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婚姻是一件極其重要的事情,不僅關係到個人的幸福,還關係到家族的延續和社會的穩定。因此,古代人對婚姻有着嚴格的規範和要求,其中之一就是適婚年齡的規定。根據歷史記載,古代男子的適婚年齡一般在二十歲以上,而女子的適婚年齡卻在十五歲以下,甚至有些時代只有十三、十四歲。這樣的現象,在今天看來無疑是非常不合理和不合適的,那麼,古代男子為何喜歡娶這麼小的女孩呢?
古代社會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社會,生產力水平相對較低,人口增長緩慢。在這樣的環境下,人們普遍認為早婚早育是一種有利於家族繁衍和社會發展的做法。因為早婚早育可以增加生育機會和生育數量,尤其是對於男性來說,能夠生出更多的兒子來繼承家業和祭祀祖先。而女性由於生理特點,只能在一定年齡段內生育,所以越早結婚越好。另外,由於古代醫療條件落後,死亡率較高,尤其是婦幼死亡率較高,所以早婚早育也是一種應對風險和不確定性的方式。
古代社會是一個以男權為主的社會,女性地位相對較低。女性從出生開始就要服從父母、兄長、夫家等男性權威,沒有自主選擇權和話語權。在這樣的社會中,女性被視為男性的附屬品和工具,其價值主要體現在能否為男性提供服務和滿足需求。因此,在婚姻上,女性必須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能自由戀愛和擇偶。而男性則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和利益來選擇配偶,並且可以納妾或者休棄妻子。在這樣的環境下,男性喜歡娶年輕貌美、溫順聽話、容易控制和教化的女孩,而不喜歡年長成熟、有主見有才華、難以駕馭和改變的女人。
古代社會是一個以文化為主導的社會,文化傳統和審美觀念對人們的思想和行為有着深刻的影響。在古代文化中,女性被賦予了柔弱、貞潔、賢良等美德,而男性被賦予了剛強、勇敢、智慧等美德。這樣的文化傳統造就了一種男尊女卑、強弱對立的性別關係,也塑造了一種男強女弱、老幼搭配的審美觀念。在這樣的文化和審美中,男性喜歡娶年輕可愛、純潔無暇、嬌小玲瓏的女孩,而不喜歡娶年長滄桑、經歷豐富、身材高大的女人。
綜上所述,古代男子喜歡娶13,14歲的女孩,是由古代社會的生產力水平和人口狀況、倫理道德和禮法制度、文化傳統和審美觀念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這樣的現象,反映了古代社會對女性的不尊重和不平等,也給女性帶來了巨大的身心傷害。從現代人的角度來看,這是一種極其不合理和不合適的婚姻觀,也是一種極其無奈和悲哀的生活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