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歌手阿朵在社交平台發佈長文,回憶了十多年前一段關於音樂版權的辛酸往事。阿朵透露,自己早年一首已製作完成卻尚未公開的歌曲,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他人改編並推向大眾。當時因缺乏版權法律常識,她誤以為未發表的作品不受保護,未能及時維權,此事至今仍令她深感痛心。
阿朵詳細講述了當時的心路歷程。十幾年前在山裡創作的心血遭到竊取後,她由於「不懂版權法」,連着三天三夜茶飯不思,只能試圖自我消化。這一遭遇對創作者而言無疑是巨大的情感打擊,「對於創作者,尤其是用生命創作的人,作品就是ta的孩子,被任何形式的剝奪都是很痛苦。」即便時隔十幾年,回想起這段往事依然會讓她「鼻子發酸」。
時過境遷,阿朵表示自己多年後才明白,作為創作者,即便作品尚未公開發表,同樣受版權法保護。她坦言,大眾在版權意識上確實還有許多需要學習的知識,而「要學習與保護的遠遠不止這些」。阿朵的往事為行業敲響警鐘:未發表作品並非版權「盲區」。保護創作應該從源頭做起。
阿朵,本名符瑩,1980年生於湖南湘西,土家族。她曾是華語樂壇初代唱跳女歌手,2005年春晚憑藉極具感染力的舞台表現和代表作《再見,卡門》為大眾所熟知。在2020年,她通過節目《乘風破浪的姐姐》重返大眾視野。
來源 |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