬於重複收費和超標準收費。

一名患者在北海市中醫醫院挂號就診。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 彭慶攝
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注意到,該院還存在部分無重症相關診斷、未葯敏試驗患者使用「注射用頭孢哌酮鈉舒巴坦鈉、注射用頭孢哌酮鈉舒巴坦鈉(2:1)、注射用哌拉西林鈉舒巴坦鈉(2:1)、注射用哌拉西林鈉舒巴坦鈉(4:1)、注射用哌拉西林鈉他唑巴坦鈉、注射用鹽酸頭孢替安」並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是將不屬於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涉及42003人次,涉及違法違規金額620113.19元,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417968.79元。
此外,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還提到,經對北海市中醫醫院2024年自治區醫保基金監管飛行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開展梳理核查,對比歷年檢查結果,發現該院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屬重複違法違規,包括將「電腦中頻電治療」串換為「超聲波治療、超聲波治療(超聲藥物透入)、超聲波治療(超聲霧化)」收費,屬於串換診療項目收費;將超敏C反應蛋白測定綁定入血常規五項套單中作為入院常規檢查,屬於無指征過度檢查等。
今年6月,北海市醫療保障局對北海市中醫醫院涉嫌重複收費、超標準收費、串換診療項目、將不屬於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違反診療規範過度診療、過度檢查等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明,北海市中醫醫院6項自查自糾不到位的違法違規項目涉及金額合計641411.15元,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432375.92元;4項重複違法違規項目涉及金額合計48332.40元,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33224.11元。北海市醫療保障局於近日對該院作出行政處罰,合計罰款475567.26元。
公開信息顯示,北海市中醫醫院是一所三級甲等中醫醫院,其法定代表人為劉建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