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生活就是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那麼,到底解決什麼問題?達到什麼目的呢?
一位朋友在近郊的農村便宜買了一處宅基地,建了二層中式小樓,建了小南房後自然圍成了一個小院,甚是幽靜。
正當他享受着宅院生活的時候,城市的擴張就逼到了眼前。一天,規劃與安置工作隊到了家裡,協商相關事宜。
經過幾輪討價還價,基本達成一致。正等待簽字畫押時,安置工作隊人員又說不能簽了,該處宅基地另有主人。
一條本該順順噹噹流淌的小溪,到了此處卻遇到了障礙,該如何前行?
主張產權的人出示了宅基地的准建證,把工作組的人員也搞懵了,因為我的朋友也有合法的准建證。
原來,朋友買這塊宅基地時,鄉鎮出手該區域宅基地已經有兩年多的時間啦。主張該處宅基地的人確實先期買了這塊宅基地,然而,兩年沒有建設起來就被鄉鎮直接收回。
事情的緣由已經清楚,應該說對方的主張無效。可安置工作隊以確實存在的資料為依據,一時不好判斷,只能召集雙方協商解決。
對方也知道現實情況,提出索要補償兩萬元,才肯交出先期的准建證。朋友的愛人氣不過,表示寧可走法律程序也不給補償。
這個堵點把朋友搞得有時側夜難眠,一天給我打了電話,詳細說了具體情況,並徵求我的看法。
我說:本來一小溪,遇阻稍修整;非憋堰塞湖,為難八方人?
我給他算了幾筆賬:
經濟賬:兩萬元比起安置所得分房及安置補償的近百萬元,哪個合算?
時間賬:兩萬元比起耗時耗力半年六個月,哪個合算?
健康賬:兩萬比起夜不能寐、寢食難安,哪個合算?
而且走法律程序,結果是什麼樣就不好確定啦,也許就不能按照你預想的民間道理來獲得判決。
朋友接受了我的建議,愉快的與對方達成協議,順利換的新樓。後來還告訴我,其實對方是渠道操作所得,當時為了長期佔有還做了宅基地的基礎,大約花費了六七千,自己支付兩萬也不虧。
人生就像修水渠,遇阻要扒拉扒拉,疏導引通。省時省力、友善順暢才能讓人生小溪歡快前行,才能讓幸福的小溪更好更快地融入生活環境的湖海中。
誰讓我們是大禹的後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