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據廉潔江西:經中共萍鄉市委批准,萍鄉市紀委監委對萍鄉市林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彭文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彭文華喪失理想信念,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錄用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任性用權,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生活腐化墮落;管醫療吃醫療,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接、工程款撥付以及醫療設備、耗材採購和行政許可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彭文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二十大之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萍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萍鄉市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後報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彭文華開除黨籍處分;由萍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萍鄉市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廉潔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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