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黃忠
通訊員 董潔瓊 嚴佳
通過低價購買普通白酒,經過換瓶包裝,搖身一變就是「53度飛天茅台」,售價從300元到600元每瓶不等。制售假鏈條上的31名犯罪嫌疑人,被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目前,法院已開庭審理,尚未宣判。
5月1日,鄂城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介紹,去年6月初,收到有關舉報後,鄂州警方調查發現,轄區內燕磯鎮某物流網點收到大量印有「茅台」牌、「國窖1973」牌白酒標識字樣的紙箱,公安機關迅速鎖定主要涉案人員。
警檢聯合辦案
同月16日,警方對顏某某、楊某某等18人以涉嫌生產偽劣產品罪立案偵查,並在武漢市某物流園倉庫里發現制假窩點,扣押298件假冒白酒。隨後,警方向鄂城區人民檢察院商請提前介入偵查。鑒於案情重大複雜、涉案人員眾多,鄂城區檢察院檢察長提前介入,依託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就案件定性、證據固定、假酒鑒定等方面,清單式引導公安機關開展下一步偵查活動。去年7月,當地警方將顏某某等18人移送鄂城區院審查逮捕。
「面對我們的訊問,顏某某、楊某某等人作為假冒名酒的銷售方,如實交代了制售假鏈條。」承辦檢察官告訴極目新聞記者,2021年1月起,兩人合夥在武漢市某物流園一倉庫生產、銷售假冒茅台酒,顏某某負責請人制酒,楊某某負責購買商標、原材料等。在購買低價白酒後,僱傭李某某、徐某某進行灌裝,聯繫其他人在網上發佈虛假廣告招攬客戶,通過物流公司對外銷售。
「向顏某某等人售賣商標以及為其投放廣告的人員可能構成犯罪,受僱傭制酒的李某某、徐某某熟悉製作假冒白酒的流程,不排除他們還在其它地方實施過同樣的行為。」承辦檢察官敏銳地發現,案情還應深挖。
警檢聯合辦案
經過分析研判,鄂城區檢察院隨後對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的黃某某、崔某某、張某某等9人開展立案監督。果不其然,根據重點審訊獲得的線索和信息,警方迅速搗毀孝感市孝昌縣、安陸市3個制假窩點,查獲假酒共計1300餘件,並抓獲製造、銷售、運輸假冒註冊商標的假酒、非法製造註冊商標標識、為假酒投放廣告的人員數十人,端掉了整個制售假鏈條。
檢察官查看制售的假茅台
極目新聞記者了解到,為了案件準確定性,鄂城區檢察院多次與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聯繫,就假冒白酒的成分鑒定、商標標識個數等問題進行反覆溝通。經鑒定,涉案白酒乙醇含量達標,質量合格,屬於可食用白酒範圍,不屬於偽劣產品,不應定性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但該產品假冒了茅台酒註冊商標標識,嚴重侵害了該公司的利益,為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該院積極開展追贓挽損工作,追回損失近100萬元。
承辦檢察官介紹,經審查,該院根據人員作用大小、犯罪數額、獲利情況等區分主從犯,並根據認罪態度、退贓退賠情況,對31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並提出了量刑建議。
記者了解到,4月27日,顏某某等人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一案在法院開庭審理,等待顏某某等人的將是法律公正的判決。
(通訊員供圖)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