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對於現代年輕人,無論男女,都是至關重要。
婚前要盡量自己買房,結婚要備婚房,生娃要換大房,上學要住學區房,假離婚也要多買一套房。
房產可以說是每一對夫妻,每一個家庭,一生都會不斷面對的重要投資。
可是,如果買房時候不提前規劃,不約定歸屬,一旦出現婚姻危機,又會面臨房產糾紛。
作為一個婚姻家事律師,接觸到的客戶,絕大多數都會涉及到房產分割的問題。
但很多時候,讓人不得不扎心的一個事實是:
有很多女性,明明是和老公一起出資買房,最後離婚的時候卻分不到房!明明是共同打造的婚房,離婚時候,自己卻要凈身出戶!……這樣的情況實在是並不罕見!
徐華的故事就值得每一個姐妹深思:
當年她嫁給有車有房的林帥,令大家羨慕不已,婚後也過起了相夫教子的幸福生活,財權一概交給老公打理。
林帥婚後要買二套房,徐華二話沒說就把自己的積蓄100萬給了他。
林帥以母親的名義在老家買了別墅,徐華看他如此孝順,也沒多想跟着高興。
林帥在海南投資買房,徐華也不反對。
反正投資理財買房賣房,老公做主挺好,自己坐享其成,美哉!但在兩人結婚後的第10年,他們情感生變,老公出軌生意合作夥伴,對徐華展開逼離。
這時的她才知道,這段婚姻背後還有更扎心的真相——
本以為共同買的房,卻變成了老公一人房產。
當年婚後她把自己全部的100萬給了林帥,林帥並沒有用於買房,而是投入到了公司。相反,買房的錢,全是他自己婚前的個人賬戶出資,房又只登記在林帥一個人的名下。出資來源明確,歸屬個人也明確,與徐華無關。
本以為坐擁別墅,卻變成了婆婆的財產。
當年借婆婆名義買的別墅,沒有協議,沒有直接出資證明,婆婆又一直居住!前一天還抱怨是自己兒子出軌不對,懇求兒媳原諒,後一天就翻臉說,「如果離婚,別墅休想要,那是自己的養老房!」
本以為坐擁海南房產,卻不知位置在哪?
徐華犯了多數女人的錯誤,本以為自己坐擁多處房產,錢根本不愁花,可是房產具體在哪,平日花的錢從何而來統統不知。
這些扎心的,甚至顛覆認知的事例不勝枚舉!真相曝光後,如何維權,困難重重!
從結婚買房、婚後換房、房本加名、借名買房、房產約定,離婚分房......每一次房產出現都攜裹着微妙的法律邏輯,一不小心就會陷入法律風險!一個動作就會有南轅北轍的法律效果!
作為女人,對房產負責,就是對自己負責,對婚姻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