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的荔枝》最鬼扯的一個情節:魚承恩竟然敢對李善德痛下殺手?

上周末去看了大鵬導演的《長安的荔枝》。

作為書粉來說,雖然節奏極其快,鋪墊凌亂,但總體來說影片完成度比較高。

豆瓣評分7.7,也很中肯。

劇中的小場景諷刺意味拉滿,畫大餅,踢皮球,木棉花象徵的愛情,都讓人感覺導演是用心了的。

但是其中有一個情節,實在太拉胯。

走齣電影院,我問同伴,實在不明白魚朝恩為什麼會對李善德下死手。

最初,也是魚朝恩找到李善德,要他接受荔枝使這個頭銜。

明明就是一條繩子上的螞蚱,殺自己人做什麼呢?

同伴告訴我,他認為魚朝恩是安祿山的人,想在背後給楊國忠使絆子。

原因就是楊貴妃即將要吃荔枝的時候,魚朝恩報告了一句:安祿山的兒子要表演節目啦,楊貴妃就把手縮了回去。

後來看了一些博主的分析,說是因為魚朝恩為楊國忠畫了年畫大魚,但是被楊國忠嘲笑了。

於是,魚朝恩認為自己被諷刺了,楊國忠前腳剛走,他就對手下說:「我看這荔枝就別到長安了。」

編劇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展現朝堂上的爭鬥。

運送荔枝的方法被李善德送給了楊國忠,魚朝恩沒有討到功勞,於是想毀掉這個事情,讓楊國忠受懲罰。

但是這個想法是站不住腳的。

第一,魚朝恩是楊國忠的手下,雖然他想爭權,但是他在朝中的勢力及皇帝對他的信任度,還遠遠不能跟楊國忠相提並論。

第二,如果送荔枝最終沒成功,李善德死了,楊國忠一定會出面調查這件事,魚朝恩此舉就是作死。

第三,魚朝恩選擇了距離長安近在咫尺的山上痛下殺手,這麼大的動作,這麼近的距離,一旦走漏消息定然會萬劫不復。

所以,電影里的這個改動,是不符合邏輯的。

我們回到原著中,李善德確實在回長安途中遭遇了截殺。

但是,殺手出自級別很低的嶺南五府經略使何履光之手。

從目的來看,何履光殺李善德是為了自保。他一直推脫嶺南荔枝送不到長安,現在有個長安來的人做到了,就是他工作不力。

從時間來說,何履光殺李善德時,任務還只在李善德一人手裡,既無大人物背書,更沒驚動朝野各部門,代價很低。

原著中的刺殺,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電影里的改變,不太切合實際:此時的李善德已經成為了「大人物」,朝野之上都知道他要去辦這件事,不可能有人阻攔。

看完這部《長安的荔枝》,感覺跟大鵬去年拍攝的《年會不能停》異曲同工。

主角都是在即將進入權力中心,獲得榮華富貴之前,選擇了拒絕同流合污,大聲痛斥「不公平」。

非常理想化的結局,一身清白如同少年郎。

電影最驚艷的就是片尾曲《廟堂之外》里,歌詞寫得真好,寫盡了李善德的一生。

有些人是幹不了臟事兒的,希望這樣的人越來越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