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李連杰和利智在電影《龍在天涯》的片場相遇,此時,李連杰已經是紅遍亞洲的武打明星,但是,婚姻狀況面臨考驗。
而利智作為1986年亞洲選美冠軍,以其驚艷的容貌和身材迅速走紅,是香港影壇炙手可熱的「性感符號」,但是,同時也被貼上「花瓶」的標籤,並因為大陸背景一度受到排擠。
兩人的相遇,堪稱「在錯誤的時間遇到了對的人」,李連杰後來坦言,他可以為利智「付出一切。」為了和利智在一起,李連杰選擇了與髮妻黃秋燕離婚,並幾乎凈身出戶。
面對洶湧的輿論和不確定性,李連杰和利智並未高調行事,反而做出了一個極為理性的決定:定下「十年之約」,即如果十年後,他們的感情依然如故,便結婚。
這十年,是兩人各自事業與人生經歷巨變的十年。李連杰前往好萊塢發展,尋求國際突破,而利智則在1992年宣布息影,轉而投身商業。
1996年,利智投資房產失敗,在此人生低谷,李連杰沒有退縮,而是與香港大佬向華強的永盛電影公司簽下了2年拍6部戲的合約,用提前支取的7200萬港幣片酬為利智解了燃眉之急,正是這種「生死相依」的義氣,徹底堅定了利智對李連杰的信任。經此一役,他們的感情完成了從激情到生死與共的升華。
1999年,十年之約期滿,兩人在美國洛杉磯舉行了婚禮。自此,利智徹底淡出公眾視野,從光芒四射的女明星徹底轉為李連杰背後的女人。她不再留戀娛樂圈的浮華,全心投入到家庭生活中,相繼生下了兩個女兒。
在一次節目採訪中,利智談及李連杰的時候就說:「他給了我足夠的安全感,讓我覺得這是一個可以託付終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