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大家好,歡迎收看本期節目,今天咱們來關注一下我們的退休制度的相關情況。最近延遲退休政策已經開始實施,一般來說在沒有提前申請的情況下,大家都會從2月份左右開始陸續退休,開始領養老金。因此按照漸進式延遲退休方案,在1月份出生的臨退休職工將會延遲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退休。那麼晚退休一個月,養老金收入有可能上漲超過百元左右的水平嗎?
有這樣的可能性,但是可能性較小,僅僅適用於部分職工,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可以簡單來分析一下:
首先是退休時間,現在雖然說是延遲退休,但是也是可以選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就申請退休的,比如說在60周歲零一個月的時候申請退休,不再繼續工作,那麼雖然繳費年限變少了,但是相應的養老金的計發月數也變多了。例如,55歲退休計發月數為170個月,60歲退休計發月數為139個月。
其次是基礎養老金,在這個方面,一個月的時間,基礎養老金上漲有限,延遲一個月也就能上漲幾塊錢到十幾塊錢左右的幅度。而我們說的這種可能性主要還是體現在個人賬戶的增長方面,也就是平時繳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比較高的情況。
而個人賬戶的金額主要取決於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高收入群體通常繳費基數較高,且持續穩定繳費,使得個人賬戶積累金額較多。比如說一些企業高管,繳費基數可能是當地平均工資的3倍左右。假設當地平均工資為5000元,該高管繳費基數為15000元,每月個人繳費8%,即1200元。若繳費年限為30年,個人賬戶儲存額就是1200 × 12 × 30 = 432000元。
那麼延遲退休一個月,對於個人賬戶金額較多的情況來說,這一個月的積累額就相對較大。比如說剛才我們舉例的企業高管,如果延遲一個月退休,繼續繳費一個月,那麼個人賬戶將多積累1200元。同時,由於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額 ÷ 計發月數,延遲退休一個月,計發月數相應減少一個月。
如果按照60歲退休計發月數139個月計算,原本個人賬戶養老金為432000 ÷ 139 ≈ 3108元,延遲一個月後,個人賬戶養老金變為(432000 + 1200)÷ 138 ≈ 3146元,增長了約38元。再加上基礎養老金因繳費年限增加帶來的增長,就有可能實現養老金整體上漲100元的情況。
但是這樣的情況還是比較少見的,大部分的情況可能是晚退休一年才有可能實現上漲100元。這是因為對於廣大中低收入群體,繳費基數往往較低。以靈活就業人員為例,很多人選擇按照當地最低繳費基數參保,通常為當地平均工資的60%左右。假設當地平均工資為6000元,最低繳費基數則為3600元。每月個人繳費8%,即288元。
在這種低繳費基數情況下,延遲退休一個月,個人賬戶積累額增加有限。僅增加288元,對個人賬戶養老金提升微乎其微。按照60歲退休計發月數139個月計算,原本個人賬戶養老金假設為100000 ÷ 139 ≈ 719元,延遲一個月後,變為(100000 + 288)÷ 138 ≈ 722元,僅增長3元。
而基礎養老金方面,由於繳費基數低,繳費年限增加一個月帶來的增長也很少。以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2 × 繳費年限 × 1%,假設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000元,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3600元,繳費年限增加一個月,基礎養老金增長額約為(6000 + 3600)÷ 2 ×(1/12)× 1% ≈ 4元。兩者相加僅增長約7元,遠遠達不到100元。
另外,在計發月數的問題上,退休年齡越低,計發月數越高,意味着個人賬戶養老金在更長時間內分攤。當延遲退休一個月時,雖然計發月數會減少一個月,但對於養老金增長的促進作用並不明顯。特別是對於個人賬戶金額不多的情況,減少一個月的計發月數,分攤到每個月的養老金增加額是很有限的。
綜上所述,晚退休一個月,想要增長百元養老金水平,可行性較小,不適用於大多數人,只有小部分個人賬戶養老金累計較多,和平時繳費基數較高的人有可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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