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問題為什麼會引起美國社會撕裂?因為來源於宗教的二級管思維!】
其實引起美國社會撕裂的事非常多,比如打疫苗問題,戴口罩問題,避孕問題,禁槍問題,種族問題,性別問題,絕肓問題,宗教問題,更奇葩的是,甚至還出現的私有財產問題與言論自由問題。
這些問題的根源都來自於宗教,西方的宗教不像中國,是平和的,可以共存的,西方的宗教是你死我活型的,是非此即彼型,是不共戴天型的。可以這麼說,在西方國家,人與人之間可以有任何分歧,但是最好別有宗教分歧,因為這可能會致命。
在東亞,你可能幾乎看不到為宗教而發動的戰爭,而在西方,在歐洲,戰爭幾乎都跟宗教有關,為了宗教,他們可以連續打200年的戰爭,比如十字軍東征,死了無數的人。而這些戰爭又被歐洲貴州與宗教上層人士所利用,變成政治工具,以吸引更多的教徒為之賣命。
我粗略統計了歐洲歷史上的宗教戰爭,大型的戰爭就至少有五次,動不動就是百年以上的戰爭規模。
發生於1096到1291年的十字軍東征;
發生於1562年到1598年的法國宗教戰爭;
發生於17世紀的歐洲各個國家之間三十年的宗教混爭;
發生於19世紀的烏干達宗教戰爭;
發生於19世紀末的布干達宗教戰爭;
這些戰爭,讓50%以上的歐洲人喪生,表面上看來,就是因為宗教,你死我活型的宗教戰爭。長期的這類戰爭,讓歐洲白人形成了一種性格:就是你死我活型的性格,非此即彼型的性格。幾乎任何一件社會性的事件,可以將他們分裂成兩個陣營,然後斗得不亦樂乎。
撕裂的路徑大概是這樣的:
首先,這只是一件普通的社會事件;
其次,當這件事情影響力擴大時,立即影響了一些政治組織或宗教組織的注意,於是變成了政治影響力;
第三,圍繞這一政治事件,社會立即形成兩大對立陣營,開始撕逼。
最後,政黨開始利用這件事,挑起社會對立,為自己的政黨爭取更多的政治利益。
美國墮胎事件,完全地體現了這一路徑。
首先,1969年,一名叫簡·羅(Jane roe,其實是她的化名,政治勢力為了安全幫她改的名,她本名叫諾爾瑪.麥克維)的美國窮人,發現自己意外懷孕,卻因為無能力撫養孩子,於是撒謊說自己被強姦了,希望墮胎。這原本就是一件極為普通的事件;
其次,但是,這件事很快就變成不尋常了,因為當時美國正在大搞平權運動(1960年代伴隨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婦女解放運動、性革命等一連串民權運動興起的一項社會運動),簡·羅的遭遇立即引起了社會的關注,尤其是剛剛興起的美國女權組織看準了墮胎問題的政治影響力,於是決定藉助這件事告到美國最高法院。一件普通的事件,變成了有政治影響力的事件。
第三,在案子的審判過程中,立即引發美國民眾大規模的討論,並且分化成兩大陣營,一個陣營叫選擇派,另一個陣營叫生命派。選擇派認為,墮胎是女性的隱私,女性有權選擇墮胎還是不墮胎,憲法無權干涉;生命派則認為,胎兒已經是生命,墮胎就是屠殺生命。雙方都有理,互相說不服。只好上街干架。禁止墮胎的極端人士居然有槍掃射墮胎診所,嚇得不少醫生轉行;或者只好穿着防彈衣做墮胎手術。
最後,美國兩黨看到了事件的政治潛力,覺得非常適合操控民眾的觀念,為自己的政黨服務,於是共和黨支持了生命派,禁止墮胎;民主黨見沒得選擇,只好支持選擇派,反對墮胎。
美國民眾再次被美國政黨玩弄於股掌之中,墮胎問題只是其中一個問題而已,美國類似於墮胎的其他問題還有很多,都可以用來掌控美國民眾,為政黨競選與選票服務。當政黨需要選票時,他們就操縱輿論,挑起兩個陣營的鬥爭,再從中漁利。至於問題的本身是否解決了,政黨並不關心。
比如,疫苗問題,美國兩黨關心了美國民眾死活了嗎?並沒有,死了100多萬人,沒有一個人對此負責,插個白旗就解決了,美國民眾也沒有因此指責政府,為什麼?因為他們覺得這是自己的選擇!被利用到失去生命,還不知道罪魁禍首是誰,這就是美國人。
因為宗教戰爭而形成的二級管性格的美國人,不,西方人,都是這幅德性。理解了這一點,我們就應該明白,當今西方國家對中國是絕對不會妥協的,因為他們沒有合作共贏的想法,只想美國第一,西方第一,美國優先,西方優先,如果不行,你就是挑戰他們基於規則的世界秩序,他們就要遏制你,制裁你,打擊你。別無它法,打服它們,它們才會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