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賜履按:上回我們講到,太宰何曾,日食萬錢,還覺得沒地兒下筷子,沒能吃的菜,其驕奢淫逸的那個勁兒,立即瀰漫出來了。石崇和王愷鬥富,王愷用絲綢做步障,長達四十里,石崇就用錦緞搞了五十里。這些令人咂舌的記錄,明明白白寫在正史里,我不知道大家怎麼想,我總是想刺探一下,究竟是什麼情況。
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先弄清一個事兒,就是,西晉的錢,究竟值不值錢。萬,這個單位,似乎不小,不過呢,一萬美元,還是一萬韓元,差別就大了去了。
我們看一下西晉工務猿財產來源情況,我替他們梳理了一下,大約有這麼幾個渠道:
一是工資福利。任何朝代,工資福利都是工務猿收入的重要部分。晉朝工務猿的工資,完全是實物,一般包括糧食和布匹,注意,工資裏面是沒有錢的。其他福利,則可能以錢的形式發放。比如,司馬炎最喜歡的那個皇孫、愍懷太子司馬遹(讀如玉),按照東宮舊制,每個月可領五十萬錢,以維持各項用度。但是,司馬遹大約是比較能花錢的,所以,他總是預支兩個月的錢,也就是說,他經常一個月申請一百萬錢。
【司馬遹小時候很聰明】
史官想告訴我們的是,司馬遹太奢侈啦!然而,太宰何曾,日食萬錢,一個月就是三十萬錢,那麼,整個東宮,幾十人甚至上百人,一個月用度為五十萬或一百萬,倒顯得略顯寒酸了。
二是封地稅賦。魏末到晉朝,實行五等封爵制,從司馬家的親王,到其他公侯伯子男,封爵數量是不少的。有爵位就有封戶,就可以收取稅賦,這部分收入可能遠遠高於工資。
三是皇帝賞賜。司馬炎手面兒很寬,經常賞賜臣下。除了車馬、衣服、鼓吹等用具外,還大量賞賜穀物、布帛和錢。比如,平吳之後,司馬炎大封功臣,除論功進爵增加封戶等之外,還大量賞賜穀物、布帛等:
羊祜,帛萬匹,谷萬斛(此時羊祜已經去世);張華,絹萬匹;杜預,絹八千匹;王濬,絹萬匹,錢三十萬;司馬伷,絹六千匹;王渾,絹八千匹,等等。
此外,在官員退休、重病或離世等情況時,司馬炎也會給予賞賜,比如:
王祥,錢一百三十萬,絹五百匹,布百匹。
鄭沖,錢一百三十萬,絹五百匹,布百匹。
何曾,錢一百三十萬,絹五百匹,布百匹。
石苞,錢三十萬,布百匹。
羊祜,錢三十萬,布百匹。
……
類似的賞賜次數相當多。上面這幾例賞的是絹、布,有時候,也賞賜穀物,比如,司徒李胤去世,賜錢二百萬,谷千斛。從錢和布、絹的比例來看,錢在百萬這個級別,對應的布、絹就在數百匹,不過,也有特例,比如,楊皇后的叔父楊珧(讀如姚)曾經要求退休,司馬炎賜他錢百萬、絹五千匹。
講真,我都懷疑這五千匹可能是史官給記錯了。
這麼著看,司馬炎賞賜臣下,手面兒確實挺寬,不過呢,僅就「錢」這一項來看,司馬炎的賞賜相對於兩漢,還是小巫見大巫的。彭信威先生在他的《中國貨幣史》中,作過統計:
西漢:賜錢總數1550800000,每帝平均119292461,每年平均7246728;
東漢:賜錢總數531200000,每帝平均44266666,每年平均2724102;
兩晉:賜錢總數136400000,每帝平均9093333,每年平均880000。其中,司馬炎賞賜38次,共23400000錢。
顯然,僅就「錢」這一項而言,漢臣比晉臣有錢多啦,呵呵。
【劉徹:司馬炎,咱倆都是武帝,你那點兒錢,不夠我賞一次的!】
四是放貸。有的工務猿把錢借出去,收取利錢。
五是做生意。義陽王司馬望,有錢而摳門。他孫子司馬奇也喜歡錢,派人到交州、廣州一帶做買賣,後來被有關部門奏報,被貶為亭侯。竹林七賢中的王戎,不但做到了司徒,而且,特別喜歡錢,極為吝嗇。《晉書·王戎傳》載,王戎性好興利,買了很多田地,磨坊,遍及天下。錢掙得太多,王戎天天跟老婆一起跟家數錢玩兒。王戎家有品種特別好的李子,拿出去賣,怕別人得了李子的種子,就把每個李子的核都鑽個眼兒,被世人所譏笑。
我為什麼讀《晉書》經常讀得苦笑?因為,經常有超出我理解範圍的事情兒,堂而皇之出現在書中。王戎,作為大晉朝的司徒,把自家李子拿出去賣錢,本來就夠不可思議的了,他竟然還能做出把每個李子核鑽出個洞這麼有想像力的事情,就讓我十分懷疑自己的智商了。讀者朋友們,哪位能告訴我,王戎是用什麼工具鑽的?又有哪位能告訴我,什麼人會購買被鑽了洞的李子?
這種莫名其妙的記錄,真是讓人有罵街的衝動。
六是跟別人要。《晉書·裴楷傳》載,侍中裴楷,為人寬厚,但生活上並不很節儉,他跟很多顯貴關係都不錯,到人家玩兒,看到什麼珍玩寶物,只要他喜歡,就跟人索要拿走。梁王司馬肜、趙王司馬倫,都是貴重一時的人物。裴楷每年向這兩位王爺各要一百萬,分給自己的親族。有人譏笑他,他說,損有餘以補不足,天之道也。王爺們有的是錢花不掉,我替他們花,這是天經地義的。
向親王直接要錢這種事兒,或許真實存在,但一定有背後的原因,只是我們不知道罷了。
七是灘污受會。這種情況應該是非常普遍的,史書上的記錄也不少,比如,有個叫袁毅的,給京官送禮拉關係,連山濤都收了一百斤絲。再如,平吳功臣之一的杜預,鎮守荊州,數次給洛陽的顯貴送禮,有人問他為什麼,他說,我不是想讓他們幫我加官進爵,我只求他們不要陷害我罷了。
八是搶節商旅。這個事兒,特指大富豪石崇。史載石崇任荊州刺史之後,搶劫往來商戶,故成巨富。
這個記載,恐怕不實。
《晉書·刑法志》載,賊燔人廬舍,積聚盜賊,贓五匹以上棄市。
也即是說,搶節偷盜,是要論罪的,搶了五匹就要當街處決。假如在亂世,地方官藉手中拳力搶節,或有可能,但晉朝統一天下已經十來年了,四海承平,石崇公然搶節,實在說不過去。山濤收受一百斤絲,就被人追着彈劾,石崇搶劫節成巨富,竟然逍遙法外,是欺我大晉朝絲法部門無人不成!
那麼,晉朝時是以什麼作為貨幣的呢?
《晉書·食貨志》載:
董卓當權之後,毀五銖錢,鑄小錢,因此,錢不好使了,一斛穀物,賣到數百萬錢。到李傕、郭汜主政之後,長安一帶,穀物一斛五十萬錢,豆麥二十萬錢。曹操當丞相之後,重新使用五銖錢,但由於流通中的錢幣數量不多,谷帛等實物仍然承擔貨幣的功能,形成了錢物並行的局面。公元221年,曹丕廢除五銖錢,老百姓用谷帛買賣東西。到曹叡時期,很多人出幺蛾子,為了謀取利益,把穀物浸濕以增其重量,專門織薄絹來進行交易,對這種行為,政府嚴厲打擊,但收效甚微。經過朝議,曹叡重新鑄用五銖錢,一直到晉朝仍在使用。
兩晉時期,由於朝廷一直沒有鑄錢,流通中的錢幣甚為缺乏,致使谷帛的貨幣性質顯著增強。在市場交易活動中,人們可以用布帛購買谷、米,生活用品,甚至可以購買奴隸。據《石崇奴券》載,石崇買了一個奴隸,用了一百匹絹。
也即是說,彼時,用布或絹來交易,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甚至比用錢還要來得方便。我之所以作出這個判斷,是因為晉朝既然沒有鑄錢,而又沒有跡象表明發生通貨緊縮——錢少物多,理論上物價應該很便宜,但實際上,晉朝的物價比兩漢的大多數時期要高得多。只能解釋為,錢,作為通貨之一,並沒有佔據主導地位。
【彭先生,令人景仰!】
用穀米購物,記錄很少,我們主要看一下用布帛如何交易。
據《中國貨幣史》載:
布帛的作價,漢以前大體上是一匹絹抵三匹布。兩漢則兩匹布抵一匹絹。南北朝以三匹布抵兩匹絹。可見布的價格漸增。如果用銅錢來計算,則絹價也是漸漸增加的。春秋戰國時代,絹價每匹自一百二十五錢到一百五十錢,布價為其三分之一。西漢時最貴的白素為八百錢一匹,縑(一種雙絲的細絹。縑讀如兼)價約合素價的一半,當為四百,絹比縑又便宜約三分之一,每匹約合二百六十錢。東漢縑、絹價格上漲,縑一匹為六百一十八錢,絹一匹當為四百上下。兩晉時的絹價沒有資料,但後趙的絹價很高。石勒時官價中絹每匹一千二百,下絹每匹八百;市價則中絹每匹賣到四千,下絹也要二千一匹。
那麼,用布帛作為貨幣,具體怎麼使用呢?如果某個東西值兩匹布,五匹布,那還好說,如果某個東西只值一尺三寸,或者三尺五寸,難道說還要把布裁了不成?
對,你說對了。
有證據嗎?
有。
《晉書·張軌傳》《魏書·食貨志》等史書均有記載,大意是說,用布來買東西,經常需要把整匹布帛裁成一段一段的,布本來還有成衣的使用價值,裁過之後,失了其本來的功能,造成大量浪費,云云。
【來,裁點零錢】
兩晉的正常物價,基本沒什麼史料。《夏侯陽算經》提到三種米價,即每斗一百二十文、一百三十文和一百三十五文。這三種米價差不多,應當可以看作是正常的價格。一般認為夏侯陽是晉人,那麼,晉代的正常米價每石應在一千三百文上下,比兩漢的正常米價要高得多。
好,現在我們看一下,何曾日食萬錢,究竟是個什麼概念。
現在我們知道,晉朝的米價,大約每斛一千三百錢,一萬錢可以買7.7斛米。一斛相當於現在的20升,7.7斛就是154升。我專門測量了一下,250毫升大米,大約重250克多一點,那麼,一升米大約兩斤重。154升,重308斤。現在的米,有很貴的,也有兩三塊一斤的,我們算每斤三塊,那麼,308斤,就是924元。
也即是說,何曾一天的伙食費,大約924元。
我以前在上班時,經常出差,我們一天的伙食費標準是100元。我是副處級,一天伙食費100元,何曾是太宰,一天伙食費924元,是我的九倍多,想來何大人有些超標吧,但要說超了多少,我也沒有概念。
我們再看看王愷和石崇鬥富,王愷用絲綢搭了四十里長的步障,石崇用錦緞搭了五十里(步障,指古代顯貴出行時,在道旁設下遮蔽風寒塵土,或者禁止人窺視的帳幕)。
自漢朝以後,布帛的規格相當穩定,都是寬二尺二寸,長四丈為一匹,六丈為一端。
一里地,大約415米。一尺為23.1厘米,一匹布,四十尺,9.24米,一里地相當於45匹布的長度。步障當然得是雙向的,40里地,雙向就是80里,相當於3600匹。布寬2.2尺,也就是51厘米,步障是要能擋住他人窺視的,三匹布並列,高1.53米,顯然擋不住,需要四匹並列,那麼,王愷四十里步障,就需要布14400匹,石崇的50里,則需要18000匹。
《夏侯陽算經》中,布價有兩種,一種是每匹1300錢,一種是1700錢。我們按1300算,石崇需要花2340萬錢。但石崇用的是錦緞,比布貴得多誒,我們按三倍算,就是7020萬錢。上面,我們計算何曾日食萬錢,相當於人民幣924元,那麼,石崇為了在一條路上搭個步障,其花費相當於人民幣6416280元。
倘若石崇不是瘋子,就是史書瞎寫。
【我理解,步障就是這玩意兒】
我個人傾向於認為,石崇大約是相當豪奢的,但遠遠達不到這種程度。上一回,我們講過,有人把王羲之比作石崇,把王羲之高興得夠嗆。我猜,在《世說新語》問世之前,石崇的名聲可能並沒有那麼臭。
再講一件石崇的事兒。《晉書·石崇傳》載,石崇任衛尉,與著名帥哥才子潘岳(即潘安)拍賈謐的馬屁。賈謐本來叫韓謐,是賈充的外孫,賈充死後,他被批准成了賈充的孫子,改名為賈謐。這樣,皇后賈南風就是他大姑,賈充的老婆、廣城君郭槐,就是他奶奶。因此,賈謐在朝里炙手可熱。石崇在路上,只要看見郭槐的車,就會立即把自己的車停到一邊,然後,下車目迎郭槐的車,郭槐的車呼嘯而過,捲起陣陣塵土,史稱,石崇「望塵而拜,其卑佞如此」。
跟石崇鬥富的王愷、羊琇、王濟等人,都是皇親貴戚,石崇對郭槐的車子「望塵而拜」,你給他天做個膽子,他又豈敢處處壓這些貴戚一頭?他又豈敢打碎司馬炎賞給王愷的珊瑚樹?話說回來,皇上出行都沒有五十里步障,你石崇什麼東西,敢這麼作?這叫僭越,會死人的!
關於這哥兒幾個鬥富的事兒,可能有些個影子,傳着傳着,就走樣兒了。
《晉書》中關於石崇等人豪奢的記錄,大約來源於《世說新語》,作者是劉宋的臨川王劉義慶。劉宋滅了東晉,就得給自己得天下的合法性合理性,找些理由。而因奢侈亡國的例子,史書上屢見不鮮,於是,晉朝從上到下,窮奢極欲,導致人神共憤,是個相當不錯的題材。
其實,晉朝人自己可能也覺得奢華並不太好,也作過一些討論。比如,《晉書·傅咸傳》載,傅咸覺得世俗奢侈,就上書說:
我認為,谷帛種植辛勞,不加以節約使用,就會匱乏。因此,過去的聖王教化天下,吃肉穿衣,都有規定。我以為,奢侈之費,更甚於天災。在古代,堯才住茅草屋,現在的老百姓都爭着給自家房子搞裝修。古代大臣都吃不到精美食物,現在商賈之徒大魚大肉吃到噦。古代只有后妃才有資格穿特殊的服飾,現在那些個婢妾都周身綾羅綢緞。古代士大夫才可以乘車,現在連低級小吏都駕着肥馬輕車。古代人多地少而有儲蓄,是因為節儉;現在地廣人稀而擔心不足,是因為奢侈啊。想要引導一個時代崇尚節儉,就應該堅決反對奢侈;奢侈不受責備,大家就會爭相追逐,云云。
傅咸嚴肅批評了西晉奢侈的社會風氣,給我們感覺,西晉之亡,就是亡於窮奢極欲的。實際上,不是的。傅咸生於公元239年,死於公元294年,石崇等人鬥富——如果真有鬥富的事兒,傅咸正是親歷者。但大家注意到沒有,他一句都沒有指責石崇這幫人,他反對的是老百姓搞裝修,商賈大魚大肉,婢妾綾羅綢緞,低級小吏開私家車,他反對的是這個!
也即是說,讓傅咸憤怒的是,儒家森嚴的等級制度被破壞了,那些本來沒有資格住房吃肉穿衣開車的人,竟然都住好房吃好肉穿好衣開好車了,賤民們翻身過上了好日子,你們好大的狗膽!
你還真別說,這麼捋下來一看,我產生一種感覺,在司馬炎治下,石崇這幫傢伙大約是奢侈的,普通老百姓的日子,恐怕過得也是不錯的,這是社會富足的一種表現。
至於西晉為什麼會如此短命,我個人認為,絕不是因為奢靡的社會風氣,我更願意從正治駕構和拳力豆爭的角度去理解,我們後面再慢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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