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惠州市惠東縣應急管理局發佈《惠東白花惠州市德俊混凝土有限公司「9·19」一般車輛傷害事故調查報告》,明確這起場內洒水車溜坡致人死亡事件,是一起因駕駛員違規操作、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引發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涉事作業車輛經查實為套牌車。
惠東縣應急管理局官網截圖。
洒水車下坡溜坡,駕駛員遭碾壓身亡
2024年9月19日7時許,惠東縣白花鎮惠州市德俊混凝土有限公司廠區內,駕駛員蔡某強駕駛粵l605dr號牌藍白色重型專項作業洒水車,完成注水作業後駛向公司後門。車輛行至廠區下坡路段時,蔡某強未按規範採取有效制動措施,擅自離開駕駛室,隨即車輛發生溜坡,撞開廠區後門鐵門後,將其碾壓致傷。
事故發生時視頻監控截圖。
事故發生後,公司司磅員庄某曉通過監控發現異常,第一時間聯合安全管理人員吳某聰趕赴現場。7時18分許,救援人員發現蔡某強被壓在車底,立即將車輛挪開並撥打120急救電話。蔡某強先後被送往惠東縣人民醫院、惠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救治,因傷勢過重,於當日13時許經搶救無效死亡。經公安部門法醫鑒定,死者死亡原因排除他殺,符合生前受頓挫外力導致內臟損傷死亡。
駕駛員違規操作,企業使用套牌車
調查報告認定,事故直接原因系駕駛員蔡某強安全意識淡薄,嚴重違反公司車輛管理及駕駛作業規定,在廠區下坡路段未正確採取車輛制動措施,擅自脫離駕駛室,最終引發車輛溜坡碾壓自身的悲劇。蔡某強對本起事故承擔直接責任,鑒於其已在事故中身亡,相關部門建議不予追究責任。
調查進一步查實,涉事粵l605dr洒水車經交警部門核查為套牌車輛,惠州市德俊混凝土有限公司對此未及時發現並制止,暴露出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存在多重漏洞:雖初步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但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流於形式、作業現場安全管理缺失、安全規章制度不完善、風險辨識與隱患排查工作落實不到位、設施設備安全防護措施不達標等問題突出。
調查報告指出,該公司未全面履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事故發生負有管理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聰、安全管理人員吳某聰,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惠東縣應急管理局將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此外,事故還暴露出屬地白花鎮人民政府在日常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部門溝通銜接不暢、監管權限劃分不清晰等問題,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目前,涉事企業已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調解協議,事故善後處置工作已全部完成。針對涉事責任單位及相關責任人,相關職能部門正按照法定程序,推進後續行政處罰工作。
南方都市報(nddaily)報道
采寫/攝影:南都n視頻記者 田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