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人們對中醫和西醫總持相對立場來看待。有一大部分人認為西醫立竿見影,明顯比中醫更有優勢。
可事實上,客觀地講:寸有所長,尺有所短,中、西醫各有自己的優勢。如果倒退幾百年,看一看十七世紀的西醫水平,相信會有大部分人立刻迷上中醫。
當然,想要知道十七世紀西醫有多野,那就得拿出病例來說事才行。我們今天的「病例患者」就是在當時有着絕對就醫優先權的英國國王查理二世。
1685年,查理二世中風了。不過,那一年他也不過54歲,中風也不是最嚴重的那種,只能說是輕度中風,按今天的醫療水平,稍加調理就能沒事。
可惜,查理二世病得不是時候,他的御醫團隊被一個輕度中風給折磨壞了。因為他們用了各種方法,都沒有看到妙手回春的效果。
查理二世的御醫們用的什麼方法呢?這得一波一波來,因為他的醫療團體還蠻大的,共計12個人,大家因為各自不同的水平被分成不同的派別。
首先,自認為手段高明的一派醫者,馬上就對查理二世進行了搶救,他們採用的手法是放血療法。
這個放血療法在當時還是相當流行的,就是在病患的腕部血管處劃開,然後往外放血。當然,不能放太多,一次約為半品脫的量。
按計量單位換算,一品脫約等於568.3毫升,半品脫自然就是280多毫升了。這個量不多不少,和今天獻一次血的量差不多少。
可問題是查理二世的血放出來了,自身的病並沒有改善。原本就生病,又一次放了這麼多血,結果國王都要暈倒了。
此時另一派的御醫走馬換將,認為放血已經沒辦法治療國王的中風,還是採取催吐療法更為合適。
催吐與中風之間有什麼關係,今天的我們還真不好理解,反正放血在那個年代是因為古希臘醫聖手法來推行的,而催吐就不知道來自哪裡了。
好在查理二世相當信任那些醫生,只要他們拿出方案,他不全都接受。於是,催吐葯很快給國王餵了下去,藥效之快,作用之強,相當給力。
只是查理二世有些受不了,服下藥物之後狂吐不止。原本就中風,又放了那麼多血,虛弱的國王再大吐特吐,這份折騰可想而知了。
當查理二世恨不得連膽汁都吐出來依舊沒有好轉時,再一波的御醫被請到病床前:不用吐了,還是直接排便吧。
這就奇了怪了,中風來自血管疾病,怎麼到了查理二世那裡就成了食物中毒了呢?又是吐又是排的,這是想將人排空的節奏呀。
但人家查理二世相信有效,所以馬上使用了御醫調製的「神秘水」。這在當時是一種秘葯,一般病人還享受不到。
不過,從後來的資料顯示,那些醫生無非是使用肉桂、茴香、紫羅蘭、豆蔻以及甜菜根、相思等物品調和,然後像灌腸一樣直接給國王灌下去。
灌腸方法也夠狠的,每隔兩小時灌一次,一灌就是5天。如此力度,想來鐵打的身子也吃不消了吧?
反正查理二世在這樣不斷地折騰之下,最終變成了只有喘氣的份。身體是一動也不能動了,躺在床上的他幾乎就剩一縷遊魂了。
就算這樣,御醫們也認為方法不對,中風沒改善就說明體內還沒被排空。於是,他們拿出了最狠的絕招:吃木乃伊粉。
什麼是木乃伊粉?其實就是那個時代同樣帶有神秘色彩的物質:來自屍體頭蓋骨的粉末。這種東西再加一點御醫自己研製的藥物,被稱為超級靈丹妙藥。
查理二世吃下去之後,那是徹底止不住了,最後拉得幾乎都虛脫了。這也難怪,本來就是個病人,經過一通又一通的折騰,不虛脫都不正常了。
既然國王已經虛脫了,那就停下來讓他好好養養吧?不行,那不符合御醫們的職業道德,只要人不死,他們就必須要「治療」。
又一波御醫站出來:現在必須內外兼治,一邊吃藥,一邊外部干預。怎麼干預呢?在全身塗熱膏藥!
除了塗膏藥之外,還將國王的頭髮剃光,拿閃着紅色火光的烙鐵燙查理二世的腦門,直到湯出水泡,然後擠水泡中的液體出來。
查理二世這是造了什麼孽,又是放血又是吃秘葯,還得全身燙水泡。就這治療方法,好人估計也逃不過被治死的命運。
顯然查理二世有着相當強的生命力,在經歷了這樣一大串的折騰之後,竟然沒有死。雖然說已經奄奄一息了吧,可他依舊相信了自己的御醫團體:只要不死你們就接着治。
大概御醫們也有些技窮了,里外的方法都用過了,國王沒死,中風也沒好,怎麼辦呢?還是求助於「上帝」吧。
就這樣,御醫們在查理二世的腳底塗滿了鴿子屎,意思就是國王的病可以被鴿子帶着「飛走」。這想念,真還不如跳大神更可信。
腳底塗糞便之後,查理二世又被開始在鼻子前噴辣椒粉,這樣可以引發他打噴嚏,取意讓噴嚏將病魔帶走。
先不說理念了,就這智商我們都懷疑是不是出了問題。查理二世在這樣的折騰下,要是還不死,那倒顯得不正常了。
於是,在經歷了各種折騰之後,查理二世終於咽下了最後一口氣,帶着對自己御醫團體的百般欣賞,走完了自己短暫的一生。
怎麼樣?十七世紀的西醫夠不夠野?不但野,而且還超能作,讓一個國王為自己當小白鼠,這氣勢也是沒誰了。
不得不說,每一個學科的發展都註定要經歷百鍊化魔的過程。從信上帝到信藥物,再到今天的先進醫療理念,時代真是走出了魔性步伐。
就是可惜那些被當成小白鼠的病例們,為醫學事業獻出那麼多,最後連留個名的機會都不多。如此一看,查理二世倒是幸運多了,好歹人過留名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