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時期的「自梳女」,是怎樣的存在?一旦反悔,結局會很凄慘
現代社會較為開放,女子的社會地位也在逐步提高,她們可以像男人一樣在商海叱吒風雲,完全可以自己買房買車,打理好一個人的生活,經濟獨立再加上現在社會的生活壓力大,所以越來越多女子不願意戀愛結婚,大家最美好的夢想就是和志同道合的姐妹相伴到老,互相照顧,攜手看夕陽。
其實早在晚清時期就出現了與此類似的群體,她們同樣不婚不嫁,一個人孤獨終老,可以選擇居住在母家,或者與同樣不婚的姐妹居住在一起,但與現在不同的是,她們一旦選擇加入這個群體就不能反悔,否則下場會很慘。
這個群體的女子叫做自梳女,她們也被稱為姑婆或者媽姐。眾所周知,古代的女子嫁人之後就會將頭髮挽起來,表示自己已經是有夫之婦,而所謂自梳女,則是將自己的頭髮像已婚女子一樣盤起來,以表明自己終身不嫁。
俗話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可古代的禮法制度實在是太嚴苛了,女子沒有地位,必須遵守三從四德,幸福與否全看嫁的丈夫人品如何。若是嫁得良人,那自然是再好不過,可若是遇人不淑,那也只能忍着,連反抗的機會都沒有是,一些女孩看到自己的姐妹過得不如意,自然對婚姻望而卻步,想着與其受人折磨,不如成為自梳女,一輩子不嫁。
但成為自梳女並不僅僅是將頭髮盤起來這麼簡單,首先是要徵得父母的同意,其次則是要舉行很嚴肅的儀式。古人十分重視孝道,都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連父母給的身體都不能隨意損害,更何況是終生不嫁這種大事,開明的父母可能會理解女兒的選擇,但有些父母卻非要女兒嫁人不可。
於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又出現了一種群體,俗稱「不落家」。所謂不落家,便是聽從父母之命嫁人,但嫁過去之後不與丈夫同房,等三天回門的時候就常住在娘家,不再回到夫家去,而不落家女子也經常跟自梳女呆在一處。
自梳女獲得父母的同意後會舉行自梳儀式,首先要沐浴凈身,然後拜菩薩,在菩薩面前發誓自己終生不嫁,然後由年長自梳女將辮子挽成髮髻(一般女子出嫁是由母親挽髮髻),接着換上全新的衣裙鞋襪,向別的自梳姐妹行禮,表示正式加入這個群體,有些人家還會擺宴席宴請賓客。
供自梳女居住的地方叫做「姑婆屋」,大家經常在那裡舉行聚會,成為自梳女後便可以上街做活,自己賺錢,雖然她們平日里也可以居住在母家,但如果病重就必須移到姑婆屋居住,因為她們不能在母家去世,去世之後父母也不能前往看望,一切後事只能由自梳姐妹打理。
但最不人性化的一點是她們不能反悔,就算以後遇到兩情相悅的愛人,她們也不能退出這個群體嫁作他人婦,否則的話就會被視為不潔,輕則被毒打屈服,重則會被浸豬籠,就算父母相互也無濟於事,下場可謂凄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