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樂人吳向飛忽然公開喊話李榮浩道歉並支付版權費用。
作為陳奕迅《路一直都在》的作詞人,吳向飛於3月29日17:15發博指控李榮浩曾在公開場合演唱該作品,既未獲得其授權,也未支付任何使用費,要求李榮浩公開道歉。


此舉發生在李榮浩維權單依純侵權事件的數小時後,時間點敏感,被部分網友質疑為「轉移視線」或「公關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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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浩17:49做出首次回應,李榮浩提出四點核心質問,要求吳向飛列明具體侵權演出時間、場合(是否為其主唱的個人演唱會/音樂節/晚會),並強調經自查「未在任何正式演出中演唱該曲」。

他承諾若責任主體確為其本人,願公開賠償道歉並承擔一切後果。

18:35李榮浩二次回應,因吳向飛未提供證據且原博轉發過萬,李榮浩要求其明確事件性質(誤會或侵權),並強調「不能製造熱搜後撤了」,需給出法律層面的交代,稱「我和律師都在等您」。

吳向飛17:52做了補充聲明,在回應李榮浩質問前,吳向飛先發文強調其維權勝訴記錄,稱2021年起起訴的侵權方(含蘋果公司)均敗訴,呼籲所有未獲授權者「補授權並支付使用費」,但未直接回應李榮浩的具體質疑。

《路一直都在》的版權長期存在糾紛,吳向飛自曝環球音樂曾冒領其版稅(如該曲年收入僅271元),且其與環球的多起訴訟已勝訴,但李榮浩演唱時主辦方可能通過環球獲得授權,實際責任主體存疑。

網友指出,李榮浩被指侵權的演出為2013年陳坤公益項目「行走的力量」音樂分享會,非商業性質,且規模較小。其演唱身份為音樂總監,非主唱,與吳向飛指控的「個人演唱會」不符。

部分觀點認為吳向飛「蹭熱度」,其維權對象主要為平台與唱片公司,此次突然針對歌手個人,且選在李榮浩維權單依純的敏感時段,被質疑轉移焦點。
李榮浩的支持者稱讚其回應「邏輯清晰、不推諉」,對比吳向飛的模糊指控更顯坦蕩,且承諾「若侵權必擔責」的態度樹立了版權糾紛的應對標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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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事件凸顯音樂行業版權鏈條的複雜性,使用者常通過版權代理方(如環球)獲取授權,但若代理方無實際權利(如吳向飛未授權環球),使用者可能無意間捲入侵權。

李榮浩「不迴避、重證據」的應對方式被業內視為維權模板,尤其對比其追究單依純「明知故犯」與回應自身爭議時的差異化態度,體現出版權場景的多元性。

截至最後公開信息,吳向飛仍未提供李榮浩侵權的具體時間、場合及主辦方對接證據,事件陷入僵局。
若吳向飛主張成立,需出示法院認可的侵權證明;若李榮浩所言屬實,則吳向飛可能面臨名譽權訴訟風險。

此次糾紛既是個人版權主張的碰撞,也是音樂行業授權機制漏洞的縮影。
無論結果如何,其推動的「先舉證、後追責」理性維權模式,將為類似爭議提供重要參照。
音樂本該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東西,因為利益方面的博弈,成了某些人牟利的工具,只有加強維權意識以及反制機制,才能讓創作人更安心的投入到創作當中去。
希望每位辛勤付出的音樂人,都能被這個世界溫柔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