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資料】雄性麋鹿的加冠行為與生俱來,以草為冠,這是我的見解。所謂「裝飾行為」是一個女性概念,既無文化內涵,又無實用價值。
35、麋鹿之死
1995年8月6日上午,我們發現兩頭麋鹿的屍體浮在江面,第一時間報告市環保局,並按局領導指示向市公安局報案。
市公安局幹警趕到現場,兩頭青年雄鹿被打撈上岸,一頭右角與另一頭左角被漁網纏住,民警鑒定「一個人為死結」被市電視台記者採訪記錄。

8月16日,中國環境報社駐湖北省記者冉啟國在內參《環境情況》報道:石首天鵝洲濕地麋鹿自然保護區兩頭麋鹿非正常死亡、管理秩序混亂、土地問題沒有解決、保護區難以行使管理職能。
記者報道「非正常死亡」依據我的觀點。我認為,雄性麋鹿的加冠行為與生俱來,以草為冠。兩頭青年雄鹿尚不具備加冠的資格,即使加冠也非漁網。青年雄鹿在麋鹿社會擔任前鋒,被纏漁網是自然保護區秩序混亂的結果。在真相不明的情況下,報道「非正常死亡」無懈可擊,否則臆斷不好收場。
9月下月,省局傳來消息:全國人大環資委、國務院環委會聯合組織的環保執法檢查團將於10月6日至19日期間,前往石首檢查天鵝洲濕地麋鹿自然保護區。
一貫龜縮的市環保局領導活躍起來,瘋傳「全國人大」要到石首來追責!偷換概念屢見不鮮。在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一把手局長從我家裡「偷偷借走」一盒打撈麋鹿屍體的現場錄像帶,交給市委書記夏述雲,很快引發市長辦公會議對我的聲討。
那時我38歲,沒有逆來順受的涵養。一句話:我們報案對不對?問得王市長立馬轉向,責問市公安局領導。與會人員朝我投來驚訝的目光,意思在說,你膽子不小,竟敢頂撞王市長!我要結論,不怕領導,這是我的習慣。本次會議要求,市公安局儘快結案。
孰是孰非,我們以市公安局的調查結論為準。拿我是問,何德何仁?
戴居華寫於2022年11月10日

鹿王加冠,余祖雲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