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考試院介紹,上海2025年綜合評價批次招生工作啟動。據悉,2025年參與本市綜合評價批次招生的試點院校為以下11所: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範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大學、上海中醫藥大學、浙江大學。
目前,11所高校均公布了2025綜評批次招生簡章。據已公布的招生簡章顯示,2025年綜合評價批次網上報名截止日期均為5月30日。有意報考綜合評價批次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進行網上報名。
需要提醒各位考生注意的是,部分院校在招生簡章中僅公布了招生專業及科目要求,具體專業招生計劃數請以市教育考試院《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中最終公布為準。
市教育考試院幫助大家梳理了報考流程、注意事項等細節,同時整理了已公布的院校專業組專業設置、選科科目等方面的要求,供考生和家長參考、醞釀志願填報。詳見↓
報考流程
01
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5月12日-5月30日
報名網址:https://bm.chsi.com.cn/
02
初 審
6月3日左右,各試點院校將公布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各校公布時間以招生簡章為準)。
03
志願填報
高考出分後,初審合格且達到本市特控線的考生按規定填報「綜合評價批次」志願。
04
校 測
入圍情況:考生填報志願後,市教育考試院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5倍確定入圍校測考生名單。
校測時間:大部分高校簡章顯示時間在7月6日-7月7日。
校測形式:面試(未參加面試者,面試成績以零分計入綜合總分)。
校測成績:滿分150分。
05
公示錄取
公示錄取考生名單。
註: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高校的志願填報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上海市後續各批次志願填報和錄取。
注意事項
01
網上報名及招生錄取
考生須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報名平台中的志願狀態為「待審核」才表示考生完成報名流程。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後,無需郵寄紙質的申請材料。
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等高校仍明確提出,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請材料上傳。
上海交大浦江國際學院所屬專業、巴黎卓越工程師學院所屬專業、臨床醫學五年制(英語班)僅錄取填報其專業志願的考生。
02
身體條件
有意向報考上海中醫藥大學的考生請特別注意——
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學校不予錄取。
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學校不予錄取。
有意向報考上海大學的考生請特別注意——
部分專業的填報對色盲、色弱等體檢結果有限制。
那麼,今年各校綜評批次的院校專業組及選考科目要求是怎樣的?
註:所有專業如有調整,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各院校招生簡章
復旦大學2025年綜評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綜合素質高、全面發展的學生,均可報名。
二、招生專業和科目要求
招生專業(類)院校專業組參考目錄和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報名平台。具體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即日起至5月30日,考生可登錄高校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台(bm.chsi.com.cn),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具備數學學科特長的考生,可憑《復旦大學「數學英才班」報名資格認定證明》報考「數學英才班」專業組。
(二)學校組織專家組,根據《復旦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上海)》等規定審核考生報名材料。
(三)6月3日前公布通過報名審核的考生名單。
(四)通過報名審核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達到2025年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填報綜合評價批次志願信息,具體填報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為準。
(五)依據高考成績,按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5倍確定入圍面試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全投),公布入圍面試分數線。
(六)擬於7月7日前組織面試。面試專家將在考慮性別、專業等因素的基礎上每天隨機分組,每組包含文、理、醫等領域共5名專家;考生按高考平均成績組間無差異原則,每10人隨機分組;面試當日專家與考生各類對外通訊方式全部屏蔽;考生、考場、面試專家以「三隨機」方式配對;面試結束後每位專家獨立評判打分,對每位考生排序,然後合計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如一組實際面試考生不足10人,按線性映射折算。缺考考生面試成績按0分計入綜合成績。面試專家根據《復旦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上海)》有關規定將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及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作為參考材料使用。面試成績滿分為150分。
面試成績=∑(31.5-每位專家排名×1.5)
(七)作為錄取依據的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佔85%)、面試成績(佔15%)組成: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660×850+面試成績
按綜合成績高低將考生排序。同分情況下依次按如下成績排序:面試成績、高考成績總分、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
(八)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綜合評價錄取入選名單,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後正式投檔錄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高校的志願填報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上海市後續各批次志願填報和錄取。
四、其他說明
(一)考生提交上傳的報名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請材料上傳。考生上傳的材料將直接作為面試材料,無須寄送紙質材料。
(二)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考生今年綜合評價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由其依照相關規定取消考生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考生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空缺名額不遞補。
(三)轉專業範圍按照當年度復旦大學招生章程執行。具體轉專業規定可登錄復旦大學教務處和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網站,查看《復旦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等文件。
(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可能影響招生測試過程的情況發生,校測方案或作相應調整,另行通知。
(五)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五、監督保障機制
(一)復旦大學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二)初審通過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等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三)復旦大學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四)復旦大學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復旦大學紀檢監察工作部門監督。
六、諮詢及聯繫方式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邯鄲路220號復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433
招生諮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傳真:021-5566 4345
電子郵箱:admission@fudan.edu.cn
復旦大學主頁:www.fudan.edu.cn
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主頁:shmc.fudan.edu.cn
復旦大學招生網:www.ao.fudan.edu.cn
復旦大學教務處:www.jwc.fudan.edu.cn
復旦大學紀檢監察工作部門:021-5566 4607(僅受理信訪舉報)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高校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台:bm.chsi.com.cn
七、附則
(一)如教育部關於綜合評價招生的政策有所調整,我校將對招生簡章進行相應修改並重新發佈。
(二)本簡章由復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復旦大學2025綜評批次招生專業及科目要求
上海交通大學2025年綜評招生簡章
一、選拔對象
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身體健康並具有上海市2025年度秋季高考報名資格的考生。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與醫學院的綜合評價批次專業組類別、專業組內包含專業及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附件,具體計劃數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三、申請程序與選拔模式
1.報名
請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台」(點擊進入)進行網上註冊、報名,按要求填寫並提交相關信息後打印申請表,請將申請表按要求籤字,加蓋所在中學公章後掃描或拍照上傳。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請確保上傳的各項材料清晰可讀,上傳的申請表應為原件,申請表上的條形碼應為最終提交版本。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12日至5月30日。
2.初審
對於按照報名要求提交有效報名資料的考生,上海交通大學將組織初審,初審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兩檔。初審結果預計於6月3日前在報名系統中公布。
3.志願填報
高考出分後,初審通過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2025年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須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內,在綜合評價批次填報上海交通大學、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的相應專業組志願(具體填報時間、填報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試院規定為準)。
4.面試
對於初審通過的考生,依據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填報志願,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1.5比例分別確定上海交通大學與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各招生專業組的入圍面試考生名單(末位高考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檔)。面試預計於7月6日-7日進行,具體面試資格、面試時間、地點可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中查詢。缺考考生按面試成績0分計入綜合總分。
四、錄取辦法
1.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佔85%)、校測成績(佔15%)組成: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660×850+校測成績(校測成績滿分為150分)。
2.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再依次以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數學成績、面試成績排序錄取。
3.浦江國際學院(暫定名,原密西根學院)所屬專業、巴黎卓越工程師學院所屬專業、臨床醫學五年制(英語班)僅錄取填報其專業志願的考生。
4.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預錄取名單由上海交通大學招生委員會審定,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並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方正式予以錄取。
五、特別說明
1.上海市將統一向上海交通大學提供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及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
2.上海交通大學將依據《上海交通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初審,並將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呈現給面試專家作為面試評分中重要的參考依據。
3.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綜合評價的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由考試院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上海交通大學相關規定處理。
4.上海交通大學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醫學院各專業體檢標準參照《指導意見》有關規定,考生患有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及第二條列出的色盲、色弱者,不予錄取。
5.上海交通大學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6.未盡事宜,按照《上海交通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及《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2025年招生實施細則》執行。
六、監督機制
本次招生工作在上海交通大學招生委員會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委員會審核批准。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上海交通大學招生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同時接受社會監督,監察部門招生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7。
七、聯繫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
電話: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
郵箱:zsb@sjtu.edu.cn
招生網站:http://admissions.sjtu.edu.cn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上海交通大學2025綜評批次招生專業及科目要求
同濟大學2025綜評招生簡章
一、選拔對象
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身體健康並具備上海市2025年秋季高考報名資格的考生。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同濟大學2025年綜合評價批次招生專業(類)院校專業組參考目錄和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報名平台。具體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三、報名方式
考生在2025年5月14日至5月30日期間,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高校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選擇「綜合評價」項目進行註冊、報名,按報名平台要求填寫信息並確認提交後打印《同濟大學2025年綜合評價申請表》,考生在申請表上簽字並加蓋就讀中學公章後掃描上傳報名平台。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報名材料,考生請確保上傳的各項報名材料清晰可讀,上傳的申請表編號必須與報名平台中保持一致。如因上傳報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責任由考生自負。
報名平台中的志願狀態為「待審核」表示考生完成報名流程,逾期未完成報名或未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者視為無效報名。
四、選拔程序
1.學校初審
對於按要求完成報名並提交有效報名材料的考生,同濟大學將組織初審,審核結果預計於2025年6月3日在報名平台中公布。
2.志願填報
高考出分以後,初審通過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上海市2025年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須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內,在高考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批次填報同濟大學相應專業組志願(具體填報時間、填報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為準)。
3.學校測試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將在同濟大學初審通過考生名單的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成績、綜合評價批次志願填報情況,按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5倍(末位同分全投)確定入圍校測考生名單。
校測時間暫定7月6日-7日,形式為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將在報名平台中通知。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校測的重要參考依據。
如考生不參加校測,校測成績以零分計入綜合成績。
4.錄取辦法
學校將分專業組依據考生專業志願填報情況,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擬錄取。專業錄取時採取分數優先原則,不設專業級差。
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佔85%)、校測成績(佔15%)組成:綜合成績=高考成績÷660×850+校測成績(校測成績滿分為150分)。
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依次以高考成績、數學、語文、外語高考成績排序錄取。
預錄取名單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並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予以正式錄取。
五、監督機制
1.為確保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公平、公開和公正,綜合評價錄取工作接受學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的嚴格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郵箱:jcc@tongji.edu.cn。
2.學校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考生測試順序由抽籤隨機確定。
3.初審通過考生名單、入圍校測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等信息,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六、其他
1.上海市統一向同濟大學提供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及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
2.考生申請材料必須清晰、真實、完整(所提供的聯繫方式必須有效、暢通)。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同濟大學將取消考生2025年綜合評價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由其依照相關規定取消考生2025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其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空缺名額不遞補。
3.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針對同濟大學招生專業,要求詳見《同濟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4.同濟大學綜合評價錄取過程不收取任何費用。
5.同濟大學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6.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學校測試工作有所調整,屆時另行通知。
7.本簡章由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聯繫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瑞安樓101a室
郵編:200092
電話:(021)65982643
傳真:(021)65981513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tongji.edu.cn
同濟大學主頁:http://www.tongji.edu.cn
同濟大學2025綜合評價批次招生院校專業組及科目要求
華東師範大學2025綜評招生簡章
一、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2025年秋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的考生。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招生專業組情況見附表。
三、報名方式
考生需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然後選擇「綜合評價」項目進行註冊報名,報名時間為2025年5月13日-30日12:00,按系統要求填寫信息並確認提交後打印申請表,考生在申請表上簽字並加蓋就讀中學公章後掃描或拍照上傳報名平台,上傳的申請表必須清晰可見。
四、選拔程序
(一)學校初審
對按要求提交完整有效報名信息的考生,學校將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分合格、不合格兩檔。初審結果將於2025年6月3日15:00發佈,請考生登錄報名系統查看。
(二)考生志願填報
初審合格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達到2025年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填報綜合評價批次志願信息。填報要求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三)學校考核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將在華東師範大學初審合格名單的基礎上,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綜合評價批次志願填報情況、按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1.5比例(末位同分全投)確定入圍校測的名單。入圍校測的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布。
學校校測時間暫定7月6日-7日,校測方式為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進行公布。投檔後不參加學校校測者,校測成績以零分計入綜合成績進行排序。
五、錄取辦法
學校將分專業組依據考生專業志願填報情況以及招生計劃,採用分數優先原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擬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依次以高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高考成績排序錄取。
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佔85%)、校測成績(佔15%)組成:綜合成績=高考成績÷660×850+校測成績(校測成績滿分為150分)。
擬錄取名單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後予以正式錄取。錄取名單在學校招生網進行公示,並報教育部「綜合評價招生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錄取考生備案。
被華東師範大學綜合評價批次錄取的考生將不再參加後續批次的投檔錄取。
六、注意事項
(一)考生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請材料上傳。申請材料中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參與後續錄取的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二)學校在初審和考核期間,將按照《華東師範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要求獲取考生的綜合素質紀實報告,作為學校評審的參考。
(三)高考體檢結果不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的,將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其他合適專業。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針對華東師範大學招生專業,特別需要指出: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化學、心理學類、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態學;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上述第1條(色弱)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地理科學;
3. 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工商管理類、行政管理。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四)華東師範大學招考信息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或華東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發佈,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後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承擔。高考志願填報工作以上海市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為準。
(五)華東師範大學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六)若教育部、上海市或有關部門有相關調整,華東師範大學將作相應調整。未盡事宜按教育部、上海市和華東師範大學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領導與監督機制
(一)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重大事項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二)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八、聯繫方式及其他
(一)學校招生辦公室
諮詢電話:021-62232212
學校本科招生網:zsb.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普陀區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
監督電話:021-54344605
監督郵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本招生簡章由華東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華東師範大學2025年綜合評價批次招生院校專業組及科目要求
註:招生專業(類)不含公費師範、體育、藝術等專業類型,最終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華東理工大學2025年綜評招生簡章
一、報名條件
符合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綜合素質高的學生均可報名。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學校2025年在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專業及選考科目要求等參考信息詳見附表,最終招生專業與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1)即日起至5月30日,考生可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台(https://bm.chsi.com.cn/),自行註冊、獲取報名號,在網上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並在線提交有關申請材料。考生無需郵寄紙質的申請材料。
(2)對按報名要求提交完整有效報名信息的考生,學校將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分合格、不合格兩檔。初審結果預計於6月3日上傳「綜合評價招生信息管理系統」,市教育考試院對學校初審合格考生的高考報名資格進行審核後由學校公布。
(3)所有考生必須參加高考。高考出分以後,初審合格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達到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填報「綜合評價批次」志願。考生的專業志願以該批次填報的志願為準。考生在填報高考專業志願時,選考科目必須符合學校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
(4)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填報志願,按照學校各「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5倍確定入圍校測考生名單(末位高考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檔)。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面試專家進行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入圍面試考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未參加面試者,面試成績以零分計入綜合總分。
(5)學校根據考生綜合總分高低排序確定擬錄取公示名單。擬錄取公示名單由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審定,並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後,學校將予以錄取。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並報教育部「綜合評價招生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錄取考生備案,市教育考試院官網提供綜評考生錄取結果查詢。
綜合總分由高考成績(佔85%)、面試成績(佔15%)組成:
綜合總分=高考成績÷660×850+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50分)
(6)關於綜合總分相同時的說明:若考生綜合總分相同,則依次以高考成績、高考數學成績排序錄取。
(7)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將由上海市統一向學校提供。
四、組織機構
學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由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五、諮詢及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021-64252763 傳真:021-64253762
電子郵件: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s://zsb.ecust.edu.cn/
六、監督機制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上海市相關文件精神,認真貫徹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加強招生錄取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利益相關者的監督。在招生過程中加強材料初審和測試安排的管理,綜合評價錄取過程中將遵循以下原則:招生簡章公開、選拔方法公平、專家組成隨機、全程錄像監控、錄取結果公示,嚴防相關人員權力尋租。學校監督電話:021-64252688。
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七、本簡章由華東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招生簡章若與教育部、上海市2025年相關規定不一致,則按相關規定執行
華東理工大學2025綜合評價批次招生院校專業組和科目要求
東華大學2025年綜評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
政治思想品德優秀,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學習成績優秀,身體健康,綜合素質高,符合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東華大學2025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專業或專業組及選考科目詳見下表,最終招生專業與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東華大學大部分專業實行按專業大類招生,學校遵循「以學生的全面發展與成才為中心」的辦學理念,鼓勵學生跨學科跨專業學習,賦予學生更多學習主動權,給學生提供全面的轉專業指導以及順暢的轉專業通道。取得學籍的綜合評價錄取學生,在就讀現專業(大類)時,在入學後第一、第二學年各有1次申請在全校範圍內重新選專業(藝術類專業除外)的資格。大類分流和轉專業的具體操作辦法按學生手冊相關規定執行。
學校重視拔尖創新和交叉學科人才培養,依託錢寶鈞學院,先後組建了 「民用航空複合材料」「知識產權」「人工智能」「智能製造與機械人」「材料智能製造」「尚創•創新」「工業大數據與智能系統」「新材料現代產業學院」「建設銀行金融創新人才」等9個拔尖創新人才實驗班。選拔進入這些實驗班的同學,在完成自己本專業學習的同時,修讀跨專業的拓展課程,參加校企合作培養和實踐,優先參加校內外各類科技創新活動和競賽,發展成為符合創新需求的複合型人才。具體選拔辦法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三、報名方式
考生請於5月12日12:00至5月30日17:00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台(https://bm.chsi.com.cn/),按相關提示,進行網上報名。考生要如實填寫各項內容,無需提供高中階段課程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類獲獎等反映綜合素質的材料(外省市轉入本市就讀的高中生、本市往屆考生必須在系統中上傳以上材料)。根據《東華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規定,東華大學將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報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網上報名完成後無需打印報名申請表,無需中學簽字蓋章,無需郵寄紙質報名材料。
四、選拔程序
1.初審
東華大學根據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結合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的報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初步審核,並確定初審合格名單。考生可於2025年6月3日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2.志願填報
初審合格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達到2025年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填報綜合評價批次志願信息。填報要求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3.學校測試
東華大學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填報志願考生名單中,根據考生的高考志願與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東華大學綜合評價錄取各專業組招生計劃1.5倍的比例(末位同分全投),確定學校的各專業組測試入圍人選。
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以及對學科的興趣特長、學科基礎、邏輯思維、溝通反應等綜合能力,結合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的報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及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由多位學科專家獨立打分,綜合評價。
五、錄取辦法
1.參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確定的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
2.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佔85%)、校測成績(佔15%)組成: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660×850+校測成績(校測試成績滿分為150分)
如考生不參加校測,校測成績以零分計入綜合成績。
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以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數學成績排序錄取。
3.擬錄取公示名單由東華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並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後,東華大學將予以錄取。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並報教育部「綜合評價招生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錄取考生備案。
六、測試安排
1.校測時間:2025年7月7日(初定)。
2.校測地點:東華大學延安路校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
具體校測時間與地點見東華大學本科招生網zs.dhu.edu.cn公告欄發佈的校測公告。
七、監督保障機制
1.東華大學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准。
2.學校建立相應的工作協調管理監督機制,對計劃、報名、審核、公示、錄取等各環節進行監督管理,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
3.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自覺接受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對招生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為,立即啟動相關調查處理和問責程序,依據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 嚴肅處理,依紀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切實通過有效的監督保障機制,確保試點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體檢要求
學校本科招生體檢標準原則上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 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 重症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症。
3. 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 重症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癒、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 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 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
(1)原髮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癒或治癒後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癒後一年以上未複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癒無癥狀者。
7.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予錄取的綜評涉及專業: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8. 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予錄取的綜評涉及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應用物理學、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9. 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予錄取的綜評涉及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會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九、注意事項
1.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東華大學相關規定處理。
2.高考體檢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3. 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十、聯繫方式
招辦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東華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招辦電話:021-62379160、62373266
招辦網址:https://zs.dhu.edu.cn
公共交通:軌道交通三、四號線延安西路站靠近東華大學延安西路大門
十一、本方案由東華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簡章與教育部、上海市等相關規定不一致,則按相關規定執行
東華大學2025年上海市綜合評價批次擬招生計劃及專業說明
2025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專業、各專業組招生計劃及選考科目見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生目錄。
上海財經大學2025綜評招生簡章
一、選拔條件
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身體健康並具有上海市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上海財經大學2025年在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對外公布為準。
三、選拔模式與申請程序
1.報名
報名時間:5月12日至5月30日。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台(https://bm.chsi.com.cn/)(以下簡稱報名平台),使用考生本人身份證號碼註冊賬號,選擇「綜合評價」招生類型,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並在線提交有關申請材料。
網上報名需在系統中簡要撰寫個人申請理由(可包括自身成長經歷、特長、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不超過200字)。打印並簽署由系統生成的申請表,按教育部有關信息公開要求,由所在中學審核,加蓋校級公章後上傳。
註:考生上傳相關報名材料、完成網上報名後無需寄送書面材料至上海財經大學。
2.初審
對於按照報名要求提交有效報名資料的考生,上海財經大學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學校將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相關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在初審中參考。初審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兩檔,於6月3日在報名系統中公布,考生可在「報名系統」查詢材料審核結果等信息。
3.志願填報
參加綜合評價選拔考生須參加高考。高考出分以後,初審合格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根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可填報「綜合評價批次」志願。考生的專業志願以該批次填報的志願為準,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
4.校測
上海財經大學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填報志願考生名單中,根據考生的高考志願(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與高考投檔成績,按照學校專業組招生計劃的1.5倍,確定校測入圍名單(末位高考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檔),並公布入圍校測分數線。校測採取面試的形式。面試中將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具體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初步為7月6日)、地點等將通過報名平台及上海財經大學本科招生網(zs.sufe.edu.cn)發佈通知。
四、錄取辦法
1.考生高考投檔成績不低於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全部科目均為合格。
2.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並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願,排序確定綜合評價擬錄取人選及專業。專業(類)錄取時按照綜合成績和專業志願,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並分配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分數相同時按高考總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排序錄取。如投檔後不參加校測,校測成績以零分計入總分。
綜合成績的組成為:高考投檔成績佔85%、校測面試成績佔15%。(折算方案見附件一)
3.擬錄取公示名單由上海財經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並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後,上海財經大學將予以錄取。
4.根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相關安排,除強基計劃外,綜合評價批次優先於其他批次錄取,一經上海財經大學綜合評價錄取即被正式錄取,請慎重填報專業志願以及確定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具體投檔、錄取規則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相關要求為準。
五、注意事項
1.申請材料應當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學校將取消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上海財經大學相關規定處理。
2.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經複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學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上海財經大學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六、諮詢
電話:021-65904372,021-65901267
郵箱:zb@mail.shufe.edu.cn
網址:zs.shufe.edu.cn
七、組織與監督
1、上海財經大學「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報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准。
2、學校建立並完善監督機制,監督舉報渠道對社會公開。上海財經大學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校測考核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籤隨機確定,杜絕暗箱操作;考生初審合格名單、校測入圍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信息公開。
3、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4、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海財經大學監察處監督。
監督電話:021-65903870
郵箱:jjjc@mail.shufe.edu.cn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財經大學招生就業處
綜合成績折算規則
1.考生高考投檔成績不低於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全部科目均為合格。
2.校測入圍考生如不參加校測,校測成績以零分計入總分。
3.綜合成績由折算後的高考投檔成績、折算後的校測成績組成:
①折算後的高考投檔成績=高考投檔成績÷上海市2025年高考總分×850;
②校測成績=面試成績÷面試總分×150;
3綜合成績=折算後的高考投檔成績+校測成績
上海財經大學2025年綜合評價批次招生院校專業組及科目要求
註:本表僅供參考,最終招生專業及分組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各專業介紹可登陸上海財經大學招生網(zs.sufe.edu.cn)查詢。
上海外國語大學2025年綜評招生簡章
一、報名條件
具備2025年上海市秋季高考報名資格,品學兼優、外語特長突出、綜合素質優秀、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考生。
二、招生專業
網上報名階段無需填報具體專業志願。招生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三、選拔程序
1.網上報名:5月12日起至5月30日,考生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台(https://bm.chsi.com.cn/),如實完整填報個人信息、學業成績,按要求上傳相關報名材料,承諾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後完成網上報名。無其他線下報名方式,考生無需郵寄紙質報名材料。
2.材料初審:學校專家組對考生網上報名材料進行初審,結果(分通過、不通過兩檔)於6月3日在報名系統公布。
3.志願填報:通過初審,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各科目成績均合格,且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在綜合評價批次志願中填報上海外國語大學和專業志願。志願填報的時間安排與要求等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為準。
4.校測入圍: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依據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考生志願,按照學校各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5倍確定入圍學校測試(校測)考生名單(含末位同分考生)。學校預計於7月4日前在招生網公布入圍考生名單。入圍考生在報名系統中打印准考證。
5.學校測試:暫定7月6日入圍考生參加學校測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以准考證為準。學校測試總分為100分,所有考生(不分高考外語語種)考試科目均為:英語面試。缺考考生學校測試成績以零分計入總分。面試專家在評分時將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面試全程錄音錄像,考場、專家分組、考生面試順序均由測試當日抽籤確定。
6.總分計算:總分以考生高考成績、學校測試成績按85%、15%的比例計算,總分=高考成績÷660×850+學校測試成績÷100×150。
7.錄取辦法:學校依據綜合評價總分,分專業組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各專業組內線上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願間不設級差分。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比較高考實考總分、高考英語成績。考生還須符合學校相關專業錄取體檢標準,詳見學校招生網公布的2025年上海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體檢要求。擬錄取名單由學校招生委員會審定,並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後,學校將予以錄取。
四、管理監督
1.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重大事項由學校招生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2.學校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公示,對入圍學校測試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及相關信息按教育部規定進行公示。
3.學校嚴格開展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對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新生電子檔案、紙質檔案與錄取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逐一比對。
4.學校嚴厲懲處造假行為,對查實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考生,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綜合評價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通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做進一步處理;入學後發現的取消其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其畢業證、學位證。
5.學校不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等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6.學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學校招生監察工作小組的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電子郵箱:jiwei@shisu.edu.cn。
五、聯繫方式
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大連西路550號(200083)
諮詢電話:021-55386006、55383668
電子郵箱: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網: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六、本簡章由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上海外國語大學2025綜評批次招生專業及科目要求
上海大學2025年綜評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優秀,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全部合格,且具有學習潛力和創新能力、綜合素質高、全面發展的學生均可報名。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具體招生計劃見上海市教育考試院《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見下圖。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1.網上報名
5月12日至5月30日,考生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台」(https://bm.chsi.com.cn/),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選擇「綜合評價」招生類型進行報名。
考生根據提示完整提交個人信息,下載並打印申請表,經本人簽字、中學負責人簽字、加蓋中學公章後,掃描或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無需郵寄報名材料。
2.初審
學校根據考生網上報名信息,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審核。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由學校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無需考生提供。
3.公布初審合格名單
6月3日起,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是否通過初審。
4.填報志願
高考成績公布後,初審通過、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上海市公布的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在綜合評價批次填報志願(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後續公布為準)。
5.入圍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依據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學校各專業組招生計劃的1:1.5確定入圍校測考生名單(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入圍校測),其中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全部合格的考生方可獲得校測資格。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是否獲得校測資格。
6.校測
預計於7月6日或7月7日,學校組織校測。校測方式為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邏輯推理、理解表達、創新思維、綜合素質等內容。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面試的重要參考。校測滿分150分。不參加校測的考生,校測成績以零分計入綜合總分。具體校測時間、地點等信息將在「報名系統」中另行公布。
7.錄取辦法
(1)預錄取
按考生綜合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分專業組按各專業招生計劃及考生專業志願確定預錄取名單。如遇末位同分,比較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專業組1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成績,專業組2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
綜合總分由高考成績(佔85%)、校測成績(佔15%)組成:
綜合總分=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660×850+校測成績
(2)錄取
預錄取名單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並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後,學校予以正式錄取。錄取名單在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並報教育部「綜合評價招生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錄取考生備案。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上海市後續各批次高考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上海市後續各批次高考錄取。
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1.學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在上海市教委、學校黨委及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工作,校測全程錄音錄像。招生工作接受上級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檢查。
2.本科招生舉報電話:021-36215782(接聽時間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五、其他須知
1.學校不主辦、不授權、不合作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對考生和家長作任何形式的承諾。
2.學校嚴禁中介機構參與招生考試工作。
3.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對在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中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從嚴查處。凡在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包括冒名頂替、偽造材料騙取報名資格等情況,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相關考試的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通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取消該生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作弊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規定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本簡章解釋權屬於上海大學招生就業處。如因特殊原因影響招考安排,學校將另行發佈公告。若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調整,學校相關政策也將作相應的調整,並以調整後的政策為準。
六、網址及聯繫電話
上海大學網址: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
網址:https://bkzsw.shu.edu.cn
諮詢電話:021-66134148(接聽時間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上海大學2025年上海市綜合評價批次院校專業組及選考科目要求
註:所含專業如有調整,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上海中醫藥大學2025年綜評招生簡章
一、選拔對象
符合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品學兼優,理想信念堅定,對中醫藥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有濃厚興趣,在中醫藥相關領域具有培養潛質,全面發展、身體健康的考生。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上海中醫藥大學綜合評價批次招生專業及選考科目要求見附表。各專業計劃數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為準。
三、申請程序與選拔模式
1.報名
考生自5月12日至5月30日,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以下簡稱「報名系統」),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無需郵寄紙質報名材料。
2.初審
學校組織專家組審核考生報名申請材料,初審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兩檔。初審結果預計於6月3日前,在報名系統(https://bm.chsi.com.cn/)中公布。
3.志願填報
初審通過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達到2025年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在綜合評價批次填報上海中醫藥大學的專業組志願(填報方式、填報時間以上海教育考試院規定為準)。
4.校測
對於初審通過的考生,依據考生高考成績、填報志願,按照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1.5比例確定上海中醫藥大學入圍校測考生名單(末位高考同分考生都予以投檔)。
學校校測暫定2025年7月6日,具體校測時間、地點將在「報名系統」中另行公布。校測方式為面試,滿分150分。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邏輯推理、表達理解能力、創新思維、對所申請專業的認識和興趣等內容。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面試的重要參考。
四、錄取辦法
1.考生高考成績不得低於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2025年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全部科目均為合格。上海中醫藥大學認可教育部以及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學校進行專業錄取時,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最高分一項,且最高不超過20分。
2.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並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進行錄取。
(1)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佔85%)、校測成績(佔15%)組成。
(2)綜合成績=高考成績÷660×850+校測成績(校測成績滿分為150分)。
(3)不參加校測者,校測成績以零分計入總分。
3.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高考成績總分、高考外語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語文成績排序錄取。
4. 擬錄取公示名單由上海中醫藥大學招生委員會審定,並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後,予以錄取。
五、其他說明
1.上海市將統一向上海中醫藥大學提供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及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
2.根據《上海中醫藥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有關規定,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校測評分的重要參考依據,供專家在校測環節使用。
3.考生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上海中醫藥大學相關規定處理。
4.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上海中醫藥大學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學校作特彆強調: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學校不予錄取。
(2)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學校不予錄取。
(3)新生入學後,體檢發現不符合相關專業身體健康報考條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及《上海中醫藥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執行。
5. 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六、監督機制
1.上海中醫藥大學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2.學校加強招生信息公開,入圍校測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均按教育部規定進行公示。
3.綜合評價批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學校招生監察工作小組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21-51322410。(工作日 8:30—11:00,13:30—16:00)
七、聯繫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蔡倫路1200號上海中醫藥大學行政中心206室 上海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1203
電話:021-51322028(工作日 8:30—11:00,13:30—16:00)
招生網站:https://ygzs.shutcm.edu.cn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
若教育部、上海市教委有相關政策調整,學校將作相應調整。學校會在上海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ygzs.shutcm.edu.cn)另行發佈公告,請考生自行關注。
上海中醫藥大學2025年上海市綜合評價批次院校專業組及選考科目要求
浙江大學2025年綜評招生簡章
一、選拔對象和報名條件
選拔誠實守信、志存高遠、綜合素質優秀、身心健康、專業意向明確、學科特長突出的上海市優秀高中畢業生。申請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上海市2025年秋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
2.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均合格。
二、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浙江大學2025年在上海市綜合評價招生計劃10人,具體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及選考科目要求如下圖所示。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必須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台(網址:http://bm.chsi.com.cn/),完成網上註冊後登錄報名,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提交信息並打印申請表。考生專業組志願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後續正式組織的綜合評價批次志願填報為準,填報的專業志願必須符合選考科目要求。報名時間:2025年5月12日-5月30日中午12:00。
2.申請材料:考生不需要郵寄任何紙質申請材料。所有申請材料按下列要求在線提交,並確保上傳的各項材料清晰可讀,上傳的申請表應為原件。若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浙江大學不予受理。
(1)《申請表》要求在線填寫、提交並打印。申請表中「成績信息」必須經所在中學教務處審核認定、加蓋中學公章,考生本人簽名後掃描上傳。
(2)《個人陳述》主要闡述高中階段考生的學科特長表現,參與科學研究、創新實踐情況,參與社會服務、社團活動情況,獲省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報考浙江大學理由,對報考專業認識度和個人未來發展規劃等內容。字數不超過800字。
(3)在「綜合信息」欄內如實填寫高中階段獲省級(含)以上有關獎項並上傳獲獎證書原件的掃描件。論文和專利不作為報名和審核材料。
四、選拔程序
1.初審:浙江大學組織專家對符合要求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初審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兩檔。考生可於6月3日後通過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2.高考志願填報:初審通過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達到2025年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必須於高考後填報浙江大學綜合評價志願,具體填報時間和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為準,未填報者視為放棄浙江大學綜合評價招生的考核和錄取。填報的專業志願必須符合選考科目要求。
3.考核名單確定:依據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的1.5倍確定入圍考核名單(同專業組末位高考同分考生都予以投檔),並在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公示。預計公示時間:7月4日左右。
4.綜合面試:綜合面試按院校專業組分別實施,主要考察學生的科學精神、專業意向、跨文化交流、創新能力及綜合素質。考生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在面試時作為重要參考。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將統一向浙江大學提供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綜合面試時間:7月6日左右。綜合面試具體要求請考生密切關注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網最新公告。
五、錄取辦法
1.根據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不參加綜合面試的考生,其綜合面試成績以零分計入綜合成績參加排序)錄取,錄取專業為第一專業志願(以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填報的第一專業志願為準)。
綜合成績=考生高考成績(按滿分100分折算)×85%(四捨五入取2位小數)+學校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15%(四捨五入取2位小數)。
2.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再依次以學校綜合面試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3.擬錄取公示名單經浙江大學審定,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後,浙江大學將予以錄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高校及後續批次的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上海市後續各批次錄取。
六、其他
1.浙江大學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由本科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審定工作方案、實施辦法、資格認定等。
2.考核名單、錄取名單在學校本科生招生網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對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全過程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之間不能互轉專業。不同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學院之間不能互轉專業。
4.考生應本着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浙江大學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申請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浙江大學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5.浙江大學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6.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七、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1a-126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310058
諮詢電話:0571-87951001、87951006(招生辦);0571-87572523(浙江大學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校區聯合學院),0571-87572813(浙江大學愛丁堡大學聯合學院)
諮詢郵箱:zsc@zju.edu.cn
監督郵箱:zsjd@zju.edu.cn
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網:https://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學院網址:https://www.intl.zju.edu.cn/zh-hans
浙江大學2025年上海市綜合評價批次院校招生專業、計劃及選考科目要求