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載,高明縣於明成化年間由高要縣析置而成,清代襲之,屬肇慶府管轄。高明建縣歷明、清兩朝,仍處於自然條件差、社會不太安定的惡劣環境中。
到了晚清,高明與毗鄰的鶴山、恩平、開平等縣情況一樣,也發生了土客斗禍,禍因均由「洪兵暴動」引發。起初,高明與其他縣份有一個明顯不同之處,該縣參加洪兵的廣府人和客家人都有,土客也曾一度聯合阻抗洪兵。(鐵馬冰河wu) 旋即因爭田奪地之故,土客關係破裂,客民因幫助官府剿洪兵,仗恃官府勢力,以「剿洪 」之正統為名,不僅向土著派捐派餉派糧,且有趁機報復「肆意屠戮」之事發生,遂引起高明土客斗禍。
高明斗禍發生之初,客民明顯佔據上風。從咸豐六年到十一年,高明客家人仍然在實力上佔據優勢,土民慘遭殺掠;其後,因官府態度發生微妙變化,由「助客」改為「挺主」,清軍也開始調轉槍口「剿客」,客籍這才步步失利,以至各縣客民被迫顛沛流離或四處流竄,最後退守高明五坑,導致著名的「五坑之戰」。《咸同年間高明縣土客之爭》一書記載:
「(咸豐六年)客匪肆出搶掠,土鄉大被滋擾」。
又咸豐七年二月 ——
「客匪攻楊梅、田心等村。三月二十六日,高明更樓、合水兩洞土籍(土民,指廣府人 )在更樓圩設立公局,置炮、築村、派勇,欲報復客籍,剋期接仗 ......」。
但由於土民一方大多為烏合之眾,沒有鬥志,剛與客勇接觸,便望風而逃。
土民之所以不堪一擊,是因為在此前的三月初七、初八兩天,客勇將更樓、合水兩洞圩場,一直到高明縣城附近——
「焚掠殆盡,婦女兒童,不能走動者,被賊捉獲無數,雖樹木瓦礫,亦無一株一片存者,被害之慘酷,未有若高明之甚者也。一縣之中,僅存石沂圍、三洲墟,土村(土民聚居之村)僅存十九鄉而已」。
土民被客勇殘酷殺戮嚇怕了,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已經是驚弓之鳥,雖然設立了公局,有了團練,卻因為組織鬆散、人心震恐而大敗虧輸。
宣統《高明縣誌》記載,三月二十六日,大批武裝客民攻入高明縣城,「盡屠民眾 」。客勇搗入縣城後,將官吏、縉紳、守兵、團勇屠戮殆盡,普通居民 亦遭殺擄,情形慘烈。更樓、合水二鄉土民聞訊扶老攜幼紛紛逃往高要境內避難,高明城郊各村被焚毀殆盡,淪為一座座廢墟。(鐵馬冰河wu)土著男女老幼或隱匿山中,或逃進東、西倉躲避搜殺。據《鶴山麥村麥氏族譜》記載,逃進廟宇庵堂以及祠堂中的土民被殺「無算(很多)」,麥氏族人也多有遇害者......至此,佔有絕對優勢的客民遂「客家佔地主」——
「霸佔土著產業、挖掘墳山、擄掠婦女」。
據《咸同年間高明縣土客之爭》一書記載,高明被客勇攻陷後,大批失去房舍、土地等財產的土民,被迫離鄉背井,流落外鄉。同年秋,高明境內流行瘟疫,土民大多流徙到三洲、古勞乃至省城廣州以及佛山、肇慶等地,因飢餓 或染上疾疫而死者難計其數。
廣東地方當局見高明斗禍愈演愈烈,曾一度打算插手該縣土客斗禍,派兵彈壓肆無忌憚的客勇。幾乎在高明客勇攻佔縣城的同時,肇慶知府會同新會營參將衛幫佐率數千兵勇,乘海船進泊於高明三洲海口,將客籍首領李天參等幾人抓捕關押,試圖抑制客民無法無天的過火行為,但還沒決定用武力征剿客民。不幾天,有消息傳來,說陳開率洪兵從西江上游的廣西捲土重來,即將殺回粵省,便撤軍退回肇慶。
至此,高明、鶴山等縣的客籍便開始大肆破壞,據《鶴山麥村麥氏族譜》記載說:
「(客民)見官軍退走,膽益大,心益毒,霸產踞業,視婦女為魚肉,或搶奪,或淫污,侵掘祖墳, 綁票勒索,攔途截摸, 擅殺無辜,無惡不作,無利不搜,雖睚眥之嫌,分毫之欠,無不報焉」。
據記載,當時也有一部分為人較正直的客家士紳出面勸阻,「約束子弟」,不得肆意胡為,但勢成慣性,屢禁不止。在這種危殆的情況下,土著之民中「稍有身家門戶者」,無不遷徙他鄉,以避鋒芒,以保身家性命......
【插圖源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