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級文件精神,12月10日起,凡是進入聊城境內使用、加工、銷售、貯存的進口冷鏈食品,除已進入過省內其他市、縣(市、區)監管專倉的,一律進入聊城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進行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
進口冷鏈食品首站單位要將「冷鏈三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貨物清單》《山東省××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出倉證明》)上傳至「山東冷鏈」。在銷售、運輸過程中,「冷鏈三證」要隨進口冷鏈食品一同流轉,隨時備查。市內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運輸和冷庫單位購進、運輸、貯存進口冷鏈食品的,必須查驗、留存「冷鏈三證」和「山東冷鏈」電子銷售憑證。禁止銷售、採購、運輸和貯存沒有「冷鏈三證」和電子銷售憑證的進口冷鏈食品。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和冷庫單位要分區存放進口冷鏈食品,與其他食品相對分離。銷售單位銷售進口冷鏈食品時,銷售場所要設專櫃、專人銷售,在專櫃對應冷鏈食品的顯著位置公示該批次進口冷鏈食品追溯二維碼,供消費者監督查詢。
對違反規定,不落實提前24小時報備、不配合集中監管、不進入監管專倉檢測消毒、不使用「山東冷鏈」、不索證索票、不分區存放、不亮碼銷售,以及不執行全省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為,一律停業整頓,公開曝光,納入誠信體系,實施聯合懲戒;致使疫情擴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全媒體記者 陳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