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 :現在離婚的比結婚的還多。
這是一句調侃的話,不必當真。但也確實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離婚率居高不下的這一事實。
我認為,這種現象是社會進步的表現。
幸福的婚姻,人人神往,也是人生一大幸事。
如果婚姻出現了大問題,離婚是明智的選擇。即使一個人清凈地生活,也沒啥不幸福的。
婚姻最懼怕男女在一起,彼此間相互厭煩得如同仇敵一般,卻整天依然在一起度日如年地生活 ……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七十年代,離婚的很少很少,離婚率很低很低。
那年月,民智不開化,封建意識濃厚。
那年月,「大鍋飯」,人們閑的總是喜歡背後議論人,講究人,埋汰人。
那時,離婚總是和「作風不正」,「破鞋頭子」,「陳世美」等等等相聯繫。
搞得離過婚的人,在人前人後抬不起頭,就差讓唾沫星子淹死了。
那年月,廣播、報紙、雜誌、電影、話劇等等等,都迴避「愛情」,不敢提及愛情。
一九七六年「勝利十月」後,「改革開放」的序幕徐徐拉開,人們的素質,人們的包容,人們的思維,人們的覺悟等等等,都大幅度提高了。
離婚,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兒 ,更不是讓人們唾棄的丟人事兒!
那種,女人出嫁了,任由男人隨意擺布,稍不如意,拳腳相加,鼻青臉腫,女人們依然任勞任怨地忙着工作的同時,長年累月地洗衣、做飯、生孩子的時代,已經一去不返啦!
那種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陳腐觀念,早已被大眾唾棄!
能過日子好好過,日子真的過不下去了就友好地離開,是歷史的進步,是社會的進步,是開放社會,健康社會之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