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完成了人生當中的第一場連麥,也算是一場小小的直播,連麥阿貓和包子分享了羅翔老師的《法治的細節》。
讀完這本書已經有幾天的時間了。
剛讀完後,我特意寫了一篇6000字的長文,詳細地分享了一下自己對這本書的理解,也嘗試學着寫一篇書稿。
今天再次直播分享的時候,我卻突然多了很多之前沒有出現過的感觸。
很像我之前寫文章。
剛開始時候覺得自己寫得還可以,然後就興沖沖地發佈了。
幾天後再去看,哎,簡直是不忍直視。
這真的是我寫的嗎?
都說好文章都是改出來的,果然誠不欺吾。
我們永遠要相信時間沉澱的力量。
這個過程也讓我對如何讀一本書有了更深層次的理解,我要把這種方法用到我以後的讀書之中。
讀完一本書,盡量馬上去寫一篇整本書的深度讀書稿。
先去寫,不要太在意質量,要在意內容的範疇,要儘可能地把一本書的全部內容給過一遍,串一遍,形成自己對這本書的第一次完備的印象和認知。
然後就是去沉澱。
也不要太久,三五天,一周,半個月。
再去做一次深度的分享。
這一次,不求全面,只求更深刻一些,看看這本書中究竟是哪一點打動了自己。
這樣兩次之後,這本書差不多也就被吸收了。
如果你可以直播分享一次,完全脫稿的那種,那就更深刻了。
這也剛好契合著名的費曼學習法。

這次的分享,我重點說到了三點。
1,法律和道德的關係。
書中說,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這句話也是一個很著名的認知。
法學作為古代三大學科(神學、醫學、法學)之一,它的出現是為了治理社會出現的問題,它是一把手術刀,專為社會問題而生。
但是,這把刀的誕生是非常的苛刻的,因為它是帶着懲戒機制的,這種懲戒機制必然是有一定的反噬因素的。
為了規避法律的這種「反噬」,法律條文的制定有着很強的剋制性,這也是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的原因所在。
法律不是為了處理社會出現的所有問題,它只能是為了維護社會運行的基本穩定,更多的還是需要道德機制去限制和約束。
由於道德機制過於偏重於自我約束,所以需要法律來維持最基本的底線。
人類的認知是有局限性的,它是滯後於社會的發展的。
法律也好,道德也罷,他們都有着各自的盲區。
這也是很多著名的悖論的由來。
比如書中說到的,「電車難題。」
一個瘋子,把5個人綁在電車的軌道上,一輛失控的電車呼嘯而來,兩者的中間有着一道拉杆,如果拉下,電車就會開到另一條軌道,這5個人就會免遭遇難。
遺憾的是。
在另一條軌道上,也被瘋子給綁了一個人。
這時候,你會不會拉下拉杆呢?
羅翔老師在書中給出了答案,生命權是至高無上的,它不能被拿來量化,你不能去大義凜然地說,5>1,救5個人是對的,那1個人的犧牲是有價值的。
但是很多時候,人們的行事準則恰恰就符合這個所謂的功利原理。
法律也好,道德也罷,它終究都是人們對這個世界的行為認知,它註定是不完善的,不完美的,它不能對這些悖論作出完美的解釋。
恰恰也是這些不完美,讓我們真正地理解了這個社會。
遺憾才是常態,不完美其實是另一種意義上的完美。
明白了這個,你才算是開始真正地正視這個世界,重新認識到我們這個熟悉而又陌生,真實而又虛幻的世界。
2,程序正義。
著名的「辛普森案」之所以這麼的「名聲在外」,其實也是由於這個案件充分地體現了程序正義的必要性,同時也讓你明白了什麼才是法律。
幾乎絕大部分的人都「確信」辛普森就是殺害自己妻子的那個惡人,有很多的證據也佐證了這一點。
加上辛普森本身就是一個臭名昭著的人。
人們非常希望法律可以審判這個惡人,為那個可憐的女人伸張正義。
遺憾的是,由於在審判的過程中,有幾個證據存在瑕疵,不能完美地匹配,這也導致了證據鏈的部分缺失。
根據法律程序,最後辛普森被無罪釋放。
這在當時引起了轟動。
但是,90%多的美國人,都認可這個判決結果。
法律難道不是為了伸張正義嗎?
為什麼要把這麼一個十惡不赦的人給無罪釋放了呢?
難道說這一丁點的證據瑕疵,就可以徹底地推翻有罪的結論嗎?
是的,的確如此!
程序正義是為了避免出現權力的傲慢,也為了避免出現更多的冤假錯案,就算是你知道這件案子是「肯定」誤判了,也只能如此。
遵循程序正義的意義,要遠大於一件案子的絕對正義。
它保護的是一種程序,一種規則,一種對所有人都具有保護意義的機制。
任何人都不能妄圖越過法律的程序正義去行使絕對正義的行為。
理解了這個,才算是對法律有了最基礎的認知。
法律不是我們想像中的尚方寶劍,斬殺世間一切的奸佞。
它是一種規則。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都說,法無禁止即可為。
真的是如此嗎?
當然不是,法無禁止,還有道德約束。
3,永恆的公平正義
有人說,這個世界是灰色的,沒有絕對的對,也沒有絕對的錯,只不過是站的角度不同罷了。
我之前也一直很篤定。
直到讀完了這本書。
我突然覺得自己真的好無知,好現實。
羅翔老師說。
雖然這個世界有着種種的不完美,但是,那個完美的圓一定是存在的,它不會因為我們沒有能力做到就不存在。
我們更不能因為做不到就不再相信。
他堅信,這個世界是有永恆的的公平和正義的,就比如那個一直觸摸不到的圓。
我們要相信這個世界上那種完美的存在,我們要矢志不渝地去追求。
這一點,真的讓我很感動。
年輕時候,一腔熱血,總想着仗劍天涯去改變世界。
長大以後卻發現,這根本就不是我們想像中那個世界,它一點都不完美,它甚至是讓人非常的無奈,無助。
糾結,迷茫,彷徨,失落。
然後選擇了與這個世界和解,笑着接受一切的不合理,慢慢地習慣了一切,開始漠視,開始冷血,開始不再掙扎。
但是。
在這本書里。
羅翔老師告訴我們,我們不能這樣!
我們要相信這個世界,接受不合理不是讓我們放棄,我們要堅守心中的那道光,努力地去做我們認為對的事情,去儘力的影響和改變這個世界。
理性不是真正的成熟,理想才是!
羅曼羅蘭說。
「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那就是認清生活的真相後,依然熱愛生活。」
他們相信,這個世界有真正的美,有真正可以值得自己付出全部的美。
羅翔老師的這本書,初看很是深奧,因為他講了很多更深一點的法律認知,但是讀懂以後,這本書還是給了我很大的感動。
羅翔老師是一個非常理性卻又兼有理想主義的人,他很懂這個世界的運行規則,但他也相信這個世界有光的。
這是一本兼具法理和人生哲理的書籍,也是讓我認知有很大提升的一本書。
如果還沒做讀過的朋友,建議可以讀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