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女士告訴調解員,自打去年開始,她和丈夫就沒過一天安寧的日子。
打破他們家平靜美好生活的人,正是丈夫的二姐。
丈夫是家裡最小的兒子。
家裡兄弟姐妹六個,三個已經離世,就剩丈夫和他二姐以及他二哥。
二姐頻繁來家裡鬧事,甚至去他們家門面房罵罵咧咧,影響到租客做生意了。
她真的很頭疼,沒有人能勸得動二姐,二姐那人嘴巴太厲害了。
論吵架,她肯定是吵不過的。
想着,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只能求助節目組了。
門面房租客很是無奈,他只是想安安靜靜做生意,卻被莫名其妙捲入人家的家庭紛爭,真的很無語啊!
他在這邊租了十年,向來是與黃女士打交道,租金也是交給黃女士。
去年的一天,他突然看到有個人在店門前罵罵咧咧,他過去問怎麼回事?
對方卻說,他租的門面房是她的?
這讓他一頭霧水。
經過一番了解,他才知道吆喝謾罵的人,正是黃女士的二姑姐。
那人還說了,啥事都得經過她的同意,並且上交租金給她,否則別想開店了。
他曉得事情不簡單,而他也不可能因為黃女士二姑姐的幾句話就照做,他打電話給黃女士,讓她處理好這件事。
不管他們家有什麼矛盾,都不該鬧到店裡來,他已經交了租金,就有權利繼續使用門面。
他們自家內部矛盾,得由他們自己處理。
他只是一個租客,專註自己的生意就行了。
對於黃女士二姑姐的話,他就當沒聽到。
不過,黃女士的二姑姐是一個難纏的人,來現場鬧了一次,見他沒理會,後又給他打了幾次電話,重複着一句話,說門面房是她的,沒她同意,誰都不能使用。
租客看着還挺樂觀的,調解員問他問題,他情緒十分穩定,還嬉皮笑臉的。
說完,租客忙手頭的活去了。
黃女士又說,二姑姐這麼一鬧騰,家裡的經濟損失倒是其次,她最擔心丈夫的身體。
丈夫體弱多病,心情不好也會影響他的健康,她就怕二姐的話刺激到了丈夫。
萬一,丈夫被氣出病來,心疼的人只會是她。
一邊說,黃女士一邊抹眼淚。
結婚多年,她與丈夫感情很好,如膠似漆,她待丈夫好,丈夫對她也是疼愛有加。
他們結婚第二年之時,丈夫的身體開始肉眼可見的虛弱。
為了讓他身體變好,她每天陪着他出門鍛煉身體。
就目前的情況,其他都是小事,丈夫的身子最重要。
可是,二姐又咄咄逼人,完全不顧及丈夫這個小弟的身子。
碰上二姐,她真的無計可施,一百張嘴都說不過二姐,壓力是真的大。
要不是看在她與丈夫感情深厚的份上,她都想離婚走人算了。
但是,她不能放下丈夫不管,不能讓他一個人去面對強勢蠻橫的二姐,她捨不得丈夫受委屈。
在家裡,丈夫一直讓着他,從來不跟她發脾氣,不說一句難聽的話,她得感恩啊。
即便丈夫受了天大的委屈,也是憋在心裏不說。
這下,她更是心疼了。
邊上的丈夫柯先生聽了妻子的話很是感動,他說,妻子跟着他受委屈了。
調解員建議,既然要調解家裡的事,最好把二哥也喊過來。
柯先生點頭,二哥和他們關係還算可以,但二姐那邊,他們沒法聯繫上。
很快,二哥來到了現場。
二哥直言,他和小弟沒啥矛盾,主要是二妹那人性子古怪,聽不進別人的話,蠻不講理,和小弟這邊鬧了很久。
他覺得二妹無理取鬧,也不想搭理二妹了。
看得出來,二哥也不想聯繫二妹。
調解員再次勸說,二哥無奈答應,打電話聯繫二妹,喊她到現場調解。
二妹倒是不與二哥置氣,答應了參與調解。
沒多久,眾人選擇在附近一個較為安靜的公園說事。
剛一見面,柯先生的二姐情緒非常激動,她蹲在地上哭哭鬧鬧,嚷嚷說她心裏委屈啊,為娘家奉獻一輩子,卻得不到一丁點的好處。
到了這個時候,還要被人扣上蠻橫無理的帽子。
她不甘心啊!
調解團隊勸了一個小時,二姐才停止了哭鬧,情緒也穩定下來了。
調解員問二姐,小弟出租門面房,她這邊是有什麼看法呢?
二姐大聲說,她當然有看法了。
這是父母的財產,她作為女兒,也有份的。
憑什麼讓小弟一個人獨佔了好處。
她回娘家,正是為了爭家產的。
母親去世十年了,她也該回來拿屬於自己的那一份。
調解員搞不懂了,母親沒去世之前,她怎麼不爭取?
母親去世十年後,她這個二姐突然回娘家與小弟分家產,給人感覺有點奇怪。
為啥要拖延那麼久呢!
二姐沒說話。
黃女士開口說,公公去世,門面房啥的,都歸入婆婆名下。
十年前,對於婆婆的贍養問題,大家意見有了分歧。
那會,婆婆又生了病。
二哥和二姐不打算出錢,也不打算出力。
沒辦法,她和丈夫只能全權負責贍養。
婆婆不忍心看丈夫和她吃虧,就寫了份協議,婆婆的房子和七間小門面房由她這兒媳代為打理,老人的生活費和保姆費以及醫藥費,也是由她來負責處理。
至於婆婆的後事,也是他們負責承擔。
就憑這些事,婆婆去世後,他們家繼承婆婆的房子和七間門面合情合理。
黃女士為了證明所言屬實,她拿出了當初的協議。
二哥表示,他沒見過這份協議,這會子是第一次見。
二姐也說,她不知道有協議的存在。
黃女士解釋說,當時二姐不同意贍養方案,婆婆在一個星期之後,喊上她和丈夫,當著他們的面寫了這份協議。
所以,二哥和二姐不知道也是正常的,他們沒在現場。
二哥嘆氣,十年前,由於一些特殊原因,他不能插手家裡的事。
母親的贍養問題,他也說不上話,有人強行干預,不讓他管這個事。
他成了傀儡,人家架空了他,管不住了。
說道這點,黃女士也理解二哥的難處,二哥一直得不到家裡某些人的認可,二哥確實也不好管婆婆。
調解員問,誰的認可,誰架空了二哥?
二哥嘆氣連連。
黃女士也很無奈,她說那人就是大姐夫,丈夫大姐的丈夫。
大姐夫本事大,為人強勢,之前也是在他們家住着。
二哥比大姐夫大,但大姐夫不管什麼輩分,只看實力。
後來,大姐夫不在他們家了,也和她跟丈夫鬧了些矛盾,自此不來往了。
哪怕見面,他們也不說話,跟陌生人差不多。
調解員問,怎麼回事?
黃女士不願意細說,家裡的事很複雜,和大姐夫之間的矛盾很大,不提了,都過去了。
真要說出來,一個星期都說不完。
一提那些,丈夫都活不成。
這會子,說現在的事就好了。
二哥表示同意,這裡頭的路數太多了,不好說,還是別提了。
光說現在的,過去的就不糾結了。
調解員點頭,也不問關於大姐夫的事了。
黃女士繼續說,她待婆婆很用心,完全聽從婆婆的安排,按照協議做事,給婆婆找保姆。
寫下協議沒到半年,婆婆就去世了。
婆婆的葬禮,他們夫妻全權負責,沒讓二哥和二姐掏一分錢。
他們繼承老人的財產,也是他們應得的。
二哥和二姐不認同,說是小弟單獨贍養老人最多半年,又不是十幾年,二十年。
在此之前,他們兄妹也有贍養老人,給老人買吃的,買喝的,買穿的。
老人的財產,他們其實也有份,當遺產來處理才是。
頓了頓,二姐又說,父親死得早,家裡的東西就落到母親手裡。
母親把家裡的房子給了小弟,連帶着七間門面房也給了小弟,顯然是不公平的。
十年,七間門面房的租金收入,起碼有五十萬。
她給娘家付出了那麼多,卻一分也沒有。
母親沒病之前,一直是她幫母親跑腿,處理門面房的事,跑上跑下,各種小事,母親都喊她。
母親的衣裳,大多都是她買的。
娘家的商店,也是她幫忙打理。
說好聽點,她是母親的助理,不好聽的話,那就是她是母親的免費保姆。
小弟和她年齡相差大,可以說是由她親手帶大的,好吃好喝先緊着給小弟。
她付出太多了。
說著,說著,二姐傷心的哭了。
二哥也說出了自個對母親的付出。
調解員認為,他們三個付出可能有多有少,但都是孝順的孩子。
那麼,母親的財產視為共同所有,三人平分。
一人一份。
這樣才是最公平的。
老人寫了協議不到半年就去世了,走得很急,人是病了,但沒有卧病在床,照顧難度沒那麼大,且請了保姆。
不像有些老人,卧病在床幾十年,需要人端屎端尿,子女們得輪流照顧。
黃女士和柯先生照顧了老人幾個月,算不上是單獨給老人養老。
嚴格來說,二哥和二姐也不存在不孝順老人的說法,畢竟他們兩人在此之前也有給老人養老。
黃女士和柯先生點頭,他們同意調解員的說法,和二哥以及二姐平分多年的租金。
二哥也同意了。
二姐同意是同意了,但她要求看門面房租賃合同,只有合同能夠證明收了多少錢。
她不相信小弟媳。
沒有白紙黑字證明,人家說啥是啥,這太被動了。
萬一,小弟他們想獨吞部分租金,她不就是吃虧了嗎!
二哥勸她見好就收,過去就翻篇了,看合同幹啥呢!
黃女士告訴二姐,沒有合同,當年他們沒有那麼正式。
後來,她和租客都熟了,更是沒有擬合同。
二姐不吃這一套,咋可能沒有合同,就算沒有合同,收據啥的,也該有的。
見黃女士沒有拿出證據,二姐又打電話給租客問問情況。
可是,租客說了,二姐也仍舊懷疑,認為小弟媳說不定和租客串通好了。
她再問,也是白費。
想到這,二姐脾氣一上來,對着電話另一頭的租客破口大罵。
黃女士表示,出租門面房存在很多情況,有的空着很久才租出去。
她自己得努力找租客,這也是需要費心思的。
而租金,也不是二姐想像中的數字,得根據實際情況來算。
這樣吧,她給二哥和二姐每年八千塊錢租金,十年就是八萬。
然後,過去的就翻篇了。
至於以後的,他們再重新分,合同一起簽,完全共開透明。
二哥表示沒意見,他隨意,還勸二妹別再掰扯了。
二姐依舊不同意,一定要小弟媳拿出合同,或者相關收據。
黃女士很為難,沒有的東西,讓她上哪找去。
二姐執意如此,他們家之前收的租金不分了,攆走所有的租客,讓二姐重新找人租。
以後,門面房的事,她不管了,錢也不要了,二姐自個和二哥平分。
二姐趕緊拒絕,這不行,她上哪找人租門面啊!
黃女士又提出建議,平分以前的租金後,門面由二姐管理,一年分一萬給他們家就好了。
二姐還是搖頭,不同意。
調解員也給出了幾個方案,二姐依舊不答應。
大家很是無奈,二姐油鹽不進,只能走法律途徑了。
二姐又不太樂意,上法院的話,她手頭沒有有利的證據。
大家堅持,她啥都不同意,只能上法院去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